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G4G] 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8日 来稿) 我叫宋伟忠,住上海市普陀区泰山三村14号601室,邮编200065,电话13801736585。我于2008年7月成立了上海太山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据2009年战略规划,预计全年营业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招聘下岗失业人员10人。正当公司步入轨道、图谋发展之际,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1月不但非法剥夺我公司合法经营自主权,而且不准我公司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税及社会保险

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0月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8日 来稿)
    
     我叫宋伟忠,住上海市普陀区泰山三村14号601室,邮编200065,电话13801736585。我于2008年7月成立了上海太山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据2009年战略规划,预计全年营业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招聘下岗失业人员10人。正当公司步入轨道、图谋发展之际,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1月不但非法剥夺我公司合法经营自主权,而且不准我公司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税及社会保险费补贴优惠政策,导致公司不得不关闭,走投无路之下走上充满艰辛与欺骗的上访道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五款、第八款的规定,我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沪府复不字(2009)第13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为此我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法制办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于2010年3月10日以回复函[国法复函(2010)21号]的方式代替行政复议最终裁决。为了乞求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我受尽屈辱始终坚持不懈地到国务院法制办上访。2011年8月3日8时许,在国务院法制办门口因拒绝秘书行政司秘书处杨奎处长擅自非法制作我的肖像被暴力殴打致轻微伤。因杨奎具有特殊身份,北京市福绥境派出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至今不处理打人事件,给我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精神受到强烈打击!我心有余悸,以后不敢再到国务院法制办上访,生怕如上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致使依法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来解决投诉请求的维权之路被终止。
    
    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二.因国务院法制办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违法行政,始终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书,依照《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有权向国家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等机关提出信访事项。2011年10月17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给予我信访事项终结告知书。依照《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沪府发[2010]6号第八条(听证评议)规定:核实调查后,核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担任。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11年6月14日仅委派普陀区税务局姜晓峻副局长等同志联合接待我,议题主要是听取我的诉求,却从未组织召开过听证会。上海市信访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未听证的情况下审核批准终结我的信访事项,明显违反《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的规定,致使依法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投诉请求的维权之路也被终止。
    
    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法律在权力面前就是一纸空文,国务院法制办睁眼说瞎话、故意歪曲事实,不受约束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上海市信访办不顾法定程序,也不受约束地违反《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中共政府敢把见不得人的违法行为公开用于行政,足以证明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在这样的权力统治下,还有什么正常的社会秩序?谁来抑恶扬善、主持正义?在此权力之下老百姓有冤无处申,受尽凌辱,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胡锦涛总书记说“要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温家宝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都变成了空头支票。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1716892113918日 来稿)
    
     我叫宋伟忠,住上海市普陀区泰山三村14号601室,邮编200065,电话13801736585。我于2008年7月成立了上海太山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据2009年战略规划,预计全年营业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招聘下岗失业人员10人。正当公司步入轨道、图谋发展之际,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1月不但非法剥夺我公司合法经营自主权,而且不准我公司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税及社会保险费补贴优惠政策,导致公司不得不关闭,走投无路之下走上充满艰辛与欺骗的上访道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五款、第八款的规定,我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沪府复不字(2009)第13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为此我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法制办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于2010年3月10日以回复函[国法复函(2010)21号]的方式代替行政复议最终裁决。为了乞求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我受尽屈辱始终坚持不懈地到国务院法制办上访。2011年8月3日8时许,在国务院法制办门口因拒绝秘书行政司秘书处杨奎处长擅自非法制作我的肖像被暴力殴打致轻微伤。因杨奎具有特殊身份,北京市福绥境派出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至今不处理打人事件,给我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精神受到强烈打击!我心有余悸,以后不敢再到国务院法制办上访,生怕如上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致使依法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来解决投诉请求的维权之路被终止。
    
    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二.因国务院法制办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违法行政,始终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书,依照《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有权向国家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等机关提出信访事项。2011年10月17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给予我信访事项终结告知书。依照《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沪府发[2010]6号第八条(听证评议)规定:核实调查后,核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担任。可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11年6月14日仅委派普陀区税务局姜晓峻副局长等同志联合接待我,议题主要是听取我的诉求,却从未组织召开过听证会。上海市信访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未听证的情况下审核批准终结我的信访事项,明显违反《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的规定,致使依法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投诉请求的维权之路也被终止。
    
    践踏法律的中共政府鱼肉百姓/宋伟忠


    
     法律在权力面前就是一纸空文,国务院法制办睁眼说瞎话、故意歪曲事实,不受约束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上海市信访办不顾法定程序,也不受约束地违反《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中共政府敢把见不得人的违法行为公开用于行政,足以证明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在这样的权力统治下,还有什么正常的社会秩序?谁来抑恶扬善、主持正义?在此权力之下老百姓有冤无处申,受尽凌辱,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胡锦涛总书记说“要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温家宝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都变成了空头支票。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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