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企业移民偷跑 移民部:踢出境 |
送交者: jd 于 北京时间 12/30/2010 发表于 8ok移民加国 (32 reads) |
(明报) 移民部要求各省推荐移民「申请那里住那里」的动作又多一项,与前几次主要针对「投资移民」不同的是,这次锁定的是「偷跑」到其他省分的魁省企业移民。 获悉,移民部于12月23日对移民官发布「魁省企业移民解除条件作业指引」,要求魁省以外的移民官特别留意:一旦接获有不是住在魁省的「魁省企业移民」前 来申请「解除移民条件」(remove conditions),则必须马上向移民部举报,由移民部决定是否撤销移民资格,将人遣返。 移民部在发布指引同时,还附上对未符条件申请人「最后提醒」(Final Reminder Letter)的标准信,信中充满「最后通牒」的意味。信中警告,申请人若「无法在抵后3年提出证明取消条件」,那麽将「违反移民法,移民部会採取必要行动」。 「魁省企业移民」计划对解除条件的要求包括,抵后第一年居住在魁省「坐镇」指挥事业、至少持有事业1/4股份且投入资金不能少于10万元加币,及至少必 须僱用一名全职员工(家人除外)等3项,移民在抵加后3年内必须申请解除条件。有关规定在2006年10月实施,申请人也均被要求签署声明,表示知情。 不过,部分魁省移民报到后就闪电搬离魁省,向来不是什麽秘密,比较夸张的是,移民部近来还发现,一些搬到卑诗省或安省的移民,为图方便竟在离家较近的移民办事处,「跨省」办理解除条件,似乎不忌讳被知道「偷跑」的事,于是移民部不用派人调查,即有人「自投罗网」。 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指出,移民部严打「魁省企业移民」居住规定,并不令人意外。他说,移民部最近从机场严查省推荐移民报到居住地点、花钱僱用独立调查公司调查居留率,均代表移民部将严格落实「申请那里住那里」的政策。 辛湉王说,申请人即使被发现未在魁省居住,仍还有方法保住移民资格,不过,他认为,一些以为「不按规定不会有事」的移民,这次应该好好认清,不按规定引起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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