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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举几个手册有用的地方,但读者要留意的是,手册的编号日后有时会更改,因为手册是定期性翻新。
1.CP13 第6.4说明公民申请是可以放弃的。有些人申请公民,申请一半补不出材料怎么办?这里说明阁下可以选择放弃。
2.也有些人申请公民后便回自己的祖国去了,但CP5附件「A」便说,这些案件是可能要调查有没有真正住满。
3.枫叶卡是可以过期后换取的。申请人就算之前没有住满,在申请时住满便可。这点阁下可以在手册OP10 5.1第七页找到这说明。
4.有加拿大配偶陪同到外国定居的可以保留身分。陪同是不用分谁陪谁之说,总之是一起居住就好,这点在手册OP10 6.1可以找到。
5.数居住在加国的日子是全天或部分在加国的一天也算是全天在加国。这点很重要,因为应该同样可以用做公民申请的日子计算方式。举例:如果你7月5日离开加国,7月10日回来。你离开和回来的两天都算你是在加国。这点在手册OP10 6.4可以找到。
6.持有移民纸的移民继续是移民之说法。这点笔者以前也不停地在讲,只要你的身分在旧移民法时没有被正式取消过,而且2002年通过的新法后也没有处理你的话,那除非你自投罗网去找海外移民官判断身分,不然你依旧是移民,在手册OP10 13.1可以找到。
7.移民就算没有枫叶卡也可进来,并且一旦证明移民身分存在,可以不用回答问题,边界和机场的移民官依然要让你进来。这在ENF4 11.4找到。
移民局的网址是www.cic.gc.ca,然后到Publication那一栏,再到Operational Manuals里面便有各类手册。CP是公民手册,OP是海外移民官手册,EN是执法部的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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