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星期日

[G4G] Re: 一零声明

坚决支持!

On Feb 28, 7:05 am, g...@usa.com wrote:
> 未经本人授权,本人不被任何个人(包括我的父母)及组织加入任何伟大实践、有益探索等等实验之中;未经本人授权,本人不被任何人及组织所代表。
>
> 在经充分风险说明及本人授权之情况下,本人愿意接受、加入任何个人及组织所进行的任何伟大、有益、平庸乃至渺小之实践、探索等等实验之中。但既使本人已做出授权-,仍不妨碍本人对任何个人及组织以及所进行的任何伟大实践、有益探索等等之事的质疑、反对之权,质疑、反对之权为本人始终并绝对拥有,对任何个人及组织之任何授-权都不意味着此两项权利的放弃。
> 本人所做授权只能代表本人一己之意,不代表本人之子孙后代,更不代表他人,任何人不得以本人已做出授权为由要求本人之后代尊从或做出相同授权。本人自认不如刘伯-温,无能也不能以此时此情代替后代做出任何有关未来之判断及授权。本人自信本人之后代智商胜于本人,自信本人之后代有能力根据彼时彼情做出明智判断合理授权,哪-怕授权于白人小子或黑人大叔。同理,本人自信本人之智商不输于本人之长辈,本人有权也有能力根据此时此情做做出明智判断合理授权。任何个人及组织不得以本人之长-辈在N年之前已做出任何授权为由要求本人继续尊从或做出相同授权。
> 本人坚信:人的发展一代胜过一代,社会的发展一蟹胜过一蟹。为避免过时之判断、授权妨碍民族、国家、社会之发展,本人认为应至少每五年争取一次公民授权,而且应-是直接授权,以维持授权常新,使之合时合理,并由获得此授权之人负责伟大实践、有益探索等等之事,但质疑及反对之权为公民所绝对拥有,五百年不动摇。
> 本人认为任何个人及组织以公民为实验对象所进行的任何伟大实践、有益探索等等之事,唯一合法及合乎人类伦理道德的途径便是争取公民授权。自认不需获得并时常争取-此种授权之人根本就是"秦始皇-溥仪"综合症患者,而藐视此种授权之组织更就是黑社会。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