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为何总是“折中说”?
对此问题的注意和不解,早在刚接触法律这个学科的时候伊始。
但见无数多的著者、大家在论述一个学理问题时,总是穷尽学识、资料去罗列古今中外的学者之观点看法,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无疑就是一个真正的大学者,是之谓博古通今、学富五车之士。
时间总是白驹过隙,四年的法学系统训练,加之有幸步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于是又见“折中说”,颇多感概,一吐为快,和诸君共享。
鄙以为,对学术问题的研习,确是必须从前人之观点肇始,参阅也罢、反驳也罢、传承也罢。而凡事,尤其是学术观点,则需要立场,此立场,绝非是笼统盲目的排斥和做个异教徒,而是自我观点的表达,卷帙浩繁之后,得出的结论竟为:折中说。总让人感觉迷惑,甚至感觉多余。
常观之天下学问,少以“折中说”为传世之流派,反倒是那些锋芒毕露颇感偏执的观点,让无数学人费毕生之力身体力行。
吾以为,在学术领域出现的这种现象,有种种原因可供猜测,万望诸君勿划吾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流。
学术观点之透析,并不是要保罗宇宙之万象,况也远非人力所能及。《论犯罪与刑法》的著者贝卡利亚,寥寥数页草纸,便也奠定了其无可撼动的学术地位。
“折中说”的普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学人在面对百家观点时的模棱两可,是浮萍般无根的飘摇。或许“同案不同判”到也师出有名了。
“折中说”的普遍,是学人在学术观点上的妥协。于是乎一场学术会议便极有意思了。借用费孝通先生之语“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分解如下:首先自然是学者们论述各自观点的精妙之处,是谓各美其美;接着便是相互称赞彼此之间是如此这般的优秀,是谓美人之美;最后便是大家都好,感觉天衣无缝,是谓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一切问题,似乎都以得以解决了。
然事实绝不是如此,加之上文提到的,做个小结。一方面,这是学术问题上的妥协;另一方面,是学术界对某种潜在利益(如社交、学派、国家部门、阶层)的博弈和平衡;最后,面对西方社会强势的话语权(学术权威),我国学者的不自信,和一种不平等的对话。
不能,也不便多说。奉上打油诗一首,是为对我国学者的盼望。供玩味:
咬定真知不放松,西风漫卷不折中。他年若立学派日,笑傲江湖亦称雄。
欢迎参加法天下建站五周年活动: “法天下五周年精华博文” 评选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法天下”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Subscribe to 牛博山寨头条 using Google Reader
- Get started using Google Reader to easily keep up with all your favorite sites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