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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5/31/08
如果《基本法》没有规定,你认为是否应该规定副局长要放弃外国护照呢?同一个问题,放在不同时空和人物上,或许得出来的答案会很不同。想像如果是在八十年代香港前途谈判期间,当时虽然没有副局长的官职,但对类似问题,可能有较多的港人会采取宽松处理。
最近,有关副局长的护照问题,掀起社会上一阵讨论,起因是有报道指曾任民建联副主席的副局长苏锦梁拥有外国护照,此事迅速引起关注,而带起的政治压力在本周开始升温,因应形势变化,有关方面遂赶在副局长履新前先作回应。政府的态度是,既然法例没有要求,所以不会硬性指令副局长须放弃护照,但各人可按本身意愿作出决定,而苏锦梁已于日前宣布放弃外国护照,其他副局长亦对问题公开交代。
从严够纯洁 从宽利吸才
卷入风波中心的苏锦梁放弃外国护照,很有息事宁人的味道,直接效果是纾缓了上升中的政治压力,这亦有助对副局长持有外国护照这个问题的反思。
副局长是否可以持有外国护照?这个问题似乎没有绝对的答案,作为特区主要官员,《基本法》有规定不能持有外国护照,这个规定是考虑到主要官员涉及重要政策的制订和推行,效忠问题特别重要。当《基本法》作出了明确规限,就成为法律要求,中间没有妥协的空间。
和主要官员不能持有外国护照的法例规定相比,副局长能否拥有外国护照,就变成一个尺度问题,有严与宽的空间可供选择。有人会主张从严,认为副局长属于政治任命,应该有政治承担,既然有志从政,为什么又要拿一张外国护照呢?
认为从政者应该放弃外国护照,是追求政治的纯洁性,如果有志出任公职者,能够在初入政坛即表露出一往无前的决心,当然是热诚可嘉。换转一个角度,香港的政治体制现在仍然处于发展初阶,如果把政治人物进场的门坎提高,就要考虑会否增加了政治新秀的疑虑,令部分有潜质的人才,因为机会成本太高而却步。
在今次护照风波中,除了苏锦梁外,政务官出身的谭志源亦放弃了居英权。本地的政务官是政治人才的重要来源之一,公务员信守政治中立,享有稳定的前途和职业保障,要他们转任问责官员,等于放弃了非常稳定的生活,这是很多中年而优秀的政务官不愿充当问责官员的理由,而今次谭志源顺应外界要求放弃外国护照的例子,又会不会进一步削弱了公务员从政的兴趣呢?
副局长敢对压力说不吗?
香港的人口组成,主要是大陆移民,自战后不断有人由大陆来港,部分人其后移民,部分人落地生根,也有部分人移民后回流,故此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口估计有大约九十万,这些人即使预备留港,可能仍然会有家属联系,部分专业人士则有执业资格的考虑,成为他们保留外国护照的诱因。
面对外界的关注,港府采取了不要求放弃,亦不要求集体行动的"两不"政策,究竟五名已持有外国护照的副局长会否全部自行宣布放弃,是个令人很感兴趣的问题。另一方面,从不同政策局的工作性质来说,有个别副局长面对的政治压力可能会较轻,假如这些副局长决定保留外国护照,他们日后的工作表现和市民的接受程度,应可成为港人对这个问题取态的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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