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4日星期日

[G4G] 兰董“疯”骂,咱们不上她的当(不理TA)

作者:飄零 出自:風中的記憶 浏览/评论:134/0 日期:2008年5月4日 09:10

芙蓉姐姐还没销声匿迹的时候,网络上又一夜之间冒出个兰董姐姐。兰董姐姐何许人也?据传是个70后人,专门炫富骂80、90后。其本人自称超富、包养过台湾明星,所谓富的标志就是香奈儿的包包、法拉利的车车,每次视频都以甩钞票为结尾。 简单看了看了其几段视频和文章之后,基本上可以断定此人属于"疯"女人系列,貌似富婆,其实是个无聊无知的小女人,看似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其实背后有着炒作的机器在活动。
之所以说她是个"疯"女人,是因为她傻得可笑,疯的可憎。作为一个女人,或者是一个"成功"的女人,不好好经营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却跑到互联网上来骂人,无非是想引起众多网民的眼球,成就千夫万指的"骂名"。在互联网上,吸引目光的最好办法就是设法让"千夫所指",越是无理的谩骂,越会遭到正义之师的反击和不耻,同时也会有看客在起哄。所以,大家反应越强烈,她就越兴奋,越会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家想想,她凭什么对80后、 90后这么看不起,比她有钱的,有教养的人多了去了,她之所以跳出来,不是因为她的钱、她的车,而是因为她内心的脏污,不是她自己有病,就是网站和机构的炒作。所以大家骂的越欢,她或她们在背后就越乐得不行,所以咱们不能上她们之流的当,让互联网成为一个成熟的天空。
...。
我不太懂法律,想着是不是可以凭她的言论合法地也来了"人肉搜索",让她摘下那副眼镜,露出庐山真面目,让世人看看她是不是有资格,有能力来诽骂80、90人,如果可能,还应以诽谤罪来起诉她,有钱有势有啥了不起,这次华人请律师状告CNN不也是成功了吗?
互联网是开放的,但应该对一些过份的人和事有着相关的限制,相关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有相关的措施,督促象她这样喧哗扬名的人规规矩矩,哪怕是在虚拟的天空,也不能任由她信口开河、信口雌黄。同时我们鄙视、憎恶其行为的同时,对于这样的跳梁小丑式的谩骂,我们大可以不理,特别是年轻的朋友不要象她一般无聊地谩骂,就如同对着大街上拄着棍的疯子一样,你跟她计较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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