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河报》署名廖保平的评论称:“其实,很多腐败并不是在特定年龄才发生,从无数腐败案例中可以看到,贪官腐败大多经历了一个从不 敢贪,到试着贪,到不贪不爽,从小贪,到大贪,到贪得无厌的过程。”“过去我们讲‘59岁现象’,确实还有一些特殊性,至少说明很多官员还比较自律,只是 到了马上人走茶凉之时,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想最后捞一把,于是在59岁这个坎儿上翻了船。现在讲‘35岁现象’则说明,从权力伦理和官员自律来 说,降到了低谷,‘刚成部门领导’就已经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了,有点急不可耐了。
” 陕西《华商报》署名毕诗成的评论称:“审视腐败‘35岁现象’,仍要搁置于权力的失控与约束的基本框架之下去考虑,回答一些基本的命题:为什么‘刚刚成为 部门领导’就要腐败,显得那么急不可耐?为什么小部门的小领导动辄搞出涉案数百万的大腐败来,显得那么‘大手笔’?为什么面对‘前景’一点不珍惜,显得那 么‘贪图眼前’?最重要的是,59岁也好,35岁也好,为什么给人的感觉是贪污腐败的念头一旦滋生,便那么容易实施得逞,等到被揪出来,则一切晚矣?这是 反腐败遭遇的新问题。如果一定要强调‘35岁现象’,它能够揭示的特点,只能理解为某些年轻干部胆子大、贪欲强、手段多,年纪轻轻就让虚荣享受占领大脑高 地。”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相对于先前揭露的‘59岁现象’,‘35岁现象’有更大破坏力。临退休的官员无论如何使尽浑身解数搜刮民 脂民膏,也只有不足一年的时间,但年轻贪官的腐败历程却长达数十年,漫漫贪腐路,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不排除当中部分人原来是有抱负的青年,他们寒窗苦 读近20年,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又透过参加选拔考试获擢升,本欲干一番事业报效国家。然而官场乌烟瘴气的现状令他们大失所望,本来洁身自爱者,反受同僚 打击,甚至嫁祸,久而久之,惟有向现实低头。当局近年反复强调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方针挑选接班人,但最终都逃脱不了为贪官队伍增添新血的结局, 这实在是巨大的讽刺。究其原因,是整个官场已沦为贪腐大染缸,无论怎样的官员投身其中,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污染。”
香港《明报》署名欧阳五的评论称:“近年来,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反腐廉政,相关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但腐败仍有蔓延之势,且出现了‘科级腐败’、 ‘权权交易’等新问题。‘科级腐败’,即小官大贪现象,反映了此前反腐中的‘盲点’。过往,内地反腐以查办大案要案为主线,一些基层贪腐和小额贪腐,或被 模糊定性为‘不正之风’,或受实际操作局限,而未尽查详查。结果不但大案要案‘前腐后继’,腐败更在基层蔓延,有了更广大的温床。”“‘权权交易’则是一 种新型腐败。
多位内地制度反腐专家近日撰文指出,这种以更隐秘、更长远、更巩固的‘期权利益’为目的的无形腐败已遍及多领域,从执行权领域到决策权、监督权领域,从经济、社会领域到政治领域等,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蜕变现象’,其危害不容低估。”
2011年 4月 28日“35岁现象”:中共官场贪腐新趋势RFI/Biroules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张文中4月9日,北京有关部门首次披露,贪污腐败案件已出现了“35岁现象”。据介绍,最近6年,西城检察院反贪局受理35岁以下职务犯罪案 超过立案总数的12%,而且呈现出涉案金额巨大,大案、特大案多等特点。这种官场贪腐新趋势,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 “35岁现象”的分析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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