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

[G4G] Re: 文学城 海明律师:桑兰男友与我女秘书有染 不会要桑兰做二奶

every one remembers that this lawyer had very strong passion to the china communist party few years ago!
海明正在指控自己、埋葬自己的律师生涯


2011/9/27 kkkim <kimneedle@gmail.com>
桑兰案:海明正在指控自己、埋葬自己的律师生涯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9月2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资料图片:位于法拉盛的海明律师楼在一座小型写字楼的7楼,楼外的牌子摘了2个月,至今还没重新挂回,原因不详
    
     本文作者:律师李向前、原中国改革杂志首席记者 张行健 (博讯 boxun.com)
    
     海明近日在微博上透露,桑兰有两个相互矛盾的证词,一个是7月14日写的,另一个是19日写的。后一个证词是海明交给纽约检控官的。现在,海明透露,他已将桑兰先前的(7月14日)的中文证词交给纽约上州的检控官Fred Green 了。那个证词和后来的一个证词显然有明显的冲突。正如海明自己所说,“7月14日证词中桑兰只抱怨刘为她倒尿,把倒尿管插入阴道,以及刘要她为他捶背做按摩。19 日的证词没有了按摩,却增加了2008 年在刘的另一个家里,刘揭开桑兰的被子,摸着桑兰的肚皮,问她需不需要导尿。桑兰说自己拉回被子”。
     
     海明将这个证词交给检控官并通过微博来恫吓桑兰:“因为,你欺骗了他(检察官)。他有权知道你骗了他。看他要怎样处置你吧。”
    
     海明这次又是自打耳光。作为一个律师,明明事先有了两个矛盾的证词,为什么还要坚持控告?我们没有证据说海明帮助桑兰来修改第二个证词,但是,海明在交给纽约州检察官的时候手中握有一个相反或矛盾的证词。海明明明知道桑兰的故事不可靠,不可信。可是海明律师还是坚持控告刘谢薛。在这种情况下,海明做了一个假案。他将这份自己事前知道的有矛盾的证词交给纽约州检察官,他就是将处分他的证据材料交给了有关部门。
     
     现在的问题不是在看纽约检察官如何处置桑兰,而是要如何处置海明律师。
     
     大家可以读读纽约州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法律规定:
     DR7-102 
     Representing a Client Within the Bounds of the Law.
     
     A. In the representation of a client, a lawyer shall not:
     
     1. File a suit, assert a position, conduct a defense, delay a trial, or take other action on behalf of the client when the lawyer knows or when it is obvious that such action would serve merely to harass or maliciously injure another.
     
     2. Knowingly advance a claim or defense that is unwarranted under existing law, except that the lawyer may advance such claim or defense if it can be supported by good faith argument for an extension, modification, or reversal of existing law.
     
     3. Conceal or knowingly fail to disclose that which the lawyer is required by law to reveal.
     
     4. Knowingly use perjured testimony or false evidence.
     
     5. Knowingly make a false statement of law or fact.
     
     6. Participate in the creation or preservation of evidence when the lawyer knows or it is obvious that the evidence is false.
     
     7. Counsel or assist the client in conduct that the lawyer knows to be illegal or fraudulent.
     
     8. Knowingly engage in other illegal conduct or conduct contrary to a Disciplinary Rule.

张行健文后语:
    几个月前,笔者就桑兰告对自己有恩的人一案颇感兴趣,于是,笔者对当时的主要证人陆平先生先生进行采访,可是,陆平先生却一口否认自己就是海明代理桑兰案的中的那位证人。几天后记者约海明采访,只是因哥大的一位学生和记者本人路不熟悉,晚到了几分钟,于是海明就大耍大牌脾气,让记者足足的等上了40分钟。
    
    等到可以采访时,海明决不允许记者录音、录像,当他发现记者提到的问题都是比较尖锐的问题,(比如能看一下海明先生在纽约大学当过教授的聘书和教课的记录时),海明以记者没在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写过文章,他只是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和纽约时报、CNN的采访为由,拒不接受记者的采访了。记者后来求证过纽约大学法学院的著名教授和多位学者证实,他们说:从来没有请过叫海明的中国人来纽约大学当过教授。

桑兰案博讯此前的报道:

桑兰起诉案:医生拒绝发邀请 大陆媒体误导大众
桑兰索赔案:海明在记者会上翻跟斗?!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11/9/28)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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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im <kimneedle@gmail.com> 於 2011年9月27日下午9:28 �道:

两者都不是�西

Kasia Hu <hometown.kasia@gmail.com> 於 2011年9月27日下午9:23 �道:

海明律师:桑兰男友与我女秘书有染 不会要桑兰做二奶

文章来源: 凤凰网 于 2011-09-27 14:48:29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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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桑兰男友与我女秘书有染 不会要桑兰做二奶 凤凰网

持 续了长达几个月的桑兰天价索赔事件已经彻底演变为桑兰和其律师海明之间的闹剧。海明借助其个人的微博,不断的爆料桑兰案件的诸多内幕,而桑兰也已经在其经 纪人兼男友的陪同下回到国内,并声明将就海明所述的一切予以澄清。如今,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也无从知晓,在面对两个人的互相声讨的言语中,我们也仅 仅扮演了一个看客的身份,谁是谁非已不重要,看看热闹就好。

北京时间9月26日和27日,桑兰律师海明再次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连爆猛料,声称桑兰的男友黄健曾和自己的女秘书有染,这也直接导致了海明在桑兰的要求下解雇了女秘书。“桑 兰黄健多次提出让我给他们做证婚人。但是经过观察,我不看好,拒绝了。桑兰无依无靠,有黄健伺候也难得。但是黄健也亲口说过,桑兰要不是残疾也绝不会看上 他的。黄健背着我开车把我的女秘书接到家里过夜,2 人亲密聊天至第2天凌晨5点半。桑兰强烈要求我解雇女秘书,我照办了。黄健害得我失去了秘书。”

而在此之前,海明甚至爆料说桑兰曾表态愿意给他当二奶,对此,海明继续爆料说这是因为桑兰对黄健不放心,他自己并不会要这个“二奶”,海明帮助桑兰是因为他自我感觉不是好人,希望帮残疾人为自己积德,而他也没有想到反被蛇咬了一口。“我 会要这个“二奶”吗?帮她是因为我自我感觉不是好人,希望帮残疾人为自己积德,没想到反被蛇咬。”“桑兰说宁愿给我做二奶,说这话是有背景的,就是她对黄 健并不放心。桑兰说她父母对黄健也没好感。只有黄健把所有财产都过户到桑兰名下,她才会放心结婚。但黄健也没啥财产,都是吹的。黄健说很多财产都给了前妻 了。我从没有收留桑做二奶的意思。但是出于同情我一直乐于帮她,现在也是。给与好过攫取。”

海明在之前帮助桑兰打官司的时候提出不要律师费,完全出于义务,但事后却公然反目,向桑兰索要律师费,并声称桑兰和黄健是“流氓”,很黄很暴力。“桑 兰黄健很暴力。黄健是流氓,桑兰是背后的主使。所以,当他们2人说我威胁他们安全的时候, 其实是他们威胁我了,我不得不想办法自卫和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看看他们5月17日信中明确讲了,“可以花点小钱”买凶, 对刘谢莫“灭口”。对于犯罪,他们是内行,我不得不防备。”

对于桑兰“拖欠”海明的律师费用,海明在微博中自己会全部捐给贫困的孩子,因此孩子们得不到的捐助全因为桑兰的拖欠。“ ‘爱心大使’桑兰欠着这些孩子们希望小学的2万美金建校款。孩子们眼巴巴地看着咱们这些大人呢。积点德吧,桑兰,把欠的2万美金律师费,3 千美金房租,1 千3百美金法庭杂费,200 美金换锁钱交出来,我们这边保证100%全部捐给孩子们。你不交我就追一辈子。这是我祖国的孩子,我为他们维权。你交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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