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G4G] 朝鲜日报: 由报道云南“西门庆”遭打死谈起

如今韩国媒体也应该重新划分匿名和实名报道的界线。(文/李恒洙)(原题:潘金莲、潘某、P某……)
24日出版的香港《苹果日报》在A22版刊登了一则题目为《云南"西门庆"遭乱棍打死》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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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4/29/08

  24日出版的香港《苹果日报》在A22版刊登了一则题目为《云南"西门庆"遭乱棍打死》的报道。
  内容如下:随着村里的男人相继外出打工,云南省某村几年来慢慢变成一个"寡妇村"。期间,平日以替人清洁黄牙、掏耳、卖狗皮膏药维持生计的一男子,对该村十余名独守空房的妇女为所欲为,而得知此事的其中一名妇女的婆家人在去年11月将该男子乱棍打死。近日,当地法院将就此案进行公审。有指,此案中有夫之妇与该男子为掩饰不正当关系而试图毒害丈夫和儿子的情节,与小说《水浒传》中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颇为相似。小说中,西门庆伙同潘金莲将卖炊饼的武大郎毒死,并娶了潘金莲为第五房小妾,但最终同样死于非命。
  报道用真名真姓讲述了云南镇雄县的三家寨村民杜凤华与同村有夫之妇杨明芳,及另一名有夫之妇苏红等人之间发生的事件,这一点比内容本身更吸引眼球。报道还附有一张该村的照片。今年1至2月香港地区发生"艳照门"事件期间,也一同报道了相关人物的照片及真实姓名。就是关于香港演员及歌手陈冠希与女歌手钟欣桐和女演员张柏芝及香港英皇集团主席的侄女杨永晴等有不正当关系的报道。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不仅是《苹果日报》,《明报》、《文汇报》、《香港经济日报》等香港各家报纸也纷纷实名报道和刊登恐怖的照片。在报道持凶杀人案、跳楼案、造成多人死伤的交通事故时,报纸都会附带犯人和受害人等当事人的照片、血流成河的照片,并详细介绍事件经过。试问,这些血腥照片怎么能出现在早餐饭桌上?
  换成韩国会如何?即使报道类似的内容,也只会介绍事件梗概,写到主人公时也用金某、李某或K某、L某等开头字或字母代替真名,让读者无法知道是谁。对于可怕的照片,韩国的报纸干脆不会刊登,当事人的面部也会用马赛克进行处理。
  对于这种差别,在香港活动的斯通·金律师表示:"法律依据和商业主义巧妙结合的香港报道与像加密文字一样的韩国媒体报道都存在问题。"香港法律规定,"真实报道"无需对损坏名誉负责,属于英美法体系,因此香港媒体可以任意刊登实名和当事人照片。相反,在韩国,即使是真实报道,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就可以以损坏名誉罪进行起诉,属于大陆法体系,因此实名报道非常罕见。
  过于详细真实的报道确实会侵犯受害人或当事人的姓名权和隐私权。但如果过分担心以损坏名誉罪被起诉,报道就会变得像以开头字母连结起来的密文一样,让读者产生混乱。尤其是在韩国,对杀害幼儿惯犯和强奸杀人惯犯等反道德犯罪人群,警方也会为其戴上口罩,使人们无法看到犯人的脸部。像香港一样过于详尽的实名报道固然过分,但因害怕损坏名誉罪而过分遮遮掩掩的报道也很成问题。
  如今韩国媒体也应该重新划分匿名和实名报道的界线。(文/李恒洙)(原题:潘金莲、潘某、P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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