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

[G4G] 原创)“民心工程”强拆民居维权背后的无奈与无赖


(原创)"民心工程"强拆民居维权背后的无奈与无赖
作者:帝国良民2014-04-29 06:41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为建设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民心工程――"崔与之纪念馆",3户村民的房子被强拆。无奈之下村民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和村委会侵权并赔偿村民财产损失。然而,判决生效近一年,当地镇、村干部却拒不赔付。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尽管我国刑法中有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但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无法在"官赖"上适用。(新京报4月28日)

  本案中十分嘲讽的恰恰是镇政府打着"为建设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民心工程"去违法强拆民居,这本身就已经是经典的黑色幽默,一出冷笑话。但比冷笑话更可笑的是,这个堪称"官赖"的镇、村政府,在败诉后,竟然堂而皇之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法院的判决书变成了一纸"法律白条",为了建一个所谓"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民心工程",却违法强拆,并藐视法院判决拒绝依法赔偿,这个镇政府真算得上是带头践踏法治精神的表率了。

  打白条这种现象可谓痼疾,在平时媒体曝光出来的案例来看,本来也就是乡镇村一级最为擅长,以前收粮食打白条,更多的是吃喝玩乐打白条,有一镇政府光吃猪蹄就打下70多万元白条,也有乡镇计生站连续用白条吃垮2家餐馆的,可谓厉害。但增城区中新镇政府似乎更牛逼兮兮,活脱脱的把法院的判决书都变成了"白条",拒不赔偿的背后,当然是对法律的藐视,更是对滥权的自信。既然法律奈何不了镇政府,那当然就可以想象,为什么频频发生的违法强拆会屡禁不止,为什么长期以来基层政府对侵犯公民财产有恃无恐?

  作为基层政府的乡镇政府一级,照讲应该是在最基层弘扬法治精神并带头遵纪守法,但从本案中增城区中新镇政府的老赖嘴脸来看,"赖"只是表象,对违法乱纪有恃无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一是缺乏法治意识,二是无视公民权利,三是习惯性的彰显权力淫威。比如按照法院判决:中新镇政府与坑贝村委会、崔屋经济合作社为共同侵权人;但村民和增城法院执行局一位法官找到坑贝村委会主任毛锦同。毛却说,纪念馆建设项目是镇政府行为,要赔钱得找中新镇政府。而他们向镇政府索赔,但中新镇政府却官气十足,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回复他们说:"我镇将敦促坑贝村委会及崔屋经济合作社尽快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就这样,我们拿着法院判决书,来来回回找了镇、村干部十多次,但是每次都是空手而回,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村民反映,这些镇、村干部"官气"足,一点都不担心不执行法院判决所面临的法律后果。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中新镇干部、村干部对法院判决的无所畏惧。坑贝村委会主任毛锦同在接受采访时说得直截了当:"不给,没钱。"

  "不给、没钱",可谓底气十足,想当初也是这伙公然藐视法律的"官赖"们,竟然打着"为建设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民心工程"去违法强拆民居,接下来又视法院的判决书为无物,小小的乡镇村政府都如此的强势的公然抗法,更可笑的竟然是当地法院也无可奈何,实在是法制社会的嘲讽,也是法律的悲哀。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还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还能怎么办?",村民的无奈与镇村政府的无赖,折射出权大于法的基层现实,当"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成了某些官员的施政口号,除了讽刺,也让期盼和想象中的法治社会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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