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导斌:中国混乱的根源在人民丧失了立法权
微博上看到一个很火的段子,据称是作家冯骥才的:“美国没有组织部,所以没有买官卖官;美国没有国土部,所以没有强拆;美国没有铁道部,所以没有黄牛倒票;美国没有宣传部,所以记者可以探究真相;美国没有文化部,所以文化繁荣;美国没有广电总局,所以能拍出大片;美国没有科技部,所以科技发达。”
笔者对冯骥才先生的话作些延伸,又写了两个段子:
“美国没有‘大救星’,没有伟大导师、英明领袖,没有党中央,没有总设计师,没有坚强的领导核心,没有总书记,没有政治局,没有常委,所以人民一直得解放。”
“美国没有马列毛指导思想,没有带领各族人民前进的领导集体,没有经济建设中心,没有四项基本原则,没有人大,没有军委,所以不会亡党亡国,公平正义不被践踏,军队强大,经济繁荣发达.”
美国为什么没有组织部,没有政治局,没有总书记……?一个原因是这些机构、职位在一个正常国家里本就多余,无一不是吸取民众血汗以实现自身持续存在且扩张为目的,形同恶性肿瘤;另一个原因是,设立这些公共职位属于立法,美国国会和总统都不能“口含天宪”,没有想设个什么机构就设个什么机构,想设个什么职位就设个什么职位的权力。这些权力属于人民。议员或总统随便设个职位,民众不认帐,不给开工资,就是私人雇佣,由总统或议员个人给开工资,这个职位也没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更不能向民众发号施令和设卡收费。
立法权,通俗说来就是定义是非善恶和裁决国家(包括地方)所有公共事务的决断权,是国家和社会的第一权。宪法法律制度等规则只有正当,付诸实施才有益于人民和国家,不正当的宪法法律制度强行实施,则必将严重伤害人民自由尊严和国家利益;公共政策目标只有正义,才能造福于人民,不正义的公共政策仅仅是为少数人谋取特权的幌子。那么,如何保证宪法法律制度正当、公共政策正义?答:必须且只能将定义是非善恶和裁决公共事务的决断权交给人民。
立法权,中国有正式记载的文明开端周朝时称之为“制礼作乐”,或“揆道”。周朝的“宪章”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国家的宪法法律道德由天子(后来由王演化为皇帝)制订。皇帝“口含天宪”,说红即红说白即白,说一不二。皇上之外的贤者则在上面“揆道”,国家以强制力要求在下的黎民百姓必须“守法”。今天没有天子,没有王,也没有皇帝,恰如《庄子》所说“人人皆为天之子”,众生平等,不承认谁该高高在上发号施令,谁只能战战兢兢仰面承命于人。所以,今天的“制礼作乐”也好,“揆道”也好,“守法”也好,主体全是人民。人民共和国里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既是统治者,也是被统治者——人民自治。平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根本的原则。在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家里,在一个宪法宣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里,立法权只能属于人民。除了人民,任何其它主体享有立法权,都属于违宪,属于僭越,都不正当。
关于立法权,百年前北京大学教授高一涵先生说曾作过清晰的阐述:“立法权必须掌握在人民手里。”“政府为奉行国家意思之公仆……立法之权永存于人民之手。”他认为追求个人幸福并不是置“国家”和“法律”于不顾,而是利用“国家”和“法律”来保障个人权利:“无国与法,则权利不存。权利不存,则幸福宁能幸致?……小己之图谋幸福,必自改良政治始。改良政治,必自夺回立法之权始。”
中国现在出现的各种混乱,核心问题正在于人民的立法权被人篡夺。先是极其荒谬地把界定是非善恶之权交给马恩列斯这些与中国八辈子不相干的外国大胡子,后是以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强行对事关人民自由尊严和国家兴衰成败的根本性的大是大非予以锁定。号称当家作主的人民对这些根本性问题居然无权置喙。由于当属人民的立法权失去了真正的主人,于是各种各样旨在剥夺和迫害人民的邪恶唐而皇之地被写进宪法法律政策,强要人民遵守和服从。人民的人权成了资产阶级的,人民的言论集会游行示威出版直接选举等普世权利全成了西方颠覆中国的“阴毛”。执政党中央及其宣传部,通过其喉舌人民日报,CCTV等,将马列主义这些在其祖国和产生地都遭到唾弃的歪理邪说宣布为“宇宙真理”,强迫13亿人只能顶礼膜拜而不得质疑批判;将人民的痛苦,人民的反对,宣传为人民的幸福,人民的拥护。各个稍有点权势的部门,也纷纷给人民派发义务,将搜刮民脂民膏定义为“为人民服务”。官方向民众勒索低价土地和集资款,叫“人民XX人民建”,项目建成后还要面无愧色地向人民卖高价索取暴利,还要恬不知耻地对人民宣扬这是在履行管理职能,是在为人民谋福祉。正是因为人民丧失了定义是非善恶之权,所以维护权贵集团特权地位的各种贪婪行径能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公行,而维护民众权益的行为却被戴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善恶被颠倒,黑白被混淆,以至于计划生育——阉割自身竟然成为“公民应尽的义务”。
立法大权被从人民手中夺走后,去了哪里呢?去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去了不由人民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去了中共中央军委、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中纪委、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去了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去了各垄断国企,去了各省、市、县、镇、村党委及其所辖各机关。所有党和政府的实权机关都拥有立法权,都拥有擅定是非善恶之权,都拥有无视人民意愿自我授权之权,自然也都拥有以所谓的红头文件自我授予向人民拦路收费之权,更拥有把一个局搞出二十个副局长之权,以及给自己规定月补8000元公车费之权。
那些党委为什么牛?那些一把手为何什么都能拍板?为什么一纸批文一个官职乃至一句话就能卖出几百万几千万多少亿?根本原因都在他(她)“口含天宪”,能擅定是非善恶,能决断公共事务,能分配公共资源,能任命公共职务。并且不仅能决断,而且还要由他来命令执行,进而再又由他来评价执行好坏。于是乎,没有皇帝之名的毛泽东权力盖过历史上任何一个皇帝,每一个省委书记,每一个县委书记,甚至每一个局长,每一个村支书,也“顺理成章”成为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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