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G4G]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网 中国商务部被指带头腐败 内部违规建房低价分配

中国 - 
发表日期 2011年 3月 26日 - 更新日期 2011年 3月 26日

中国商务部被指带头腐败 内部违规建房低价分配
中国商务部(网路图片)
中国商务部(网路图片)
作者 法广

中国商业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3月26日发文揭露,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北京,中央某部委在寸土寸金的二环附近盖有内部福利分房, 内部价格仅为市面估值的六分之一。网上流传《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文章,指商务部以“经济适用房”名义盖楼分给官员。业内人士指出,中央 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公平,是权力腐败。

尽管《21世纪经济报道》在文中并未点名,仅以“**部”代称,但更早曝光的源头,则是网上流传的《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 案》,后文中称,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商务部的公务员。按照每套90平米计算,一套房 比相同地段的市场价约低出200万。

网络同时流传一份“关于印发《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可以在清晰影印件上看到单位名称、售房价格等相关内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描述,被曝光的楼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0号院。这栋6层灰白色楼院配有电梯,楼前楼后均有长40米宽5米的空地预留作车位,四周还有铁栅栏围护。该楼院相邻地坛和雍和宫,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堪称黄金地段。

据调查,10号院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0年落成。整个项目建筑面积为5455.9平方米,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即便是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其成本也算比较高的了。

文章称,不仅如此,该地段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密集地区,除商务部之外,人保部、财政部、煤炭部、林业部等部委也在此有职工分房。分房形式主要有 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标准(一般为5000-6000元/平米)销售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 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

在商务部文件中,该项目被称为“经济适用房”,但依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家庭收入须不高于4万元,且须经过公示、摇号等程序。但在10号院项目上,这些程序都被规避,反有知情人透露,能够分到房的必须是处级以上干部。

据行业内人士透露,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然后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合法化了。

另有研究者认为,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从1998年以来已经持续很久了。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公平,是权力腐败。

该报道已经在网络上遭到部分封杀,新浪和网易等门户网站新闻中心的相关消息被删除,但在各个论坛上仍然有大量转帖广为流传。
 

尽管《21世纪经济报道》在文中并未点名,仅以“**部”代称,但更早曝光的源头,则是网上流传的《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 案》,后文中称,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商务部的公务员。按照每套90平米计算,一套房 比相同地段的市场价约低出200万。

网络同时流传一份“关于印发《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可以在清晰影印件上看到单位名称、售房价格等相关内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描述,被曝光的楼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0号院。这栋6层灰白色楼院配有电梯,楼前楼后均有长40米宽5米的空地预留作车位,四周还有铁栅栏围护。该楼院相邻地坛和雍和宫,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堪称黄金地段。

据调查,10号院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0年落成。整个项目建筑面积为5455.9平方米,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即便是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其成本也算比较高的了。

文章称,不仅如此,该地段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密集地区,除商务部之外,人保部、财政部、煤炭部、林业部等部委也在此有职工分房。分房形式主要有 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标准(一般为5000-6000元/平米)销售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 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

在商务部文件中,该项目被称为“经济适用房”,但依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家庭收入须不高于4万元,且须经过公示、摇号等程序。但在10号院项目上,这些程序都被规避,反有知情人透露,能够分到房的必须是处级以上干部。

据行业内人士透露,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然后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合法化了。

另有研究者认为,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从1998年以来已经持续很久了。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公平,是权力腐败。

该报道已经在网络上遭到部分封杀,新浪和网易等门户网站新闻中心的相关消息被删除,但在各个论坛上仍然有大量转帖广为流传。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