2014年11月2日星期日

[G4G] 中国人从未解决“坏皇帝”的问题

中国人从未解决“坏皇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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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裔美籍政治学学者弗朗西斯·福山撰写的《政治秩序的起源》(第一卷),提供了一幅今日政治机构是如何从历史中发展而来的画卷,把对政治秩序的探究向前延伸到人类灵长目祖先,讲述了人类部落社会的出现,第一个现代国家在中国的生长,法治在印度和中东的开始,一直到法国大革命前夕问责制政府在欧洲的萌生和演变。他认为,现代自由民主制将强大的国家、法治和负责制政府三种机制结合在稳定的平衡中——无疑,这是个创新但缺乏扎实根据的观点。福山对中国历史的了解显然存在大而化之甚至想象的成分,特别是对中国在全世界最早建立现代国家的赞叹不免显得滑稽,这从他以武则天时代的唐朝为例(第21章),阐释东方专制主义时引用史料的不严谨,过于简陋,缺乏准确的剖析,可以看出,即便是世界级政治学学者,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他的一些观点是有瑕疵和偏颇的。但是,对中国历代政府法治始终缺位倒是独具慧眼,看得很清楚。中国在辛亥以后,名义上的皇帝被打倒了,却在一种返祖主义的极权理论包装下,出现比皇帝还专制的政治集团。渴望自由的人民,如同皇帝统治时代的臣民一样,因为无力改变现状,不得不寄望于出现好皇帝,祈求不要来个坏皇帝让自己遭罪。而现实一次次昭示,这不过是无法兑现的美丽梦幻。极权制度不脱胎换骨,只要一切还系于“皇帝”一身,自由是不会从天而降的。福山没有说这些,但是他触摸到自古以来东方专制主义之下民众的这种属于普世共有的内心世界。下面摘录的就是《政治秩序的起源》21章 “坐寇”中的一个完整段落——


    “坏皇帝”的问题

   

    我们所讨论的政治发展3元件中——国家建设、法治、负责制——中国在历史早期就获得了第1件。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发明了好政府。他们设计的行政机构是理想的,按照功能而组织起来,以非个人标准进行招聘和晋升,这绝对是世界第一。也许因为中国社会如此重视家庭,国家建设者认定,他们的特别任务就是在政府中,杜绝腐败的根源家族或裙带的影响。

    在战国时期的坩埚中建立如此制度是一回事,要在连续2千年中维持下去是另外一回事。早已获得现代性的官僚机构,在国家崩溃或遭受贵族家庭的瓜分时,有变成衰败和重新家族化的牺牲品。国家衰退在数世纪内逐步发生,再要恢复到当初秦汉创建者的设计,也要花费数世纪。到了明朝,古典制度在很多方面获得完善,已更加任人唯才,所控制的社会比汉朝的更为庞大,更为复杂。

    在其他方面,中国政治制度又是落后的。它没有创立法治和政治负责制的机制。国家之外的社会像以前一样,与欧洲或印度的对应物相比,组织得更为松散,很难采取政治行动。没有拥有土地的独立贵族,也没有独立城市。四下分散的士绅和农民,只可被动地抵制政府命令,不时爆发激烈的起义,又遭到残酷镇压。他们从来没有像斯堪的纳维亚农民所做的,组织成集团向国家争取权利。随着佛教和道教的流传,独立的宗教团体在隋唐时期蓬勃兴起。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这些宗教团体发挥反国家的作用,从红巾军到太平天国。但宗教始终只是宗派现象,在正统儒家当局的眼中是可疑对象,从没能代表强大的社会共识,也不可能以法律监护人的资格来限制国家权力。

    中国王朝的重大遗产是高品质的的威权政府。几乎所有世界上成功的威权现代化者,包括南韩、新加坡、现代中国本身,都是分享中国共同文化遗产的东亚国家。这不是偶然现象。很难在非洲、拉丁美洲、中东找到像新加坡李光耀,或韩国朴正熙那样素质的威权统治者。    

    但明朝和中国历史其他时期的经验,提出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没有法治或负责制的情形中,良好统治能否长久。如有坚强能干的皇帝,该制度卓有成效,雷厉风行,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如有变化无常或庸碌无能的君主,他们大权独揽,经常破坏行政制度的效率。武皇后清洗官僚机构,安插自己不合格的追随者,太祖皇帝废除丞相制,让继承者束缚于这一困境;神宗皇帝完全忽略政事,导致政府瘫痪。中国人视之为“坏皇帝”的问题。

    中国制度中确有一种负责制,皇帝接受教育,深感对人民的责任。他们中优秀的,尽量回应人民的需求和抱怨。尽责的统治者还经常以人民的名义惩戒手下官员,并依靠太监网络来刺探谁在做好事,谁在做坏事。但制度中唯一正式的负责制是向上的,即对皇帝负责。地方官员必须担忧,宫廷如何看待他们的表现,但绝对不会在意普通老百姓的意见,因为后者无法依赖司法或选举的程序来反对自己。对普通中国人而言,遇上昏官的唯一求援就是上诉,希望皇帝有可能获悉。即使是好皇帝,在如此辽阔的帝国中,要想得到他的注意简直是缘木求鱼。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中国的情形并没有很大差异。代替皇帝坐在机构顶端的是中国共产党,监看着统治10亿人口的的庞杂的官僚机构。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平行于政府的另一套机构,像太监的关系网路,专门检测和回报各种滥权。官僚机构的品质是很高的,尤其在上层。1978年后的几十年中,中国的领导班子带领国家取得了奇迹般的经济转型,只有很少政府能做到这一点。

    然而,法治和政治负责制不存在于王朝中国,也不存在与现代中国。滥权的绝大多数,并不来自暴政的中央政府,而是来自散布四方的各级地方官员。他们狼狈为奸,或偷窃农民的土地,或接受开发商的贿赂,或漠视环保和安全的规则,或遵循历来地方官员所从事的。如有灾难发生,例如地震披露的豆腐渣学校工程、管理不善的公司的奶粉污染。中国公民唯一求援就是向中央政府上诉。像皇帝一样,中央政府不一定作答。有时,它会对犯法官员采取严厉措施,但在其他时候,它自己太忙,或心不在焉,或要应对更为紧要的事务。

    法治和负责制本身很好,但有时,会扰乱卓有成效政府的运作,如印度国家由于诉讼和公众抗议,而无法做出基建专案的决策;或美国国会由于说客和利益集团,而不愿面对像社会福利这样的紧迫问题。

    但在其他时候,为维护卓有成效的政府,法制和负责制又属必不可少。在适当条件下,强大的威权制度可以建立非常有效的政府。政治制度要能承受外部条件的变化,以及内部领袖的变更。法治和负责制制衡国家权力,从而减少政府表现的参差不齐。它们约束最好的政府,但也防止坏政府的失控。相比之下,中国人从未能解决坏皇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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