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岳:您好!
我来自四川都江堰灾区(在别的城市上网),一直敬佩您的正直敢言,为很多地区的人民说过话,所以向您寻求帮助。现在我们灾区人民刚度过天灾这一劫,又面临 人祸。我写了一份资料,贴在下面,希望您能在您的博客上转载。现在,全国人民都只接触到了灾区安置与重建的正面报道,却不知道实际上,灾区人民的境遇多么 惨烈。灾区群众现在手牵手筑成血肉人墙来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特别是那些不是危房,但是因为触及重规划,可能成为重规划的障碍的民房和商铺,处境危险。请 看后文,我一一道来。不仅如此,他们还面临人身安全。
我的文化不高,也没有什么文采,只能尽可能的阐明事实,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得到中央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关注,让当地政府依法办事,以保护人民利益,而不是借机 变相抢夺。
全文如下:
灾后重建,该 如何应对灾民的物权诉求
四川大地震过去半月 有余了,救灾重点从救人转移到灾后重建上来。灾后重建,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什么?无疑,是灾民的物权诉求。灾后对房屋损害程度的鉴定,处理办法,赔偿安置, 等等,不可避免地被提上了日程。
现在先来看一段背景 资料。
背景资料—— 来自灾民的诉求
亲爱的朋友们,我相 信你们一定还记得2008年5月12日那一天的14点28分,一场天灾降临了汶川,距离汶川映秀,直线距离仅有18公里的都江堰,损失惨重。
但是,天灾并没有让 我们倒下。伟大英明的党和中*国*中*央*zf积 极抗灾,调动一切力量拯救人民的生命,主*席和 总*理,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和灾区人民共患难。而你们,所有读着我帖子的人,不论你来自中国的那一个 地方,不论你身处什么行业,不论你清贫还是富有,都向我们伸出了温暖的手,让我们那一颗颗被地震震碎的心灵,仍旧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和真情的关爱。谢谢 党,谢谢中*央*政*府,谢谢国家,谢谢全国人民,因为有了你们,天灾并没有让我们倒下,我们仍然坚强地站立着,我们仍 然要坚强的活下去。
可惜,天灾之后,都**江**堰**地方zf的 作为,却让我们老百姓寒了心,可谓是,天灾尚可躲,人*祸无 处逃。
首先,至今,都**江**堰**地方**zf没 有公开真实的受灾情况。都*江*堰&本*地zf的相关领导人谈话就自相矛盾,比如,都*江*堰*规*划*局*局长*屈*军向外界透露70%的 房屋不可使用,而都*江*堰*市*市*长*许*兴*国在5月29日 南方都市报的访谈中,却指出50%的房屋损毁需要重建,未损毁的房屋,25%经 过修补可以使用,25%可以直接使用。(来源参见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8-05-29/030015639372.shtml)。
我相信大家在灾后不 久,就听说了都**江**堰**地方**zf组 织全国专家对都*江*堰房 屋进行鉴定的消息。根据可以查到的信息,也是政府自己的承诺,都**江**堰的城区评估在6日内 完成。这个评估在2008年5月14日起进行,按照承诺,5月20日应当全数鉴定完毕,但是,如今已经过去10余 天,都**江**堰 的灾民仍然在苦苦等待鉴定的结果的公布。如果都**江**堰受灾情况确实是如尊敬的市长所说,25%的 居民可以直接入住,25%需要修补,那么这50%的 灾民,就没有必要有家不能回,住在救灾帐篷里,占用那些真正失去了一切,屋无片瓦的灾民们的救灾资源,占用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捐赠的物资。一句话, 我们要求尽快公布房屋鉴定结果,积极开展自救,不占用资源,不给国家和人民增加负担。
也许你会说,电视、 报纸不是都报告了,有不少灾民都住回他们的家了吗?对,的确是有灾民住回家了,这只是一小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苦苦等待他们的房屋的鉴定许可。在没 有拿到鉴定许可之前,他们都不敢回家。大家都知道,家是最温暖的地方,哪怕它坏了一些,需要修补,只要我们自己能够办到,我们就不麻烦人民,不麻烦国家, 不麻烦中央政府,我们可以自救,我们只想住回我们的家,哪怕它不够完美。
那么,你又会问了, 既然这样,都**江**堰**地方**zf市 政府为什么迟迟不公布房屋鉴定结果呢?难道他们不希望几十万人民自救,减轻政府国家和人民的负担吗?
我不知道确切的答 案。
我只知道,在网上, 民间,在一个个幸存的都**江**堰 灾民口中,流传着一个消息,那就是,当地市zf要 对城市进行重新规划,一环以内的房屋,无论是否危^房,都有可能面临被推倒的危险。之所以迟迟不公布结果,就是要根据重规划的蓝图,将相关的区域定为^危^房。
不仅仅是居民住房, 都**江**堰 上万的商铺也面临着这种局面,至今没有任何有关商铺拆除安置的意见出台。都*江*堰是国家级旅游城市,以旅游业和商业为主。至少50%以上的都**江**堰人,辛辛苦苦了几代人,就为了换来一个小小的商铺,以此谋生。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无论是都**江**堰 本地人还是外来打工人员,租用了商铺,做些小本生意,聊以为生。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都背负着贷款。大家都知道,做生意不好做,挣钱起早贪黑,风里来雨 里去。如果这些商铺,不考虑震后情况,一律推倒重建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人面临失业,失去他们几十年的心血,失去他们唯一的生活和经济来源,就会有更多的人 需要领救济金度日。
事实上,在这次地震 中,半数以上的商铺并没有倒毁。
为什么?因为都**江**堰**一环路以内的商铺,有很大一部分,是近几年规划修建的。举例说,市中心幸福路(相当于其他大城市的 中山路,上海的南京路步行街),有很多商铺,都是2000年 后修建的,最新的才落成于2005年,甚至更迟。这些商铺,除了店铺内的设施有轻微损坏外,其建筑的内外都完好无损。这些没有损毁的 商铺,商铺主以及租用商铺的经营人,都在苦苦期待着房屋鉴定结果出来。他们只想做一件事情,就是尽快恢复日常生活生产,只要商铺可以使用,他们就可以尽快 地开始正常营业,争取每一个自救的机会,不让自己成为国家、人民和政府的负担。
但是,如果真的是如 传言所说,只要你的商铺落在重规划的范围内,不论*危*房*非*危*房, 都被统一定性为危*房,不论情况如何,不提供任何的法律依据和科学鉴定报告,不提供丝毫的经济补偿,就一律强行拆除的 话,这一部分人,包括商铺拥有人和经营人,就失却了赖以生存的活路,成为了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的失业人士。这对于灾后重建的开展,安定民心有百害 而无一弊。
国家有限的救 助金额,要用到刀口上,要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而不是被浪费到无意义无根据的倾城重建上。如果把原有的50%可使用房屋中的大部分推倒,是对国家的财力物力和精力的浪费,是不尊重全党全中国人民的心血,视他 们的救助,如天降馅饼,而任意为之的行为。这样瞻前不顾后的重建,不论危*房不危*房,只要触及重规划利益一律划为危*房,合理性何在,法律依据何在,对于国家财产和资源,是不是一种浪费?
鉴定结果一日不公 开,一日不接受中央机关、专业人士和社会上广大群众的认可,所有的未倒塌的,可使用的民房和商铺,都面临着在最后时刻被硬性划为危房拆除的危险。现在都**江**堰**房屋管理局,不肯向任何人出示鉴定报告,都**江**堰本地乃至成都市四川省,没有任何专家敢出面进行私下的房屋鉴定,律师也拒绝为任何灾民辩护,这里 面,是否有蹊跷?
我不得而知,只能请 读者您自己判断。
总而言之,我们都**江**堰 幸存灾民强烈要求自救,要想尽一切办法自救。我们不是贪心不足,国家给了好处还不知足,而是要通过争取自己的利益,更好的为我们的乡亲们服务,让我们美丽 的故乡,早日走上正常生活的轨道。而需要生产自救,就需要回到没有危险的房屋内,做好本职工作,产生工作效益,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成为国家和人民的负担。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 都**江**堰**地方**zf当 地政府面向全社会公布房屋鉴定结果。我们要一个清晰透明的政策,要一个为民着想为民分担的当地政府,我们希望当地政府,本着《物权法》的精神,依据法律办 事。我们强烈要求中央政府干预此事,不要为 了地方政府的利益,浪费国家的救灾款项,不要让书记、主席、人民军队辛苦建立起来的良好的党和国家的形象,毁 在一些地方官员的好大喜功上。
灾民的要求
经过调查,现在绝大 部分*都*江*堰*灾*民的意见如下
1.公 示房屋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得到中央、第三方专业人士以及人民群众认可之后才能拆*房,不能由地方zf单 方面说了算。拆房要求有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按照合法程序进行,不能仅凭*房*管*局一 句"危房,拆除!",否则,都*江*堰目 前尚存的50%可入住的房子,何去何从,将打上极大的问号。
2.除 了解决生活方面的住房,还要尽快解决恢复正常生产,而生 产资料中最重要的部分土地包括商业用地(尤其是商业用地,包括商铺、商业营业场所等)和工业用地也要纳入安置补偿范围。只有尽快恢复生产了,灾民的生活才 可能逐步走上正轨,都*江*堰的 重建,才有可能尽快完成。
3.要 以震前房产的情况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至少要考虑面积、地段、临河等因素,制定有合理梯度的安置政策,不搞一刀切,尤其是不能在地段上以次换好。
4.安 置的补偿的建筑都要有产权证和土地证,无论是居民用房还是商业用房。根据法律,地震使灾民失去的只是地面上的附属物,政府给我们安置,我们表示感谢,但是不能借此机会收回我们受法律保护的土地使用权。
5.尽 快出台新的都*江*堰总 体规划和安置政策,并通过国家级四套班子(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党中央、国务院)的审核,并进行听证、公示等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
引出的思考
如何恰到好处地安置地震灾民,进行合 理的重新规划,是地震灾难给新兴的中国市场经济的又一个考验。
地方乃至中央zf,应该如何对待人民 对于物权的诉求?
2007年,3月16日国*务*院颁 布了《物权法》,全中国人民的物权都受到《无权法》的保护,灾区人民也不应例外。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尊重人的各种权利,不仅仅是生命的权利,还应当包 括私有财产的权利。
对于灾区非危*房建筑,如果需要拆 迁,应当按照正常拆迁程序依法执行。即使是危房,房屋所有人也对其拥有70年(民用住房)或者40年(商用住房)产权,不能完全不加以考虑。zf在救灾的 同时,必须考虑这些权利的所属,并且严格依法执行,否则如何取信于民?
在重建的过程中,应 首先把重点放在正常生产秩序的恢复上来,杜绝重复建设,杜绝浪费性建设,把赈灾款项用在实处。国家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该参与到灾后重建工作中来,并欢迎 中外媒体监督。
这次灾后重建,暴露 出了我国法制的很多不健全之处,如何保护人民灾后的物权所有还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保护政策。中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必然将成为灾后重建的重要一面。灾后 重建,不仅仅要抓经济建设,还要对国家现有法制法规进行完善,进一步细化巨化对人民物权的保护。
四川人民在灾难中付出了血 的代价,换来中国媒体的并不多见的透明度,也得到了由这些透明度所带来的国际和国内的称赞。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希望血的代价能够让我们的各级*政*府警 醒,真真正正地把人民的利益摆到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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