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G4G] 国度国家辨――兼谈真正的爱国主义

爱国主义,似乎永远都是"政治正确"的。但很少有人考虑过,这个"国",或者说祖国,到底指的是什么?

不弄清楚这个问题,就很难说我们的爱国热情不是盲目的,就不能避免滑向歧途的危险,如将"忠君"视为爱国,将盲目仇外排外视为爱国等等。纵观整个20世纪,我们缺的不是激情,而是清醒和理智。

要弄清这个问题,就需要对国度和国家作一辨析。

国 度是一种地理存在,主要包括国土和生活在这一片国土上的人民。国家则是一种政治存在,它实质上是一种各阶级、阶层利益划分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人类历史 上曾产生过,现在仍存在着三类国家,即"家族国家"(皇权专制国家)、"帮派国家"(一党制或者军人专制国家,这类国家缺乏党内和社会民主,在国家政治生 活中起决策作用的只是权力金字塔尖的极少数人)和"全民国家"(宪政民主国家)。

国度是本质,国家是现象。现象反映本质,国家代表国度。国 度不被他国吞并或自身分裂(现代国际法禁止用武力吞并一个国家),它就会成为一个永恒的存在,而国家,尤其是"家族国家"和"帮派国家"则是一个暂时的历 史现象。如我们中国,虽五千年来历经战争、分裂和外族征服,但作为一个国度始终存在着,而历代王朝,则如走马灯般你方唱罢我登场,演出了一幕幕兴衰荣辱的 悲喜剧。

国度体现为我们生活在其上的这一片国土,其人格化象征是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全体人民,正如家或家乡的人格化 象征是母亲一样。在"家族国家"、"帮派国家"和"全民国家"三种类型中,其人格化象征是不同的:在"家族国家",朕即国家,国家的象征是皇帝;在"帮派 国家",如纳粹德国,是纳粹党,或者其党魁希特勒等少数人在决定一切,所以可看作其人格化象征;在"全民国家",民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其 人格化象征是全体人民。

由此,只有在"全民国家"中,国家和国度才是统一的。无论"家族国家"还是"帮派国家",本 质上都与国度不一致。当然,前两类国家建立的早期,当权者集团若能励精图志,它与国度的冲突就相对缓和一些,然而,随着当权者集团必然的日益腐化堕落趋 势,其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也就日趋尖锐,其国家与国度也日益处于对立状态,直到这个国家覆亡。

消除这种对立状态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实现"家族国家"或"帮派国家"向"全民国家"转型。

国度才是人们真正意义上的祖国。国家不是。否则,你很难解释王朝兴替之时人们的祖国认同――除非外族入侵,没有人认为自己的祖国灭亡了,又换了一个新的祖国。

打个比方,国度是生养我们的母亲,国家只是保姆。保姆就是保姆,不是母亲,这两者的区别是不能含糊的。保姆再尽职尽责,也不能成为她向主人索取过分的爱和回报的理由;反之,如果她偷懒耍滑,尽不到一个保姆的职责,立马就要卷铺盖走人。

对 于国度,我们确实需要无条件地忠于和热爱,其实质是爱人民,因为正是这片土地和人民养育了我们。这种爱与对母亲的爱机制是一样的。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我称之为原发性的爱国主义。背叛国度,违背人民意愿(在现代社会,是经现代政治技术,如全民公决、自由选举、民意测验检验出来的,而不是某些当权者及其御 用文人炮制出来的所谓"人民意愿"),就是秦桧、慈禧、袁世凯、汪精卫那样的卖国贼,这也是卖国的本来含义。

以国家 为对象的爱国主义是派生性的爱国主义,严格来说,它只有与原发性的爱国主义一致起来,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就像对待保姆,这种爱国主义是有条件的――国家 是以权利与义务的均等交换,即公正,来换取公民对她的忠诚和热爱的。英国思想家埃德蒙・柏克曾说:"我们愿意爱国,但国家必须可爱"。也就是说,这种"爱 国主义"就不只是国家单纯地向公民索取热爱、奉献和牺牲,它首先要面临公民的拷问:作为国家,您是否公正,民众是否当家作主,是否享有普遍的权利,能否获 得广泛的经济福利?这是国家与其公民的双向责任和承诺,它的实质,就是洛克等人所谓的"社会契约"。

由于只有实行宪 政民主的"全民国家"才与国度相一致,因此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有权利要求人民群众无限忠于它,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持久地唤起人民群众的爱国之 情,当遇到危亡时而自觉地起来保卫自己。其它类型的国家,像"家族国家"和"帮派国家",由于是为一小撮人利益服务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一般是与国度高度对 立的,因而无权要求普通民众无限忠于它、热爱它。对待这样的国家的态度,与爱国、卖国无关。如果硬要扯上联系,那么就会得出历代农民起义,甚至孙中山,毛 泽东都曾"叛国"、"卖国"这样荒唐的结论来,因为他们都曾暴力反抗当时的国家("合法政府"),也无法解释峡对岸的台湾同胞绝大多数也是爱国的这一事 实。

在民主化成为世界潮流的今天,"家族国家"和"帮派国家"已越来越不得人心,其存在的理由与价值已越来越受到人 们的质疑。当这样的国家,如今天卡扎菲的"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共和国",受到人民普遍唾弃之际,还爱它,为它效忠,这就不仅不是爱国,还是违背人 民意愿,做卡扎菲之流镇压人民的帮凶,实际就是卖国、叛国!这时,反抗这样的国家,才是真正的爱国。因为爱国的真义是爱国度,或者说是忠于这个国度的全体 人民,而不是爱哪个家族、哪个组织或帮派。

对于国际社会来说,抨击这样的国家不能叫做"干涉内政",武力攻击萨达 姆、卡扎菲这样天怨人怒的"国家"(实际上已成为人民唾弃的非法政权)不能叫侵略。这倒并不因为"人权高于主权",而是因为正是萨达姆、卡扎菲之流阻碍他 们国家的人民"自主地选择国家的发展道路"。如果像某些庸俗实用主义者所宣扬的"不干涉内政",所带来的结果必然是武装到牙齿的萨达姆、卡扎菲之流对手无 寸铁的群众大开杀戒,造成血流成河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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