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

[G4G] 人才引进 撞上双重国籍

人才引进 撞上双重国籍
■了望新闻周刊/李俊杰报导
December 17, 2010 06:00 AM | 2801 观看次数 |  | 3 3 评论推荐: | 电邮给朋友 | 打印
图片 1 / 3
许多海外归国人士带著高新科技想返回中国服务,却碍于国籍问题。(新华社)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近年来成为各级党政部门倾注心力的一件大事。近日,中组部第六批次「千人计画」申报工作的相关政策、档出台,与前五个批次相比,此次政策环境更加宽松,可操作性更强。

面对「诚心可监」的政府和企业,加上极具诱惑的优惠政策及条件,许多海外华人怦然心动,但他们中的一些人也表现出踌躇与犹豫:「期盼回国的同时,却又不甘放弃所在国国籍」。

这是很难两全的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事实上早些年,社会各界就有议论能否默认双重国籍问题。随著近些年国家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的力度持续走强,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再次高企。

中 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王辉耀对那些已加入外国国籍、又希望回国发展的海外华人的「国籍困惑」深有感触;「最简单来说,海外华人回国 极不方便,在国外可以办签证的使领馆一个国家就这么几个,可现在华人遍布世界各地,办签证花费很多时间与精力,对人才流动十分不利。」

国籍制约 不利人才流动

国籍是一个自然人属于某一个国家国民或公民的身分。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就意味著这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和其它权利,但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国籍涉及国家的司法管辖、法律适用,以及对本国国民的外交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依 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 籍」。也就是说,已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人不再是「华侨」,而是人们常说的「外籍华人」,国籍不同,是华侨与华人的根本区别。

国籍管辖 涉及司法外交

今年6月,中国国务院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海外侨胞人数超过4500万,绝对数量稳居世界第一。在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高素质、高层次的尖端人才。

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程希说,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承认和接受双重或多重国籍。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承认和接受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国家不断增多,呈现出一定的趋势性。

但是,大多数国家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都有一定限制或条件。而且双重国籍的有效性,实际上也仍是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兑现的。美国在护照上就有注明:「如因双重国籍被他国政府强制服兵役,美国不予以保护。」加拿大护照上也有类似警告。

双重国籍 中国移民心愿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说,在监别和防止双重国籍方面,中国采取的主要做法是严格出入境检查制度,一旦发现拥有他国国籍的人持中国护照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局会记载当事人姓名,并取消当事人的中国国籍。

此 外,中国公安部门透过查询中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库、出入境纪录和相关证件等措施,对有怀疑的当事人进行调查。一经确认,将注销当事人的中国户籍、收缴居民 身分证和护照。同时,持有双重国籍的当事人,如果持中国护照入境,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中国政府将其按照中国公民对待,而不是依据「外国人非法入境」按外国 人加以对待。

「从内心来说,许多中国移民都希望获得双重国籍。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他们获得所在国国籍,但是在感情上他们都认同自己是中国人」,韩方明表示。

国家忠诚 权利义务 都有冲突

中国是世界上实行签证制度较严格的国家,对于广大的移民和留学人员来说,他们希望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国,简化签证、定居、人才回流后的家庭安排、子女读书、创业办公司和服务等手续。

颇具影响力的「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曾举办大型网上民意调查显示,92%参与调查的大陆移民认为,中国政府应允许中国移民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籍公民后,保留中国国籍,即对应承认双重国籍。

盼回流 家庭安排更方便

1999 年3月,陈铎、杨伟光、李光羲等多名政协代表联名提出撤销「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案。2004年3月黄因慧委员关于建议修改「国籍法」 的提案及韩方明委员的「关于弹性处理国籍问题促进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提案」,都建议修改该法相关条款,有选择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

这些议案都曾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但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这些议案都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修正案。」韩方明说。

王辉耀也表示,中国实施改革开放,需要人才跨越国界、地域的流动作为支持。他认为,中国国籍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到可以考虑修改的时刻。

硬币都有两面。事实上,从各国发展状况来看,实施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弊端同样显而易见。

促修法 各界相继提建议

韩 方明分析说,首先,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拥有多重的国家忠诚,当这两个国家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国家。其次,作为具有某国国籍的 公民,享有该国的特定权利和义务,而其中某些政治权利外国人不能享有,某些特定的义务外国人不承担。若一个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容易造成法律权利和义务的 冲突。

再者,从法律角度来说,双重国籍可能引发管辖冲突、双重起诉、承认和执行判决以及裁定的问题。同时,可能为不法分子创造有机可趁的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楠来认为,一个人的国籍是他与一个国家永久的法律联系,基于这个联系,「就中国当前的国情而言,要实行双重国籍,是不切实际的,且弊大于利」。

中国绿卡 针对经济、科技人才

基于国情的现实考虑,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以期试图替代双重国籍所起到作用。

「绿卡」是外籍人士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代名词。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许多国家都实行「绿卡」制度,在大多数国家,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公务员任职权,持「绿卡」者和所在国公民的待遇基本相同。

2004年8月15日,中国正式发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象征「中国绿卡」制度的正式实施。它既是进一步推动中国与「国际接轨」,同时对推动中国扩大开放的作用也不言而喻。

依 据该办法,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用对象主要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 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

韩方明说,从目前情况来看,因中国「绿卡」的申请门槛还比较高,获得绿卡的外籍人士较少。

此外,中国政府也已放宽对户籍的限制。2003年8月7日,在公安部公布的新的七项户籍管理便民措施中第六项专门规定,「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即今后中国公民出国不再要求注销中国国籍。

户籍限制也松绑

这条规定使得现在广大出国留学、工作的人员合法保留中国的国籍,即使这些出国人员日后有可能加入其它国籍,只要他们回国还拥有中国户籍,「这是一种特殊的双重国籍案例」韩方明解读道。

不 少人都在揣测:中国是否会就此放开双重国籍政策?王辉耀认为,考虑到中国特有的国情,在现有情况下改变国籍政策尚需时日,他个人建议,先从完善绿卡制度开 始,例如出台中国海外公民证,替代大部分附加在双重国籍政策的职能,以便对海外人才进行长期和永久性引进。比如印度对双重国籍处理的成功模式可借监。

可借监印度模式

印 度近年来针对海外广大印裔人士的双重国籍呼吁,推出「印度裔卡」(PIO)计画和「印度海外公民证」(OCI)计画,作为国家人才政策的补充。海外印度人 才持有「印度裔卡」或「海外公民证」在购房、医疗、社会保障、所得税、贷款额度、风险投资基金的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有「本土公民待遇」,但不享有 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我认为中国可以借监印度海外公民证的模式,来减少相关制度对人才流动的阻力,加强国际人才竞争。」王辉耀说。(大陆新闻组整理)



Read more: 世界新闻网-北美华文新闻、华商信息 - 人才引进 撞上双重国籍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