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6日星期六

[G4G] 腐败已严重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法律向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低头

腐败已严重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法律向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低头
----泉山区委书记董峰亲戚受贿,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需要附件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E-
mail: peirongwang@126.com

[内容简介]举报难,难在有区委书记董锋亲戚等关系网: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
裁,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建立保护伞,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是受贿者之一。从徐州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为强行掩盖
违法犯罪采取触目惊心的卑鄙手段,导致了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徐州一些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人故意是非颠倒,不能维护社会正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均被基
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弄虚作假摆平,出现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看出一些地方个别领导的腐败已严重到了亡党亡国地步。

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
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但我遇到的徐州党政部门基层干部早已忘记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他们根本不理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
而且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得不到执行,党政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欺上压
下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腐败严重到了百姓举报无门,百姓用法律讨说法在徐州也行不通的地步。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
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05年10月起已不合法的群众自治组织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违法犯罪行为,如: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
的业主公共收益远远超过十万多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刘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还抢劫了举报人一千多元的
手机。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业主公共用房之际,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远远超过十万多元,数额巨
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但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利用职权对不具备审计资格
的居委会搞假审计,明目张胆为刘永修洗黑钱。

一、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谁之过
说明:刘永修有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现本章节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例。

徐州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居民民主意识强,民主选举基础好:
1、2003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2、2005年初,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由居民推选居民小组长,再由居民小组长选出刘永修为主任的新一届居委会。
3、2006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1、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从2005年10月起,纵容不合法的风华园居委会组织

2005年初,风华园社区居民小组长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选举出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人组成
的风华园居委会,符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关于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人数的规定。
但2005年10月,因刘永修把副主任及一位委员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只用三人组成,已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规定的居委会最
低共五人组成人数(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此时开始风华园居委会已是不合法的了。
2007年初,因刘永修又把一位委员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只用二人组成,更是不合法的了。
早在2005年10月,居民向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反映刘永修及居委会不合法问题,但韩修德、顾孝民等纵容刘永修及居委会不合法问
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2、风华园居委会至今超期三个月不举行换届选举,风华园居委会既是违法的组织,也是无效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
换届选举工作。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犯罪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三个月,不举行换届选举。
合法的居委会均要2008年1月底前依据法律完成换届选举,2005年已不合法的风华园居委会(正式成员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只有二人组成),至今超期三
个月,不举行换届选举,尽管居民大量举报,但徐州有关部门不予理睬。
风华园居委会既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3、长达三年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居委会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均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1]15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居民大会
(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
因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作用如此重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张处长及徐州
市泉山区民政局王洪副局长也曾强调:"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
年初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因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初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依据法律,居委会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均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4、又出现二次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因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打击报复举报人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等行为,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
日68.18%居民小组长又一次签名要求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
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5、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并用于行贿,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
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初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
更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即使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也不能达到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目的,更不可能用业主公共收益行
贿。刘永修为了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强行在长达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
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远远超过十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用于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业主公共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刘永修才能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私分,并用于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就本质而言,是党政部门领导的腐败,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二、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人故意是非颠倒,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风华园小区1999年底建成,风华园居委会2001年成立,办公室设在风华园小区。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
即使是政府协调的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办公用房,也是业主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只有用于办公的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力,如出租,其
租金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风华园东区超市及及闲置房,均在2005年7月已出租。其中风华园东区超市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的健身房一部分,租期三年。居委会2005年7
月6日与健身房的承租户签出租协议,每年租金5万元。该协议十四条规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一份,交业主委员会一份" 。这可充分说明
居委会是代管,收益归全体业主,所以出租协议要交业主委员会一份。从另一方面来说,风华园东门违章建筑与居委会无任何经济联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属
于全体业主收益健身房每年5-6万元租金,毫无法律依据。
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2001年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2006年8月26日到至今,强行侵
占业主公共用房(使用面积646.8m2楼房,每年5-6万元租金)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已造
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二十多万元)。

居委会在风华园没有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约五十万的房屋(使用面积646.8m2二层楼房)和远远
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不但任凭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业主公共财产,纵容包庇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违法犯罪
行为。而且弄虚作假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谎称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风华园小区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风华园小区
房屋建成八年多,如果是徐州市经房中心的房屋,一定有产权证,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开发商拿不出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徐
州市经房中心曾给业主委员会公函称: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公共用房,不办产权证。
即使假设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徐州市经房中心,徐州市经房中心是全民企业,该房屋及租金属于国家财产,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远远超
过十多万元的租金,金额巨大,也已涉嫌刑事犯罪。
需要说明的是:2001年已有办公用房的居委会,2005年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居委会把政府给的办公用房出租,私分其租金。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已没有再
要办公用房的资格,政府不能故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办公用房为由,把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每年5-6万元租金)的国家财产给居委会,供群众
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从上所述,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领导故意是非颠倒,他们恶意破坏社会的正义。

下列问题十分简单,是非分明,但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故意是非颠倒,把问题复杂化,使基层组织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

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用于私分和行贿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象风华园业主委员会那样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象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4、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每月拿政府的给8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还不择手
段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
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的给850元的补贴,
不为社区办实事,不择手段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包括原始财务凭证全部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
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
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
目。

三、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请看附件:
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均被弄虚作假摆平,在网上公开的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还是不查

尽管1800户签名举报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由于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举报人被迫在多种形式包括网上公开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反腐败揭露黑恶势力徐州风
华园正义论坛,请看网页:http://groups.google.com/group/zczyjsxzfhy?hl=zh-CN,风华园论坛

http://www.0516w.com/bbs/Default.asp等),但有关部门还是不查。在网上公开的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

1、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2、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4、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及有关部门企图掩盖的证据图片

五、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详情请看附件:
1、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
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2、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举报信
3、附件:举报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
4、徐州黑恶势力已严重到一手遮天、使国家法律失效的地步,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中国哪里是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的地方?

六、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详情请看附件:
1、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2、在08年不到半个月,王培荣遭到被举报的徐州黑恶势力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
3、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再次批示后,黑恶势力还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对举报人行凶、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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