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星期六

[G4G]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网 中法情侣上诉成功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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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10年 12月 29日 - 更新日期 2010年 12月 31日

中法情侣上诉成功终成眷属
拿破仑法典民法第173条使一对法中情侣难成眷属
拿破仑法典民法第173条使一对法中情侣难成眷属
图片/ AFP
作者 法广

旅居法国格尔诺布尔的一对法中青年情侣的婚姻可谓好事多磨,由于男方(法籍)父母反对并向地方法庭投诉,致使他们的婚姻被当地法庭 援引1803年拿破仑法典的一项条款予以撤销。一位法官表示,他从事法官职业多年,这还是头一次看到法庭启用上述法律条款。不过,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对情 侣复向格尔诺布尔法院上诉,最终胜诉。

据报道,这对新人是27岁的中国香港女子马曼新(Man Sin Ma,音译)和25岁的法国男子斯特凡.萨日(Stéphane Sage)。他俩上个月已择定日子成婚婚,就在他们到市政府完婚前5天,法国男子的父母向法庭表示反对二人的婚事,法庭根据沿用于拿破仑时期法典的民法第 173条,判其婚姻无效,并于11月13日由法庭执达员将判决书送达二人。

法国男子斯特凡.萨日事后向记者描述说:“我俩看到法庭执达员突然登门,都傻了。接着就知道,我们结婚的事情糟糕了,距正式结婚登记的日子只有五天!” 虽然很丧气,两位新人还是特意举办了一次订婚庆典。

据一位民事庭法官表示,他从事法官职业多年,这还是头一次看到法庭启用上述法律条款。

当地法庭援引的民法第173条,是拿破仑时期沿用至今的一项法律条款,该条款规定“父母(如果父母不在,即由祖父母)可以发对子女(或孙子孙女)的婚事,包括已成年的子女(或孙子孙女)”。

马曼新和斯特凡.萨日随后向格尔诺布尔大事法庭上诉,大事法庭于日前作出判决,推翻前判。这对中法情侣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对中法年轻情侣是2009年在格尔诺布尔大学校园相识的。据斯特凡.萨日说,他的父母先是指马曼新为取得法国居留身份而结婚,后来又说她是中国政府的间谍。目前不知这位法国男士的父母是否打算对大事法庭的判决再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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