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9日星期一

[G4G] 深圳禁农民工上访 人民日报痛批

深圳禁农民工上访 人民日报痛批
特派记者邱莞仁广州报导
May 09, 2011 03:01 PM | 1431 次 | 0 0 评论 | 4 4 推荐 | 电邮给朋友 | 打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建局)日前发文称,在深圳举办世大运期间,农民工不得集体抗议讨薪,违者将追究刑责,此通知一出,立即引发争议。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昨天刊出署名文章痛批。住建局闯祸后,昨天下午赶紧发表声明,承认错误,宣布立即撤回,并向广大的农民工致歉。

深圳将在今年八月底主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大运)前二天,深圳市政府宣布,自五月一日至九月卅日将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严禁农民工透过集体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追究刑事责任。

这 份「通知」其实是发给深圳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个人,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 资」;凡是因拖欠工资造成抗议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建筑企业,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至少三个月的红牌警示,期间也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

但「通 知」顺带扫到农民工,「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此通知一出,立即引发争议,许多人在网络留言,农民工是 弱势群体,企业本来就不能欠薪,企业欠了薪,又不允许手无寸铁的农民工讨薪,那要农民工去喝西北风吗?这岂不是在为企业主护航?

不仅如此,人民日报昨天更以「开放包容不应只在大运会赛场」为题的署名文章,批评深圳的作法,是在牺牲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是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义,地方政府应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应严加惩罚欠薪的企业,否则政府的「职责」与「权限」在哪里里?

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相当代表北京中央的态度。发布通知的深圳住建局发现苗头不对后,昨天立即召开记者会解释。

新 华社称,深圳市住建局记者会上解释制订该文件的出发点是:督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引发争议的第 六条「禁止农民工群体性上访讨薪」的规定,「主要是希望广大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农民工被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

深圳市住建局建管处处长张吉银说,日前公布的文件「文字表述确有错误」,在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宣布立即撤回,并接受各界批评,待文件修改后再重新发布。

大 陆这几年举办奥运、世博、亚运等大型活动或赛事前,为了稳定社会秩序,祈求平稳度过,均以各种名目措施推行安保工作。深圳今年举办世大运也揣摩以往作法推 出这项「通知」,不料北京风向球转变,各地、各级政府要优先照顾农民工的权益,且深圳的「通知」太具针对性,才踢到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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