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G4G] 惊爆地方腐败官员和政客当道,中央查不动中纪委督办的江苏腐败高官

惊爆地方腐败官员和政客当道,中央查不动中纪委督办的江苏腐败高官

――深度剖析中纪委督办的贪官李荣启仍逍遥法外案

【内容简介】省管腐败高官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索贿二百多万元的腐败案,尽管中纪委半年前督办该案,但贪官李荣启仍逍
遥法外。在十分恶劣的举报腐败官员环境,在长达二年多实名举报无效的情况下,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无奈加大力度到以死相拼举报贪官李荣启,尽管引起了中央和
省委非常重视,但又二个多月过去了,贪官李荣启仍逍遥法外。江苏成为了腐败高官李荣启的天堂,反腐举报人的地狱,谁之过???

江苏省和徐州市一些党政领导对腐败官员李荣启的违法犯罪时而不见,原因是他们公开违反共产党的宗旨,已经不是真正的共产党,而是真正的腐败官员
和政客。他们失去党性原则,已经不能主持正义,也不能依法办事了。

对腐败分子违法犯罪时而不见是腐败官员和政客的本能:

1、腐败官员和政客认为有权有势的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国家人民群众利益是"天经地义";

2、腐败官员和政客认为如果对腐败分子违法犯罪一查到底,有可能得罪其腐败分子、黑恶势力的后台;

3、腐败官员和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局面"失控"。

4、腐败官员和政客弄虚作假利用职权强行掩盖腐败官员的违法犯罪,有更深的原因,也就是说心底是政客恨死了举报人;因为:

(1)举报人要求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这样一来,就是要了混入党内腐败官员和政客的命,腐败官员和政客深知如果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就没有领导干部腐败的环
境;

(2)举报人的举报,冒犯混入党内腐败官员和政客的自尊,该解决能解决的问题,就是不解决。

(3)举报人的举报,影响混入党内腐败官员和政客的形象和声誉,影响腐败官员和政客升迁。

(4)举报人的举报,党内腐败官员和政客就没有弄虚作假的环境,影响政客搞假的政绩工程;政绩工程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起到变相的
保护作用,所以腐败分子热衷于搞假的政绩工程,如具有讽刺意义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董锋竟提出的泉山区做"廉洁徐州"的"首廉之区"。

中央打雷江苏省委就是不下雨:只见中央反腐法律出台,不见中纪委督办的贪官李荣启落网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11月10日修订后颁布施行。《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
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造成"党和政府不查贪官"极其恶劣影响的李荣启逍遥法外事件

――使党和国家蒙受耻辱、造成百姓对反腐失去信心的贪官李荣启逍遥法外事件

中纪委督办、中央和江苏省委非常重视的腐败高官李荣启仍逍遥法外,党纪国法再次向贪官低头,竟敢以李源潮是后台和中国官场全是贪官制止举报

省委巡视组:中央和省委非常重视王培荣对李荣启的举报,举报李荣启以权谋私得建设局的二套福利房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中纪委:中纪委半年前督办王培荣举报李荣启腐败案

举报人:在长达二年多实名举报无效的情况下,无奈加大力度到以死相拼举报贪官李荣启,宣布绝食举报李荣启腐败案

省委书记信箱:受理绝食举报后,答复:"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33条规定,办理情况将在60日内回复"。

结果:超出法律规定的答复最后期限,省委书记信箱仍没有回复办理情况。只这是王培荣二年多来无数次实名举报的其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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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通讯社:王培荣冒死举报江苏腐败高官李荣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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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通讯社12月11日电 2010年12月9日晚约十点,王培荣接到与李荣启家关系很近的人打来的电话,对方亮出贪官李荣启应该逍遥法外的最牛理
由:

第一,多次重复L李Y源C潮(ZZ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是贪官李荣启后台,你(王培荣)举报李荣启是不会有结果的;

第二,中国官场全是贪官,李荣启也有问题,但李荣启不是最坏的贪官,你(王培荣)应该停止举报李荣启。

王培荣认为,这是为贪官李荣启逍遥法外开脱,是贪官李荣启狗急跳墙之举。

事情将会如何发展下去,真相能否被揭开,贪腐者最终是否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新民通讯将与您共同关注。

早前报道:

新民通讯社11月25日电 王培荣举报江苏腐败高官李荣启的行动,取得新进展。2010年11月24日,中纪委主动向王培荣了解王培荣举报李荣启案。

9月23日至今,新民学会已连续收到30余份关于王培荣举报李荣启的材料,由于现在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事件的相关信息,只能通过这些材料对事件作一梳
理:

当事双方

李荣启现为江苏省徐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因其"房子多"、"子女多"(超生拥有三个子女)、"钱多",而被称为"李三多"。据悉,仅在徐州市区,
李荣启就拥有福利六套房,其中两套是外单位的福利房,为主动索贿所得,预计单这一行为就已涉案二百万,另外四套则是通过低价买高价卖,利用职权非法谋取
私利。

被官媒誉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的王培荣,两年多来已发出三百封举报信,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组织部、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市委书记信
箱、市长信箱等职能部门举报,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回应,却遭到了李荣启的威胁和疯狂的打击报复,并因坚定反腐被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取消副教授资
格,现已被迫失业一年多。

举报大事记

2010年9月29日,王培荣决定将于10月15日开始绝食抗争,以引起有关部门和全国人民重视。此举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关心,很多人士以邮件、短信、
电话和网络评论等方式,对其表示理解、支持,并一再呼吁有关方面关注和重视王培荣的实名举报。

10月13日,王培荣公开向江苏省委巡视组举报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并于当天下午接到江苏省委巡视组电话,邀其到云泉山
庄反映情况。江苏省委巡视组就王培荣举报李荣启的问题进行了解,同时表示中央和江苏省委对此事"十分重视",但解释说巡视组不是具体查案和办案的单位。
尽管如此,这却是举报两年半以来,王培荣首次得到官方的正面、正式答复。

10月14日,王培荣宣布暂缓原定于2010年10月15日开始的反腐绝食斗争。

然而,江苏省委巡视组听取举报人举报一个多月过去了,李荣启仍然逍遥法外,而且至今没有看出相关部门查处李荣启迹象。

2010年11月24日,中纪委主动向王培荣了解王培荣举报李荣启案。

不了局

面对徐州腐败副市长李荣启逍遥法外事件,人们不禁要问:十分明显的腐败官员,各级反腐部门为什么查不动?

有知情人告诉王培荣,举报李荣启二年的不多解决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有包括现任徐州政协主席庄华平在内多名徐州重量级领导为李荣启做了伪证,他们不仅仅是
要保李荣启,主要是要保他们自己。而李荣启曾公开自曝副省长徐鸣充当其保护伞,甚至有传言说某政治局委员是李荣启的保护伞。

或许下面的事件可以印证上述说法:09年7月12日中午,李荣启到中国矿业大学,矿大校长和四位书记全部在场,李荣启告诉举报人王培荣,08年7月王培
荣向徐鸣举报他(李荣启),是徐鸣告诉他(李荣启),要他(李荣启)到矿大找王培荣,向王培荣施压不得在网上举报揭露。而09年7月徐鸣被撤销徐州市委
书记职务离开徐州时,召开徐州市委扩大会议,在该会议上,徐鸣公开就王培荣举报徐州腐败官员一事说,要以徐州市委的名义向省委、教学部告反腐举报人王培
荣。

据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王培荣曾向给胡、温写公开信举报李荣启,却不料公开信被国家信访局截访。

如此看来,李荣启的背景确实不简单,但是究竟是某些人在为他充当保护伞,还是制度让李荣启们能够逍遥法外?

目前,中纪委已经插手此事,然而,这是意味打开了一扇天窗,还是最后的希望之门也将关闭?我们不得而知,或许这是个不了局,李荣启们的腐败继续着……

结语

反腐斗争无穷期。但王培荣坚信,"植根于草根的正义力量不可战胜,手握重权的腐败分子的强大和凶悍,在正义力量面前终将不堪一击。腐败必败,正义必胜,
这是时代的最强呐喊,这是社会的最高法则,这是历史的滚滚洪流,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我将为此继续斗争下去。"

附件:

1.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住房的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像片

2.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

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下简称《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
某私的违法犯罪:

1、《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权来源项为:集资建房。即国家政策规定的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只有本单位职工才有权购买,只卖给住房困难的职工,而且夫
妇双方只能购买一套。

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

(1)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是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李荣启夫妇均不是徐州市建设局职工,李荣启夫妇从来没有在徐州市建设局工作过(没房
李荣启当时是徐州市委常委、市宣传部部长,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老婆一直是徐州市总工会职工),没有资格买建设局的集资房。

(2)李荣启不是住房困难的职工,在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非法购买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前,李荣启已有三套福利房,市委家属院二
套、康居小区一套,房屋面积超过238平方米。即李荣启使是建设局职工,也不能购买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

(3)即使本单位的夫妇双方也只能购买一套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星光大厦302是李荣启老婆王亚玲的产权,303是李荣启的产权,这
是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的铁证。

2、《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登记类型项为:转移登记。

李荣启夫妇买星光大厦302、303是买新房,不是二手房。买新房应该是房产登记,买二手房当产权变更时才是转移登记。为什么李荣启夫妇买新房星光大厦
302、303是转移登记?因为李荣启买的是外单位集资房(福利房)是非法的,要转移登记使其"合法化"。

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别项为:私产。

说明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通过大量违法操作使星光大厦302、303为李荣启夫妇私产。

4、当时市场价每平米超过5000元的房屋,依据举报人举报星光大厦302、303共280平方米外单位二套集资房李荣启只付了三十万,李荣启没有拿出
任何证据只是口头声称是以2580元/m2买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
见》,十种行为被明确以受贿论处。从王培荣网络举报而落马被判刑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判决书可以看出,董锋低价购买的房屋,以受贿论处。

王培荣反腐博客:http://blog.cnfol.com/fanfujiehei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sina.com

贪官再创世界奇迹:中央和省委十分重视、中纪委半年前督办的自称弱势群体的贪官仍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深思贪官成了打不死的妖精:足以造成对党和政府反腐失去信心的贪官逍遥法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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