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巴中工商总会会长唐凯千认为,过严的劳动法保护恰恰是造成不合法劳动形态滋生的原因之一,也是“巴西制造”产品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的原因之一(金砖四国啊,赝品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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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巴中工商总会会长唐凯千认为,过严的劳动法保护恰恰是造成不合法劳动形态滋生的原因之一,也是“巴西制造”产品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的原因之一
《�望东方周刊》记者刘耿报道
6名中资企业人员,一同被带进了巴西警局。其中4名普通工人被保护起来,2名管理人员被投入监狱。而在警方采取行动之前,他们正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在这顿“最后的晚餐”上,一名管理人员打了工人。满脸是血的工人“逃”了出去,在一名当地居民的协助下报警。
巴西警方没有把此事当做一件普通治安案件对待,工人控诉资方拖欠工资,并有体罚情节,在劳工部的参与下,当地政府出动军事警察,于2010年12月17日进行了所谓营救“华人奴工”行动。
一场围墙内的“中国人的内部矛盾”,被巴西的劳动监察部门强行打开。
为何一场在中国人看来稀松平常的劳动纠纷,巴西警察大动干戈?中国和巴西作为亚洲和拉美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为“金砖四国”成员,在劳动保护上又有哪些不同?
发生在中国企业的“奴工”案
案主“巴西华西木材工商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在巴西建立的第一家独资企业。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金300万美元,后多次追加投资,总投资额已超过700万美元。
它坐落在巴西玛瑙斯工业园区,亚马孙河岸边。位于亚马孙森林腹地的玛瑙斯市是巴西唯一的自由贸易区,由于地理位置重要,红极一时的华西公司接待过许多重要领导人的到访。由于亚马孙地区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加上缺乏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公司目前经营举步维艰。这正是该公司从国内往巴西运送农民工的原因,而正是这些敢把事情闹大的农民工,给奄奄一息的公司重重一击。
华西公司对农民工的承诺是年薪8000至1万美元,截至2009年4月,只兑现了2000美元,之后再无工资兑付。双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承诺。
不满的情绪在酝酿,直至那一顿饭成为引爆点。
巴西警方似乎对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更感兴趣,他们拍照取证,认为宿舍缺乏通风设施,这在赤道以南三度半的热带地区很不舒适,卫生条件欠缺,另外雇主限制了工人的行动自由,窗上钉着栅栏,钥匙交给经理,下班之后不能随便外出。劳工部代表埃德森・雷布萨斯为其贴上了“奴工”的标签,认为这“剥夺了劳动者作为人的尊严”。
警方行动声势浩大,总共7名“奴工”之中,3名望风而逃,躲进了树林里,至今下落不明;4名得到解救;还有一名叫“金福根”的被指认为管理人员,体罚也是由他实施的。
但据一名公司内部员工告诉本刊记者,金福根的真实身份是一名会计,“他把所有的事都承担下来。”
巴西环境与再生资源环保局的稽查员也参加了营救行动,在华西公司的院子里发现了200立方米不能说明来源的木材,其生产活动在2007年之后也未进行登记。
军警带走了公司的电脑、文件,还有两名公司管理层的巴西人作证。
目前,4名被解救工人处在警方保护之下,3名管理人员中的两名被关押在市中心的雷蒙多・维达尔・佩索阿公共监狱,在逃的管理人员是华西公司的总经理。事发时他不在现场,事后躲了起来。
华西公司的母公司中国林业集团公司派出的第一个工作组未与失踪的总经理联系成功,又派出了集团副总经理杨湘洪。
该案已移交法院审理,据悉,3名管理人员可能会被判2至8年监禁。
埃德森・雷布萨斯表示,华西将至少向4名“奴工”支付13万雷亚尔(约合50.96万人民币),其中包括被拖欠的工资、“十三薪”(巴西法律规定,每年雇主有责任向雇员支付一个附加月的工资)及假日补偿等。
劳工问题上的“巴西标准”
根据玛瑙斯市当地媒体D24am向本刊提供的资料图片,华人“奴工”的居住条件与国内大多数民工宿舍的条件相仿。
是巴西政府保护过度还是中资企业保护不足?
华西案发生的大背景是席卷巴西全国的轰轰烈烈的解救奴工运动。这个以“女奴伊佐拉”蜚声中国的国度,在1888年就废除了奴隶制度,但奴工却从来没绝迹过。巴西政府从2002年起在全国范围展开打击虐待劳工的行动。2003年劳工党上台执政后,时任总统卢拉更严厉地打击非法使用奴工,凡雇奴工经查证属实的,要没收农场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
巴西警方屡次行动,营救奴工,仅2008年就救出了5268名在奴役环境下工作的工人。马拉尼昂州众议员因诺森西奥・奥利维拉在自己的农场里雇了53个奴工,被众议院除名,交了18万美元罚款。
最大的一次营救行动是在2007年,从亚马孙河流域的一家甘蔗种植园中,一次性解救了1108名工人。这些工人每天工作13小时,从凌晨4点半一直到晚上5点半,中间仅有短暂的午饭时间。
在华西公司员工被解救之前的一个案例是,2010年9月解救在里约州榨糖厂恶劣环境下工作的95名奴工,他们没有清洁饮水,更无任何安全设施。
对这些案例的归纳发现,构成“奴工”的标准大体为:缺乏洁净的食物、饮用水和必要的卫生设施,生活空间狭窄,活动自由受到限制,以及只能去雇主指定的超市购买生活必需品等等。
当地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仍然保护不足,事实上还有4到5倍的人未被救出;另一种观点认为保护过度,世界最大铁矿石公司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就曾呼吁政府修改严格的劳动法,帮助企业度过金融危机。
巴西巴中工商总会会长唐凯千认为,过严的劳动法保护恰恰是造成不合法劳动形态滋生的原因之一,也是“巴西制造”产品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的原因之一。
在巴西做生意的虞舒告诉本刊记者:“巴西的劳动法倾向于限制老板。”她说,除了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各地还有许多更详细的条例。华西案中的华工居住在厂区,在圣保罗就是不被允许的,不管居住条件多好,生活区、生产区必须分开。
据一名玛瑙斯的当地居民介绍,若是工人上班碰到公交车没座,可以等下一辆,算是合法迟到;在厂房与餐厅之间的距离超过500米,必须修有盖的走廊,以免曝晒。但是,这些细节都没有在本刊寻得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得到证实。
关于食宿,劳工部新闻助理玛利亚・埃莱娜向本刊提供的一个条例是,公司向员工提供住处,最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0%;提供饮食,最多可扣除25%。也就是说,即便一名员工只拿最低标准工资,扣除吃住,还剩余55%的存款,而且从工资中抵扣必须得到工人同意,若是两人合租一间,两人分摊的总和不得超过20%。
华西案发生之际正是卢拉向新总统迪尔玛・罗塞夫移交政权的时候,这位巴西史上第一位女总统也是劳工党成员,曾参加游击队抢银行。唐凯千评价她是一位坚定的发展主义者,并提醒去巴西投资的国内企业,在劳工问题上奉行“巴西标准”,即便是从中国带去的员工也不例外。
“活很多,钱很少,但是很有尊严”
复旦大学博士汪仕凯认为华西案是一个对比中、巴劳动保护的好视角。
“在全球化背景下,劳动的过程被称为‘传染的资本主义’,即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大家基本一样,没有太大差别,仅有的差别就在于国家干预的态度不一样。”汪仕凯告诉本刊。
首先,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方面,我国是先裁后审模式,期望在体制内解决问题,这是出于维稳需要,结果并不大理想;而在巴西,警方直接介入。在权衡劳资利益上,到底应该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还是奉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道历史性难题。
其次,我国容易在劳动仲裁中出现“地方专制”,资本与地方政府达成一种默契,工人相对处于弱势;但在巴西,地方对劳动法进行了更严厉的细化。
还有一个难题是中国与巴西所共同面临的:防范被解救的劳工“返奴”。
四川渠县部分智障工被解救后再度成街头流浪汉,引起国内对奴工的再关注,巴西这种情况也不少见。
玛利亚・埃莱娜向本刊介绍,巴西为此设立了“农村劳动者之家”,被解救的奴工可以在此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司法援助、身份档案登记、医疗救济,乃至小额贷款等等。
2005年12月,时任总统卢拉在高原宫召开了发起全国性根除奴工运动的动员大会,其中一项重要决议就是防止“返奴”现象。使用奴工的雇主被录入“黑名单”,这份名单也被私人银行采纳,凡是上了名单的企业主,无论在国有银行还是私人银行,都不能再贷款。一名受邀发言的奴工这样描述他被解救后的生活:“活很多,钱很少,但是很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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