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离现场前,徐女士记下车号,并拨911报警,停车场有一对西裔母女目击过程,愿意当目击证人。但十分钟后到场处理的员警,听完徐女士 叙述,却表示徐女不该将狗留在车上,更不该不顾生命安全挡在男子车后,徐女要求警察追捕男子,警察未理会,让受伤的徐女士一头雾水,最后她无奈要求至少要 作报案纪录。
离开现场,许女士就医治疗,取得验伤证明,第三天在先生陪同下,前往洛县警局天普分局查报案纪录,结果发现当天到场警员,并未 作纪录。她又补作报案纪录,但发现徐女士记的车号不完整,缺了车牌最前面一位数字。警察表示,车号资料不全很难追查,但与徐女士再接触,作进一步调查。
本报向天普分警局查询此案,执勤警官表示,该案正由警探侦办中。
徐女士表示,由于养的三岁吉娃娃犬非常黏她,必须带著出门,狗不能带进餐馆,不得已才留车上,但特别留右边车窗缝,那名男子站在她车子左边,她解释时,不知男子未看到她留的车窗缝,或没听到她解释,却万万没想到男子会不分青红皂白,上前挥拳殴打她。
据徐女士描述,这名男子高约五尺八寸,中等体型,留胡子,穿著整齐的短袖有领衬衫、休闲裤。
过程中,徐女士招架不住男子拳击,频频呼救、连连挨打,男子在她左脸颊挥打四拳、右脸颊打一拳后,才罢手。徐女士扬言报警,男子立刻拔腿想逃,离去前还以F字眼咒骂华人,并大声咆哮:「Go Back to China」。
洛县警察局警官李明成指出,未使用致命武器,徒手打人是轻罪,但若导致受害人严重受伤,也可能会判重罪。李明成提醒,饲主带爱犬出门,将狗单独留在车上,虽不构成犯法,但若导致狗在车内受伤或死亡,仍会受到法律裁罚,最好不要将狗单独留车上。
Read more: 世界新闻网-北美华文新闻、华商信息 - 狗留车上 华妇遭白汉痛殴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