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星期四

[G4G] Re: “人民警察”如此丑恶嘴脸:一个网吧技术人员的经历

支持你到法院告他~ 虽然怕法院也是狼狈为奸 但 还是值得一试的

A chinese 写道:
> "人民警察"如此丑恶嘴脸:一个网吧技术人员的经历
>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5月0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 博讯记者从国内论坛找到这个帖子,供大家阅读、思考:
>
> 我在一个小小的网吧上班,从事技术性质的工作。结果却来了几位意外的不速之客,"人民警察",说是网监处的。说我们没有安装实名监控和审计软
> 件,叫我签字接受处罚,我是一个打工的,能随便的签字吗?我就叫他们出示证件,结果呢他们却吼起来,说难到警察还有假吗?结果呢我就随便说了一句"现在
> 警察也有假的"。我说我是一个打工的,从事技术的,有什么事情就找管理员吧,我帮你们联系。完了,这几个大爷们说我妨碍他们执法了,就对我大发脾气了。
> 这样就是今天下午整个事件的导火索,这样一个出示了警察证之后,说有权口头传唤我。并且又叫了两个上网的客人,说是取证,把我和其它的两位上网的客人从
> 网吧带走了。 (博讯 boxun.com)
>
>
>   在派出所里面,我一进去后,几个大爷们就对我一阵吼起,"老子是执法的,你们是被执法的,难到老子执法的还管不到被执法的吗"!"我是找你
> 们老板的麻烦,你一个打工的在那里吼起什么"!一一的问了我许多问题后,加上他们开始对在网吧对我有陈见,就几个轮流上阵。最遗憾的是当时没有录音机,
> 如果有的话,可以当时把录音提供出来让大家听听。
>
>   最后他们说根据网络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对我个人要马上处罚 5000元的罚款,因为我是技术员,随便可以找一个罪名让我成立,并且说如
> 果不交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到时不交就可以拘留我五天,请问我有权不交这笔罚款吗?我都活了30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进公安局呢,我想我这一辈子
> 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结果呢今天说还可以随便给我找一个罪名,我不知所以然了。
>
>   我一个打工的,工资很低,请问大家,你们觉得我可以不交这笔罚款吗?最后我不得不服了,低下了头,写下了保证书了。
>
>   出来时候,我的心都在留血了,这就是拿着纳税人的警察,都是养着一群群的野狗,到处咬人.....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
> 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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