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

[G4G] 亚太报道 民告官:一桩庭外解决的土地争议案

亚太报道

民告官:一桩庭外解决的土地争议案

2011-11-05

浙江省专门承办行政案件的律师袁裕来近日撰文透露,他所代理的浙江省新昌县一起涉及200多村民的土地争议案最终以村民从县政府获得合理补偿,撤回诉讼而结束。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五致电袁裕来律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但袁律师以不接受海外媒体采访为由,婉拒采访。不过,袁律师在自己发表的文章中说,他将这起土地争议案的解决归功于审理该案的法官“坚持了底线”,不是他的功劳。为此,黑龙江维权律师韦良�表示:

“政 府应该也是给法院施加了一定的压力。法院没有撤销这个案件。甚至没有驳回村民的起诉。它可能得出了一个法官坚持了他的底线。同时也不排除它会对法院施加一 定的压力。要求不予立案或者要求驳回起诉。这个法官也顶住了政府的压力。或者是也没有按照政府的意见去办的话,可能会让律师得出一个结论,法官坚持了自己 的底线。”

袁律师在发表的文章中透露,他在2007年代理这起土地争议案,其间,村民们经历了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上访的过程。办有“后改革思想网”的北京律师陈永苗表示,如果审理此案的法官不坚持底线,类似的案件大都不会被法院受理:

“中 国的法院如果说就不坚持底线的话,民告官的案子连立案都很难立的。其实我觉得中国有很多尤其是年轻的法官,他还是想在追求法治上还是想有所作为的。在司法 部门腐败比较严重的就是一个升不上去,快退休的50几岁的人,这些人是比较腐败,不坚守底线了。还有一个就是他的司法伙伴不坚守底线的基本上是来自厅长或 院长,行政干涉。有一些案子可能因为偶然性的因素,比如像袁律师的这个案子,他可能就扛住了,大部分的案子,法官还是扛不住。要么来自厅长、院长或者是市 委书记的压力,要么可能市政府这边通过行贿的方式就把他给收买了。”

韦律师也认为,浙江新昌县的这起土地争议案最终以村民获得2000多万元经济补偿结束,走出了靠诉讼和上访解决争议的怪圈,在时下的中国的确不多,只能算作是个案:

“这个是例外在哪儿呢?就是可能是涉及到一个影响。他不是属于一个人、两个人的案件,这个影响可能是比较大的。甚至这个影响可能涉及到政府的相关人员追责的问题了。妥协的办法就是给存民解决问题,消除这种影响。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大。”

浙江省新昌县的这起土地争议案,说到底还是一起民告官的案件。目前,一方面中国民告官环境不断恶化,另一方面民告官案件越来越多。那中国民告官案件的现状究竟如何?陈律师为此表示:

“一 大半的案子是进不了这个法院的门的,不会受理的;第二个,即使到了法院真正的审理阶段,其实也有极少数才能够打赢。最后打赢了还有个执行的问题。我知道的 现在的政府实际上它也不愿意到行政庭里面去打官司。被诉也是一个声誉上不好的事情。对它来说经过一定的程序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只能说慢慢的有所变化 吧。如果说是一些经济补偿,一些数额不大的或者没有涉及到政治敏感的案子上面,我觉得赢的可能性还比较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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