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Re: [G4G] 美国之音中文网 中国象牙需求对肯尼亚大象造成威胁

共匪不久�出口人肉包子,。,�了�

Kasia Hu <hometown.kasia@gmail.com> 於 2011年10月12日下午11:43 �道:

中文主页 更新时间 2011年 10月 12日 星期三 08:41 PM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RSS Feeds 聚合新闻

 2011年 10月 12日

中国象牙需求对肯尼亚大象造成威胁

记者: 乔斯洛 | 内罗毕


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野生动物基金会总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照顾一头遭遗弃的小象(2009年8月资料照)
图片来源: Reuters
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野生动物基金会总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照顾一头遭遗弃的小象(2009年8月资料照)

肯尼亚官员说,中国对象牙的需求导致偷猎大象和非法走私象牙活动激增。目前肯尼亚当局正寻求遏制需求和更好地保护大象的方法。

内罗毕市中心一个艺术品市场的商业活动不活跃。一些人指责肯尼亚先令贬值,一些人则归咎于缺少游客。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艺术家们很难卖出他们的木雕、项链、T恤衫和绘画作品。

不 过,商贩哈里森・奥扬戈说,有一种被禁品总是有需求。他说:“实际上,在肯尼亚,象牙交易是不合法的,我们经常看到游客、特别是中国游客对象牙非常感兴 趣。但是我们通常会直接告诉他们,我们不卖象牙,因为这是非法交易。但他们总是一再坚持,想买象牙,他们对我们说,任何一种象牙都可以,什么价格都行,但 我们总是直接告诉他们,这是不可能的。”

奥扬戈说,肯尼亚完全禁止象牙交易,在这里出售象牙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不值得冒险。

不过,依然有象牙在出售。艾斯蒙德・马丁博士和英国的保守组织“大象家庭”联合进行了一项有关非法象牙贸易的研究。

他说,人们通常从肯尼亚大量走私象牙,运到中国的工厂雕刻,然后再公开出售。

马丁说:“这些商店招揽中国和外国买家,没有人将象牙藏在后巷,没有人要偷偷摸摸地来看。你到处都可以看到,在中国,在最昂贵的酒店和最贵的地区你可以看到象牙,我们希望中国执行他们自己的象牙交易法律。”

中国2008年基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获得了进口象牙的许可,此前中国执行了一个认证系统,给每一颗合法象牙贴上官方认证的标签。

马丁说,自从这项禁令部分取消以来,中国的象牙需求已经增加。他看到有证据显示更多的不合法象牙正涌入市场。

马丁自己进行的调查显示,自2004年以来,中国部分地区的象牙销售量增加了50%,销售的这些象牙中大多数没有官方认证。

*中国象牙需求威胁非洲大象*

这就直接导致非洲大象日益受到威胁。马丁说:“过去几个月,肯尼亚北部部分地区的象牙偷猎活动已经增加,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大多数人认为,原因是中国的需求导致象牙价格上升,因为大多数非法象牙运往中国,就是这么简单。”

肯尼亚野生动物管理局动用大量资源打击偷猎。该管理局的物种专家帕特里克・欧曼迪说,该机构已设法与中国方面沟通这一问题。

欧曼迪说:“我们接待了许多中国代表团,有私人团体,也有政府部门,我们让他们了解我们面临的挑战,他们中的大多人显然不知道他们使用的象牙来自被偷猎的大象。”

中国驻内罗毕大使馆的一名发言人拒绝对这一问题发表评论。

*肯尼亚经济依赖野生动植物资源*

最近几年中国在肯尼亚的投资大增,北京关注非洲的矿产和自然资源。中国已经投资数百万美元修复肯尼亚首都内外的高速公路以及其它项目,包括兴建一家新的医院。

但是欧曼迪说,肯尼亚经济依赖于旅游业,其中70%的旅游业仰赖野生动植物资源。

欧曼迪说:“我们将大象看作我们旅游业和经济的支柱,我们认为,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活着的大象,而不是死了的大象。”

欧曼迪说,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和世界范围内的象牙贸易禁令推行之前,肯尼亚丧失了80%的大象。但是他说,自这项禁令推行以来,大象的数量已经增加了一倍以上。

不过欧曼迪担心,由于允许部分象牙贸易以及中国的需求增加,已为非法猎杀更多大象敞开了大门。

  • 电邮此文
  • 打印此页
  • 发表评论
  • 谷歌




网友评论  (2)
  • 李登挥 台湾共和� 2011年 10月 12日

    象无�!人下流!

  • AAA 中国 2011年 10月 12日

    呵呵,中国对于象牙的需求只是加工而已普通中国人根本不会去买象牙工艺品。大部分在中国生产的象牙工艺品基本上都销往其它国家,难道这也算在中国人的头上?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