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

[G4G] 徐州市委曹新平书记十分重视举报,指示居委会换届必须依法选举

 

徐州市委曹新平书记十分重视举报,指示居委会换届必须依法选举

       20101226日上午9:46,王培荣接到市委领导电话:曹新平书记对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一事十分重视,因选举属于属地管理,曹书记已指示泉山区委必须依法选举。

    王培荣联系区办事处领导:如需要了解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随时联系,王培荣积极配合。

 

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违法选举无效,风华园不能再上演居委会明目张胆违法选举闹剧

 违法选举无效,风华园不能再上演居委会明目张胆违法选举闹剧

2010年12月26日,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今天是风华园居委会选举日,只能再次向您举报,再次要求立即中止违法选举。全国人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第九条对居委会选举有明确规定:普选或由"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参加选举。风华园既不是普选,也不是由"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 参加选举。因为所谓的风华园"居民代表"没有经过居民小组选举,是非法的。为什么风华园居委会要强行违法选举,原因是明知想"当选"的人在风华园很不得人心,所以不敢依法选举。全国人大法律是规范居委会选举的最低要求,违法必纠,徐州各级党政部门有责任纠正犯法选举,有党性原则的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地制止违法行为。如果纵容已被多次举报的风华园违法选举得逞,不但党纪国法不容,而且是强奸民意风华园居民决不答应。违法选举无效,风华园不能再上演居委会明目张胆违法选举闹剧。

 

 

违法必纠,必须立即中止违法选举!!!

2010年12月25日晚,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风华园居委会强行犯法选举实质是:这些人品很差的人,平时不为民办实事,所做所为不得人心的人,只能靠违法选举占据居委会位子。如果放任这些人违法选举得逞,不但违反法律,而且违背民心,上任后也不可能真正为百姓服务的。明天(26日)风华园居委会选举日,违法必纠,必须立即中止违法选举!!!

 

徐州有党性原则的必须立即中止风华园违法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2010年1225,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州有党性原则的必须立即中止风华园违法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决不能允许由非法的"居民代表"违法选出非法的风华园居委会。居委会主任候选人潘增奎居然是"超过追诉期"的犯罪分子。

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潘增奎在风华园是众所周知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的犯罪嫌疑人。据杨公展等人多方调查证实:20035月徐州市检察院对潘增奎实行立案侦查,随后不久即转云龙区检察院办理。云龙区检察院将其列为团伙犯罪首犯,从2003年到2008年每年都由云龙公安分局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多次传讯,认定潘增奎构成犯罪。但最终又莫名其妙地以超过追诉期为由,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下半年,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潘增奎竟被王培荣举报的刘永修黑恶势力非法操纵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居民多次举报有关部门不给答复。

我们还强烈要求徐州检察部门排除干扰,将在03年列为徐州市腐败大案(潘增奎为犯罪首犯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案)一查到底,依法追究潘增奎等人的刑事责任。

 

 

 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是对国家法律的恶意挑衅,徐州党政部门必须依法纠正违法选举

2010年1223,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128起,我先后向负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办事处副主任杨莹、区民政局姚桂华等各级领导举报:风华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薛长玲为首的明目张胆违反全国人大法律,没有选举产生了"居民代表",半个月过去了,至今没有得到纠正。
     如果继续纵容非法 "居民代表"违法选出非法的风华园居委会,已被举报的违法选举还能得逞,这是对国家法律恶意挑衅,剥夺的是风华园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必将造成徐州党政部门没有能力依法执政的极其恶劣影响。
      违法选举必须纠正,对恶意不执行国家法律的官员,何德何能有何脸面留在公务员队伍,必须其追究责任。

 

 

 

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非法的风华园居委会选举必须纠正,对没有能力执行国家法律的官员必须追究责任

2010年12月17日,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12月8日起,我先后向负责居委会选举的办事处副主任杨莹、区民政局姚桂华等各级领导举报:风华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薛长玲为首的明目张胆违反法律,没有选举产生了"居民代表",采用的是卑鄙手段内定人选暗箱操作,十分明显违法了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代表由选举产生。
      风华园的"居民代表"是非法、无效的,徐州各级党政部门至今没有纠正。由非法、无效的"居民代表"选举出的风华园居委会成员必将也是非法、无效的!
       如果非法、无效的居委会选举得逞,破坏的是国家法律,剥夺的是风华园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必将造成徐州党政部门没有依法办事能力的恶劣影响。
    违法选举必须纠正,这是徐州党政部门的职责,对没有能力执行国家法律的官员必须追究责任。

 

 

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很不得人心薛长玲等人采用暗箱操纵产生的居民代表是非法的

2010年12月9日,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您好!

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代表由选举产生。风华园在既没有公开居民代表的选举办法,又没有公开居民代表得票的情况下,通过暗箱操纵用突击手段产生的"居民代表",实质是薛长玲等人非法操纵的。"居民代表"的产生违反党纪国法,违背广大居民意愿,违反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因而风华园的"居民代表"是非法、无效的,徐州各级党政部门有职责纠正,请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立即纠正薛长玲等人的非法行为,以避免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

王培荣

  

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很不得人心薛长玲等人企图采用暗箱操作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

    2010年12月8日,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给给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自王培荣连续三届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以来,风华园均采用一户一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上届居委会也采用了一户一票选举居委会成员,风华园实行一户一票选举深入人心。
      现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换届选举负责人)薛长玲在参加今年6月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得票才占投票数的10%左右(王培荣得票95%),充分说明居委会主任薛长玲等人在风华园很不得人心。很不得人心薛长玲等人企图采用暗箱操作操纵选举,请徐州各级党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
      风华园广大居民强烈要求居委会换届实行一户一票选举,反对薛长玲等人操纵选举,非法剥夺广大居民民主权利。徐州各级党政部门有责任主持正义,保障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保证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必须尊重和保证每一家的投票权。

 

 

国法岂容憾,民意大于天
——决不能容许薛长玲等人非法剥夺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
      较之上半年轰轰烈烈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11月下旬开始的居委会换届选举不免让人感觉过于冷清了。由薛长玲等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不仅压根就不宣传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甚至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在社区公布一个选举办法出来,发动广大居民讨论和通过。
                          国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 是这样表述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很清楚,采用前两种方式,天经地义,毋容置疑。有了一般,自然也会有特殊,如果操作起来确有困难,"也可以"退而求其次,采用第三种方式,但前提条件是:"根据居民意见"。也就是说,在多数居民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由居民代表选举居委会成员的方式。
                    民 意
        两年前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当时的选举委员会也企图采用由居民代表选举居委会成员的方式,但遭到广大居民的强烈反对,以至于拖延了整整一年无法启动。最后,泉山区民政局钱伟靖副局长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张蕴惠主任顺应了民意,拍板决定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采用每户派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
         每户派代表选举的方式(在风华园被称作"一户一票")已经在风华园深入人心。在民主化进程稳步向前推进的中国,只能前进,不容许后退,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决不容许任何人非法剥夺。这就是风华园的民意。
                          变味的"选举"
        根据国法,居民代表必须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有两种方式:一是召集居民小组会议,当场选举;二是发票入户,集中统计选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事先公布选举办法,事后公布得票情况,才能确认选举结果有效。
        再看看薛长玲等人搞的是什么选举?她(他)们无视国法,违背民意,暗箱操作,内定人选,非法剥夺了风华园广大居民的知情权和投票权,把极少数人的意志强加给大多数居民,她(他)们是在愚弄居民,操弄选举。没有经居民选举产生的"居民代表",无权代表广大居民投票选举居委会成员。
                         恋栈之心,路人皆知
           风华园是整个徐州市文化知识水平最高的社区,广大居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让自以为得计的薛长玲等人没有想到的是,她(他)们的恋栈之心早已路人皆知。她(他)们的行为已经激起了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强烈愤慨。
           民众支持率在百分之十左右的几个人,想要保住自己的位子,继续在风华园"领导一切"、"资源共享",不出些"阴招"、"烂招"、"贱招",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居民杨公展 2010年12月11

背景材料:

 

 

 

风华园大事通报(居委会换届选举)

一、坚决维护业主公共财产

自从原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非法侵占东区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办公以来,现居委会主任薛长玲侵占继续操纵居委会侵占该业主公共用房。

风华园全园安装监控系统,需要资金维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业主委员会加大收回被居委会非法侵占东区业主公共用房力度,用房租保证监控系统。

二、居委会十分明显的腐败

居委会没有能出租的房产,但侵占了数量十分巨大的房租私分,不论是侵占的是业主的还是经房中心的房租,均已涉嫌触犯刑法。为了掩盖真相,刘永修、薛长玲不承认收出租房(汗蒸房和滴水穿石画室房租),这骗不了业主。

三、必须保证风华园每一家的投票权

自王培荣连续三届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以来,风华园均自一户一票选举的,上届居委会也采用了一户一票,风华园完全有条件一户一票选举。

现居委会主任(换届选举负责人)薛长玲在参加今年6月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得票才占投票数的10%左右(王培荣得票95%),充分说明人心所向。

    任何人任何组织没有权利剥夺风华园居民对居委会的选举权,必须一户一票选举保障民主权利。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10128

 

 

 

 

在正义业主支持下,正义战胜邪恶,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大获全胜!

 

   徐州风华园小区是一个有三千多户、一万多人的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尽管风华园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及刘永修黑恶势力在风华园挂大量横幅造谣诽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在公告栏甚至在地上、墙上造谣诽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

    风华园业主心里有杆秤:王培荣在6月6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得票率约95%,王培荣得票率第一,王培荣等七人当选。这是充分反映民意!

    由风华园居委会某成员亲自送来的10人候选人没有一个当选,也是充分反映了民意!

 

    人民万岁!

 

 腐败不得人心!

百姓十分痛恨黑恶势力!

 

徐州风华园社区党委和居委会挂大量横幅恶意破坏选举
        2010524日晚11点左右,风华园社区党委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在风华园小区挂大量横幅,破坏选举。
       由录像记录:挂横幅的是办事处拿工资、被刘永修黑恶势力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和治安资金收买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派到风华园的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录像截屏图片请看王培荣博客:http://blog.sina.com.cn/daheichue
        风华园社区党委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综合治理办公室拿着党和政府发的工资,理应肩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及保护国家百姓财产的重任,但风华园社区党委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干着破坏风华园、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勾当。
      风华园社区党委和居委会诽谤反腐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和二位副主任吴敏、刘勃生,如: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彻底摧毁王培荣、吴敏、刘勃生邪恶势力!
    08年荒淫无耻的一夫多妻区委泉山书记董锋因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落马,王培荣受到徐州腐败势力打击报复离开徐州,王培荣在上海期间,风华园出现"王培荣万岁"标语。但标语"王培荣万岁"被风华园社区党委和居委会认定为反动标语。
     看看风华园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真相:
1、风华园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是因当时其亲戚是区委书记董锋上台,08年一夫多妻区委书记董锋因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被判刑十三年
2、风华园居委会原主任刘永修,风华园二千户居民签名联名举报(06年起)长达五年的刘永修黑恶势力
3、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被刘永修黑恶势力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和治安资金收买的
 
详情请看网页:风华园黑恶势力越举报越猖狂,徐州还有打黑除恶能力吗?
 
 
2010年5月24日晚11点左右,被黑恶势力控制的风华园社区党委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在风华园小区挂大量横幅,破坏选举。
   由录像记录:挂横幅的是办事处拿工资、被刘永修黑恶势力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和治安资金收买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派到风华园的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录像截屏如下: 



风华园社区党委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综合治理办公室拿着党和政府发的工资,理应肩负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及保护国家百姓财产的重任,但风华园社区党委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干着破坏风华园的勾当。
以下是风华园黑恶势力诽谤反腐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和二位副主任吴敏、刘勃生的部分横幅:
说明:08年荒淫无耻的一夫多妻区委泉山书记董锋因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落马,王培荣受到徐州腐败势力打击报复离开徐州,王培荣在上海期间,风华园出现上述标语。


 
说明:1、08年荒淫无耻的一夫多妻区委泉山书记董锋因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落马,王培荣受到徐州腐败势力打击报复离开徐州,王培荣在上海期间,风华园出现"王培荣万岁"标语。
2、风华园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称标语"王培荣万岁"被认定为反动标语,不知出自哪个权威部门?至今没有一个部门敢承认的。
看看风华园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是什么东西:
1、风华园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是因当时其亲戚是区委书记董锋上台,08年一夫多妻区委书记董锋因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被判刑十三年
2、风华园居委会原主任刘永修,风华园二千户居民签名联名举报(06年起)长达五年的刘永修黑恶势力
3、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朝清,被刘永修黑恶势力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和治安资金收买的


 



  
业主张贴材料《我们支持王培荣(图片)》
 
 




 

打击徐州市风华园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说明:风华园二千户居民签名联名举报(06年起)长达五年的刘永修黑恶势力,不但没有得到真正查处,反而越来越猖狂。为什么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得不到查处,为什么职能部门不去保护国家人民财产,是徐州没有查处违法犯罪的能力吗?值得徐州有关部门深思
 
以下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2010年5月26日早晨给市区办事处领导手机短信全文
打击风华园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您好!
昨天上午给你们发手机短信反映风华园黑恶势力在风华园挂六条(出自风华园居委会、党支部)横幅辱骂诽谤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但事态不但没有被制止,反而更加扩大,昨晚又挂大量这类横幅。
   维护社会正义,打击明目张胆侵吞国家百姓财产的违法犯罪是徐州各级党和政府的天职。
      没有能出租的房产,利用权势得到数十万房租侵吞私分,这是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这点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应该心知肚明。风华园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的上述犯罪是操纵民间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实施的,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也承认没有得到房租的房屋产权,风华园居委会天经地义不能拥有这些房租,法、情、理均不容风华园居委会侵吞私分这些房租。
   风华园成了强盗的天下,国家百姓财产成了黑恶势力侵吞私分的唐僧肉,居委会长达四年出租给滴水穿石画室、汗蒸房,不是风华园业主的张志雄伙同社区党总支领导冯明明侵占出租的约百平米房屋收取租金私分。比强盗更卑鄙的是出租四年,不承认有收入。更详细材料已发到各级党政部门信箱,请领导引起重视,打击风华园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2010525日上午给市区办事处领导手机短信全文
 
您好!现风华园社区副书记王广华老婆和原居委会主任老婆在风华园挂6条长五米横幅侮辱诽谤王培荣等三位业主委员会主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物业招聘公告全部被撕、盖、涂。这二人均分别抢(劫)过王培荣手机。其中:公安曾告诉决定因抢手机拘留王广华老婆,但没有执行,是公安部门出钱赔偿王培荣手机。风华园有这样的党总支副书记,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受损,由于他们恶意破坏,风华园物业招聘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难以正常进行。(风华园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是因当时其亲戚是区委书记董锋上台,08年一夫多妻区委书记董锋因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被判刑十三年)
举报材料:打击风华园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您好!
昨天上午给你们发手机短信反映风华园黑恶势力在风华园挂六条(出自风华园居委会、党支部)横幅辱骂诽谤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但事态不但没有被制止,反而更加扩大,昨晚又挂大量这类横幅。
维护社会正义,打击明目张胆侵吞国家百姓财产的违法犯罪是徐州各级党和政府的天职。
 
1、没有能出租的房产,利用权势得到数十万房租侵吞私分,这是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这点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应该心知肚明。风华园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的上述犯罪是操纵民间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实施的,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也承认房屋产权,风华园居委会天经地义不能拥有这些房租,法、情、理均不容风华园居委会侵吞私分这些房租。
2、风华园成了强盗的天下,国家百姓财产成了黑恶势力侵吞私分的唐僧肉,居委会长达四年出租做滴水穿石画室、汗蒸房,不是风华园业主的张志雄伙同冯明明侵占出租的约百平米房屋,更详细材料已发到各级党政部门信箱,请领导引起重视,打击风华园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3、风华园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操纵民间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和张志雄、冯明明侵吞私分巨额财产事实成立,不论侵吞私分是国家或风华园业主的公共财产,均构成犯罪,均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4、风华园居委会、社区党为个别领导参与私分侵吞得到的不法财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这事法律有明确规定,本不该发生。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十七条明文规定:居委会经费及成员补贴由政府拨付,并同时规定"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但刘永修从来没有开过居民会议,即使是居委会合法收入私分也违法。刘永修侵吞的是一万多业主的公共(如果是国家财产犯罪性质更恶劣)收入,本来已违法,侵吞私分数额达五十万,已明显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刘永修还侵吞私分业主委员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
5、个别人与刘永修黑恶势力串通一气,谎称刘永修侵吞的是风华园开发商经房中心的财产,是政府同意的。王培荣再次揭穿他们的骗人伎俩:
1)经房中心是国有企业,国有财产不是谁说给就能给的,更不是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抢了就能不了了之的。
2)风华园属于徐州市泉山区,开发商经房中心属于徐州市云龙区。风华园居委会合法的要钱也只能向徐州市泉山区要。徐州市云龙区无权也没有责任给风华园居委会任何财产。经房中心是国有企业,大量国有资产被侵吞,明显涉及侵占国有资产的刑事犯罪,徐州有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查处。
3)物权法73条十分明确刘永修侵吞的是风华园业主的公共财产。大量百姓资产被侵吞,也明显涉及刑事犯罪,徐州有关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查处。
6、依法办事,有错必纠,这是党和政府坚持的原则。徐州各级党和政府决不能失去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能对明目张胆侵吞国家百姓财产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如果徐州各级党和政府没有能力查,也必须向上级部门反映,向签名举报五年的二千户风华园百姓说清楚。

 

擦亮眼睛,维护业主权益,行使主人的权力,

投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庄严的一票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已公布,其中有居委会主任薛长玲,居委会成员于彦,还有若干名由居委会某成员亲自送来的一些推荐候选人名单。以上人员已全部被列入候选人名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也说明这些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可。

但薛长玲、于彦却在候选人情况表中没有填写她们在社区居委会担任的职务,无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业主反应强烈。

腐败对风华园危害是巨大的,居委会侵占办公地的楼上汗蒸房、东区邮局旁的滴水穿石画室及张志雄冯明明侵占出租的约百平米的业主公共用房,约500m2房屋从064月至今出租长达四年多,居委会和张志雄等不承认有房租收入,累计造成风华园业主损失约五十多万元。

公告的候选人中有冯明明等三名候选人,是到经房中心极力阻止和破坏业主委员会在风华园全园安装监控资金移交的,使早该到位的资金至今没有完全到位。

呼吁业主:

1、积极参加66日投票,尽可能减少人为操纵因素;

2、对候选人全面了解,做出正确判断。

3、对风华园全体业主负责,投票时宁缺勿滥,不要投侵害业主公共财产者的票,不要投恶意破坏风华园者的票。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10528

 

 

 

 

 

  恣意妄为,无法无天———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丑行激起民怨,公道自在人心——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
 

杨公展老师的多次举报均石沉大海,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严重违法行为还在继续,杨公展老师无奈向王培荣求助,请王培荣再次向徐州市委徐鸣书记、泉山区委张引书记等领导举报,并请媒体记者给予关注和帮助揭露。

王培荣已于20081229日下午向徐鸣、张引等领导通过电子邮件转发了杨公展老师的举报材料。

需要详细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情况说明

杨公展老师200811月向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处长张勇同志及泰山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领导举报和揭露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严重违法行为,详情请看举报材料《丑行激起民怨,公道自在人心——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200812月中旬杨公展老师再次徐鸣、张勇等领导进一步举报和揭露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严重违法行为,详情请看举报材料《恣意妄为,无法无天———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

下面是杨公展老师的举报材料《恣意妄为,无法无天———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全文。

恣意妄为,无法无天

        ———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弊端举要

被某些人标榜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比比皆是,现择其主要表现,举证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至九人组成。"刘永修把持的"二人居委会"(曾有人强词夺理无耻编造"三人居委会"说,已被驳倒。) 是明显不合法的,可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一直坚持刘永修的"居委会"合法,,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启动阶段由"二人居委会"组织实施。这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容许的,也是风华园多数居民不能接受的,是为本次换届选举的第一弊端。

二、 本次风华园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采用的是由户代表投票选举的办法,即由户代表出席的居民会议(书面形式)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必须实行出席(投票)人过半,赞成票过半的双过半办法。如果采用简单多数通过则必须事先公示,征得社区全体居民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泉山区民政局和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他们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在选举之前和王培荣老师、杨公展老师沟通过,在社区党委会、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布过"的说词,苍白无力,不足为凭,因为他们列举的每一项事证都无法替代面向一万多居民的公示。

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采用简单多数的办法通过"选委会",绝对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换届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和"二人居委会"一样,也是不合法的。

三、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理应由"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以上引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二两条。)可是风华园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居然非法大规模动用外力介入,依靠外力掌控局面并直接影响和改变选举结果。

泉山区政府不仅从十个办事处抽调人马,组成助选大军,还要求所属各局、委、办等部门均要派人于投票当日进入风华园选举现场,总人数达二百人左右还担心不够用,又在区政府东院安排了三十多名人员集结待命,准备随时出发增援。数日来,风华园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哪里有不满的声音发出,哪里马上就有人挺身而出喝斥制止。

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手持"有关人员名单",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选票。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非法调集公安干警数十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配之以"严惩"、"制裁"的横幅标语,制造和加剧了肃杀恐怖的气氛。

这样的安排全国罕见、史无前例,既破坏了民主和谐的氛围,又损害了基层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本次选举的最大弊端(要害)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越位越权,压制不同意见,直接操纵控制换届选举。(这是任何人也抵赖不了的。)

选举前由他们定调子,划框框;选举中他们亲临一线直接指挥,遇到问题都是由他们拍板作出决定。抽调大批外来人员介入风华园选举的是他们,动用公安干警制造恐怖气氛的也是他们,他们一会儿盗用"党委"名义非法炮制"有关人员名单",并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一会儿又假借"党委"名义发出"致全体党员的公开信",并强行送入普通居民家中;甚至撇开"选举委员会",由韩修德、张蕴惠等亲自出马奔走各大单位,物色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以至引起"选委会"成员的不满。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了"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畴,是对居民民主权利的粗暴干涉和严重侵犯。 

风华园的选举与社区内的每一位居民、业主和群众团体都息息相关,居民、业主以及社区内的群众团体对选举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应广大业主和居民的强烈要求,发表声明,表明态度,揭露违法行为,谴责丑行弊端,是无可厚非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两份声明怕得要命、恨得要死,他们不仅组织人力,撕毁布告栏内张贴的声明,还公然动用公权力,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对业主和居民有约束力的决定,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到底要撤销什么?事证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居民和业主的态度更是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1028日的《决定》只能作为他们操控选举的一项铁证,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五、 "指导小组"一再强调"海选"、"不设候选人"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一个拥有3474户、一万多居民的社区搞选举,居然不准推荐候选人,真是不可思议。原来,他们一方面不准许居民推荐候选人,一方面又极力强调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基层党组织成员、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组成",并早就公布过一个非法的"九人名单"。因风华园党委被睢良进等人把持,长期不搞民主选举,甚至连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也被指定成为"党委副书记"。风华园现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百多人(包括往届),在任的应届代表、委员有数十人之多,这个"九人名单"中却仅有很少参与社区活动的刘春燕和不久前被睢良进、刘永修推上去的薛长龄为应届人大代表。至于老党员、老干部,风华园多达数百人,大都在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排斥之列。另外,风华园是一个居民素质高、学历高,拥有高级职称人员一、二千人的社区,而"九人名单"中却普遍低学历,没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我们认为:对这样的名单极不满意的居民决定推荐自己的候选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市政府的文件仅只是"提倡"而已,将这项内容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适当的。

    推荐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剥夺了居民初始推荐权的"选举",根本就没有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早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各大单位,央求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候选人。我们认为: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是可以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央求单位党委推荐,是越俎代庖的行为。只给几大单位推荐权,剥夺了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惯例,候选人应以姓氏笔画为序,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什么非要将薛长龄、潘增奎二位排在建议人员名单的最前列?这又公平公正吗?

最丑陋的一幕发生在1021日,被操纵者们宠坏了的"九人名单"中的几位孤家寡人,看到部分居民竟敢推出候选人与他们抗衡,于是一个个气急败坏,强烈要求操纵者"追查责任"并立即"停止选举"。对这几位公然站出来挑战选举公告,煽动罢选的人,操纵者不仅没有严肃处理,反而给他们撑腰打气,全力支持他们投入竞争。

六、 选举启动前泉山区民政局钱副局长多次保证"让持有不同意见的一方参与监督",但选举启动后主持选举大计的姚副局长没有兑现。选举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全部用的是外来人员和不合法居委会的支持者。在"被窝里划拳——没有外手"的情况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居委会支持者人手不够,安排上捉襟见肘,候选人潘增奎、胡长然、冯明明等,有的被安排做监票人,有的被分配看管票箱,潘增奎更被委任为总监票人,一时威风八面。在居民群众的强烈抗议下,操纵者只好于投票过半后忍痛割爱,换下他们最中意的人选。然后又找了一位七十多岁、身体欠佳、连"总监票人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的老太太担任总监票人,其监督作用是可想而知了。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推选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投票时间分别安排在1023日和116日(都是星期四)早八点至晚八点,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单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明文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风华园的选举公告竟无视国法,莫名奇妙地作出居住期限满一年才有选举权的规定,致使50号楼1单元201室的副军级退休干部任金祥被违法剥夺了选举权。

任金祥老人气愤地说:"国有国法,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风华园为什么要另搞一套?我们真是想不通。"

、原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潘增奎在风华园是众所周知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的犯罪嫌疑人,二00三年云龙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多次传讯,认定潘构成滥用职权罪和非法经营罪,但有关单位以"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为由为潘增奎脱罪,致使该案长期无法结案。

00七年下半年,负案在身(有人说是"取保候审")的潘增奎被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任命为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又被"党委"推荐,顺利"当选"。  

于是,风华园有居民议论说:"在潘增奎身上,我们算是领教党委一词的妙用了。"

、据反映,选举工作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按白班200人,夜班100人计算,两场选举下来,开销近20000元。再加上发到每户的印刷品,开销也在3000元左右。如此大的开销,谁来承担?一个普通社区的基层选举竟耗费这么多的民脂民膏,难道不应该追查吗?

  

选举结束后,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面对批评的声音,用"无论用哪种形式选举,无论选出哪些人,都有可能出现不同意见"的表述,来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笔者愤而书写"弊端举要"以斥之。不敬之处,望各级领导见谅。

 

 

                               风华园居民  杨公展

                                 20081220

 丑行激起民怨,公道自在人心

——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面面观

         支持"二人居委会",选举两次被叫停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当年10月,一位副主任和一位委员就被刘排挤出了居委会,07年初又一位委员被刘排挤掉,至此,风华园居委会就成了只剩下刘永修和曾经在他家做过保姆的董**两个人的"居委会"。200698一千八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110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

对于这样一个早就丧失了公信力的不合法的"居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却偏听偏信,全力支持。他们听不进广大居民的正确意见,无视广大居民的强烈不满,以致造成风华园社区多年来一直处在无政府状态。

由于刘永修等人妄图非法操纵,2008年元月和7月启动的两次选举都因违法违规现象严重,遭到居民抵制而被迫叫停。

 

压制不同意见,笼罩恐怖气氛

1020启动的第三次选举,操纵者不仅没有吸取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一意孤行。

过去,风华园的选举都是由居民小组长(楼长)和单元长担任工作人员,负责看管固定票箱和入户发票,这次却将他们弃之不用。究其原因,显而易见,是因为多数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而被当成"异己分子"。既然换届选举的操纵者不相信风华园的广大群众,于是他们就利用手中职权,兴师动众,从泉山区十个办事处抽调"精兵强将",再加上刘永修的支持者和若干大学生志愿者,共约二百人左右,组成了庞大的助选大军。另有若干名公安人员也赶到社区巡视。在泉山区政府机关东院还有区政府机关各单位抽调的三十名人员集结待命(以上所有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他们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看到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贴的东西就上去撕毁,听到不满的声音就上前呵斥制止。

德高望重的作家袁成兰在南大门内的票箱前刚说几句话,就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窜出来,用手指着她的额头厉声喝斥:"你是什么人?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穷凶极恶的样子令人望而生畏。

整个社区悬挂的16幅横幅标语中,半数都是"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严惩"和"制裁"。难怪许多居民纷纷反映:"这哪里是搞选举,好像整人的运动又来了,气氛太恐怖。"

 

盗用"党委"名义推荐选委会候选人并下令"逼票"

     据知情人反映,1021日下午风华园党委曾召开党委会,布置安排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上有人提出是否需要推选候选人的问题,副书记王广华当即表示"不需要"。整个会议没有研究候选人的人选,第二天整个风华园却突然出现以"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选委会候选人名单,并且非法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以致发生大范围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的严重违法事件。

     十分清楚,以"风华园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选委会候选人名单,是未经党委成员集体讨论,而由盗用"党委"名义的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们非法炮制和下令散发的。对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我们强烈要求依法严惩。

 

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全国的各类、各种选举(表决)大多采用双过半的选举(表决)办法。即投票人数超过应投票人数的半数,当选(通过)的票数超过有效票的半数。一些关系重大的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虽然江苏省至今未公布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我们仍然可以参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七条明文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而村民会议和居民会议同样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

风华园1023日的"选委会"投票,事先未公示选举办法,征求居民意见,事后又拒绝依法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选委会"名单,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显而易见是缺乏合法性的。没有公示选举办法的投票,只能是一场丑陋的闹剧而已。

刻意避开双休日,大量使用流动票箱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选举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时间分别安排在1023日和116日(都是星期四),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岗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 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箝住居民的嘴,捂紧自己的耳朵

连续出现的大量违法舞弊现象,激起了广大居民的强烈反感和义愤,许多居民纷纷涌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应广大居民强烈要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023日、24日连续张贴声明,谴责违法犯罪,拒绝承认选举结果。1028日,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竟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滥用职权,威胁业主委员会"予以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们不惧威胁,义正辞严,答复如下:

接到你处发来的"关于撤销风华园业委会102324日两份声明的决定",甚感惊诧。

诚如你们所言,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但我们认为配合政府某一时段的中心工作(如抗震救灾、社区选举),业主委员会发动业主积极参与,尽公民应尽的义务,享公民应有的权利,是无可厚非的。况且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023日、24日的两份声明只是举证事实,揭露违法行为,宣示我们的观点,表明我们的态度,根本未作出任何对业主有约束力的决定。难道你们不允许反映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难道你们害怕听到批评的声音?

应该撤销的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又得不到大多数居民认可的"选委会"。事实和证据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观点和态度更是任何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我们真诚希望你们能倾听逆耳之言,采纳正确意见,将风华园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引入正轨。

民主在哪里,公正在何处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荐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但选举操纵者只准几个人把持的党委推荐,不许居民推荐。剥夺了居民的初始推荐权,这样的选举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于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几大单位,请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本来是无可指责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要单位党委推荐,不就成了越俎代庖了吗?只给几大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剥夺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是不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都是极少数人在暗中操控,更没有公开可言。

倾泉山区政府之力,犯罪嫌疑人终得"当选"

"新闻岁岁寻常出,唯有今朝出得殊"。在董锋一夫多妻丑闻轰动全国之后,徐州市泉山区再曝惊天奇闻: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执法犯法倒卖私盐团伙成员,曾被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侥幸脱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在泰山办事处和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保驾护航下,不顾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强烈反对,终于荣登大位,"当选"居委会副主任。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在风华园居民的一片谴责声中,泉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姚桂华竟神闲气定地向上级汇报:"这次选举非常顺利,很成功!"

 一出丑剧似乎快要收场了,但风华园的广大居民坚信:阴霾必将过去,风华园的明天还会充满民主、正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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