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Re: [G4G] 反腐败,行贿的也不可放过

误会了,绝对没有。我也没有那个幽默感。我31了老婆娶不上,孩子没法生,我真得这么闲呀?
那人通过行贿的方式让政府采购盗版设备。而合法作者就是我。
我真的是想找人帮忙。
 
另外你们的斗争我保持中立(仅仅是为了免遭杀身之祸),无论谁上台,只要为老百姓,为了国家,为了民族,我都支持欢迎。对于我,我只能像鲁迅支持共产党一样,但根本就不是党员;道理很简单,我要活命。
 
我还想问一句,如果你们上台后实现法制,你们上台之前的刑事案件,是逐个审,还是既往不咎?如果审,估计全国估计要损失10%的人口;如果既往不咎,像我这样的合法公民,很难支持现在的你们。我现在的困难处境是因为行贿的存在,很难卖出去东西;但是我又不想行贿。根据日本的经验是永久封存,做成所谓的“黄金案件”。你们现在表个态呗。
 
最后,温总理已经公开表示中国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和法制,恭喜你们。

在 2011年6月30日 上午8:09,Kasia Hu <hometown.kasia@gmail.com>写道:
it seems you are making fun of the people in here who are against the china communist party.

2011/6/28 赵磊 <zhaolei.cpp@gmail.com>

superpower <superpower@googlegroups.com>

go2group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反腐败,行贿的也不可放过,实际上现在从行贿打击贪污的更容易。
因为他们不是政府,处于相对的底层,比较容易下手。

下面给大家一个突破口:
姓名:钱虎。职业:老板。
电话:13395185866
行贿简介:把山东工业艺术学院的领导做成哥们,出售给他盗版三维扫描仪。

建议向奥巴马专门申请律师费,
来打击国内的行贿人员。
这样做行动会比较明显,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但是用大笔的钱去搞政府官员,效用不如这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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