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G4G] 亚太报道 山西恶警乱收费曝光 当局着手治理三乱

亚太报道

山西恶警乱收费曝光 当局着手治理三乱

2011-11-23

山西省岚县和盂县两县交警违规收费事件曝光后,山西省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山西省和公安部正在对那里的公路“三乱”进行调查。

据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官方媒体报道,21号,一央视记者搭乘拉煤货车进行暗访,果然发现多名交警以查验驾照为名“违规拦车并收取钱财”。记者亮明身份后,交警竟然抢夺他的摄像器材,将其扣留一小时。这些交警算是撞到枪口上了。

事件曝光后,省委书记袁纯清和省长王君批示严查。当下,两县公安局长和交警队长均被免职。山西省当局成立三个调查组,以期整肃三乱、规范执法。公安部也派出督查组。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所谓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是一种公权力的强制征敛,侵犯了人权,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官民关系:

“三乱现象涉及到警察的权力,公权力的使用表面上好像只是乱收费。但实际上是公权力谋私或者说公权力强制的征敛。我们说公权力谋私可以分成公权力的 强制征敛和公权力的经营。公权力的强制征敛实际上就是赤裸裸的抢夺,但它是打着国家的旗号、政府的旗号。它侵犯的不仅仅是公民的经济利益,实际还涉及到公 民的财产权、公民的人权的侵犯,因为它是打着公权力的这样的一个旗号的抢夺。所以它损害了法治的尊严、损害了人格的平等、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损害了官 民关系。所以政府应当从法治的角度来整治乱罚款、乱收费这样的一个问题。”

胡教授说,一个法制国家一般情况下只宜收税而不宜收费:

“一个宪政国家或者说在、一个法治国家,只有收税。所有的税收都通过议会的同意才能够征收。除了收税之外,一般来说是没有什么收费的。但是在中国除了收税之外还有庞大的收费。一年好几万亿人民币的收费。这正说明中国它不是一个宪政国家,而收费实际上都是带有掠夺性质的。”

北京律师李春富表示,乱收费现象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严重了,但仍然普遍。李律师建议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它这个乱收费在前几年非常普遍,现在随着内地法治的健全,人民的法治意识提高。我觉得它现在还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我觉得可能会越来越少。要杜绝这种乱收费现象我觉得首先应该是要普法。”

李律师说,对于乱收费责任人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加以处理:

“如果他收的费用特别多,真正构成贪污或者是构成侵占,他本来应该上缴的,他没有上缴或者是这个罚款就不应该罚的,他罚了,构成刑事犯罪,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如果说数额特别小,可以做行政处理,然后把他辞退这些方面都可以做。”

李春富律师说,公权力的滥用情况在中西部这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相对严重一些。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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