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

[G4G] 安家投资美国 购屋50万居留3年

安家投资 购屋50万居留3年
记者刘爽纽约报导
November 04, 2011 06:06 AM | 17650 次 | 20 20 评论 | 27 27 推荐 | 电邮给朋友 | 打印
民主党纽约州联邦参议员舒默(Charles E. Schumer)3日与共和党议员李麦克(Mike Lee,犹他州),正式提出「振兴旅游投资签证法案」(The Visa Improvements to Stimulate International Tourism to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t,简称VISIT-USA Act),将提议给购屋50万元以上的外籍买主,三年居留签证;同时延长中国游客旅游签证有效期,从目前的一年延长为五年。舒默与李麦克希望藉此吸引外籍 游客来美消费与投资。

舒默所提此案是整个范围广大的移民法案之一,目的在振兴旅游与在美投资。

舒默在新闻稿中特别指出,这可让中国人来美旅游更方便,这是美中「双赢」的事。他表示,也方便中国移民在美购屋,通过签证可在美国安家投资。

舒 默提案之一是为在美国投资50万美元以上购屋的外籍买主供三年的居留签证(residential visa)。50万元中至少有25万元投资于自住住宅,投资者每年在该处居住时间不少于180天,其间必须要缴税。投资者必须先通过犯罪和安全背景审查, 来美后不能享受医疗照顾、医疗补助、社安金等政府福利。而且该项目并不提供入籍的途径。但是签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可在公校就读。

舒默认为,这一概念可以提高对美国过剩房屋的需求,政府不需要花一分钱,却可以帮助解决房市危机。

另外一点是延长旅游签证。以中国而言,目前,中国人申请美国旅游签证,必须每年申请新的签证,很多其它国家游客申请美国旅游签证的有效期最多可以达到十年。舒默提案,可以让中国游客的赴美旅游签证五年有效,五年间进出美国都不需要新签证。

同时在申请签证时,申请者支付一笔加速费,签证官就会加速审批这类优先申请,使申请者免于长时间等待签证批准。

同时,「国际旅游投资法案」建议使用新的科技,例如电子会议等方式面试申请人等。但为安全和防恐需要,中国游客的旅游签证必须要经过美国的旅游授权电子系统(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STA)查证。

舒默表示,「该提案可以让中国游客来美更方便,这对中国人是件好事,对美国经济也是好消息,是双赢的主意。而且,该提案让在美国投资买房的中国人获得签证,他们住在美国继而可以在美国进行投资」。有报告显示,平均每位中国游客在美期间消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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