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

[G4G] 检不起诉, 前圣盖博市长黄裕民激动含泪

检不起诉 黄裕民激动含泪
记者杨青/圣盖博报导
December 15, 2010 09:00 AM | 5115 观看次数 |  | 10 10 评论推荐: | 电邮给朋友 | 打印
黄裕民。
黄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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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圣盖博市长黄裕民被控抢劫、家暴及致命武器攻击案,洛杉矶地检署13日宣布不起诉,两月来轰动社区和两岸的黄裕民案告一段落。黄裕民在获知消息时热泪盈眶。其律师邓洪14日表示,圣盖博市警方办案过程有明显缺省立场是导致此结果的主因。

这 是洛杉矶地检署第二度将黄裕民案打回圣盖博市警局。黄裕民案发生不久,地检署就要求圣市警局重新调查本案,提供更多证据。上周,圣市警局表示重新对黄裕民 提诉,但苦于受害人不配合。本周地检署决定不起诉。负责本案的警探Brian Kott14日未回覆记者电话。但依法律规定,家暴类刑案追诉期为两年。

邓洪表示,本案从圣市警方所有证据显示,负责逮捕的警员处理过程缺省立场,先逮捕再寻找证据,警方的三项指控均没有令人信服的证人和证据。

今年10月15日凌晨发生在圣市一家华资面馆的纠纷,黄裕民疑因与女友发生口角,进而发展成「砸小笼包」和「泼醋事件」,之后陈姓女友疑似挂在黄裕民已开动的多功能车上,被以40哩时速行驶一个多街口。黄裕民数小时后被圣盖博警方以抢劫、致命武器攻击及家暴三项罪名起诉。

「凌 晨2时案发,不到三小时媒体已被通知,且警察局和市议会也立即知道消息」,邓洪表示,他当天上午10 时许到警局为黄裕民办理保释,已有大批媒体等在现场,「黄裕民案从一开始警方的调查就不符合正常作业程序,包括警方主动给媒体提供黄裕民被捕照片,均有明 显缺省立场之嫌」。

邓洪表示,按照正常刑事办案程序,警方应在基本证据足够情况下起诉被告。但当他和已有26年办案经验的洛县警局退休警探梁超明前往案发的面食馆取证时,警方居然未到过现场。他说,他们先后三次到案发地点重建现场。

他表示,地检署不起诉黄裕民,绝非因陈姓女友不配合,「过往家暴案60%的原告都会反悔,但检方绝不会因对方不配合放弃起诉」。

邓洪表示,过去两个月,他和律师团队都遭受巨大压力,不少电话骂他「帮助坏人」,一些反对黄裕民人士甚至到他的律师楼前示威。「尽管黄裕民民事官司在身,但投资案与其市长职位、及其本次事件没有关系。」

邓洪表示,黄裕民最高兴重新回复正常生活,未来将专心经营家庭和事业。

案发后换掉多个电话号码的黄裕民,目前鲜与外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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