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星期二

[G4G] 回复:[G4G] Re: 陶短房:要戳穿的岂止“周老虎”

 

 

唐燕,是贵阳白云可林普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6年当选为贵阳市白云区人大代表。

 

        2007年8月11日,由于受放高利贷团伙构陷诬告,加上受公安机关不问青红皂白乱办案,唐燕和我被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无辜抓捕,我于8月14日被放出,唐燕唐燕至今仍身陷囹囵,与外界音讯隔绝,蒙冤待雪!

 

        事情的起因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底,由于唐燕认识一韩国商人,时该韩商因为经营注册资金为3600万元、固定投资规模达5000万元的可林普建材有限公司不善而濒临倒闭而无力继续经营,一度在2年多的时间里处于停产状态,鉴于可林普公司的品牌效应以及建材企业在贵州稀缺性,看好建材行业大好前景的情况下唐燕四处筹措资金,全额出资受让可林普公司的全部股权,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承担可林普有限责任公司的1000万元的银行债务。接管公司后,唐燕采取一系列改制措施,很快恢复了生产,特别是在2006年10月,可林普公司得到了大连实德集团的技术支持,公司慢慢步入正轨。也就是此前的9月份,唐燕为了使企业尽快实现正常运转,尽早偿还银行债务,由于已经难以再通过其他渠道融资或贷款,唐燕铤而走险,向放高利息团伙的代理人付倪萍借款160万元,也从此埋下了祸端,导致了今天唐燕及全家走向覆灭之灾的深渊。

 

       唐燕与放高利贷团伙其代理人付倪萍之间的借贷关系情况如下:

 

        ——2006年9月,唐燕向放高利息团伙的代理人付倪萍借款1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约定两月利息为50万元。根据利息先偿还原则,唐燕向付出具了借款为210万元的借条。该笔贷款主要用于与大连实得集团的合作事宜方面。

 

        ——2006年12月,由于前笔贷款不能偿还,同时银行债务也到期,唐燕再次向放高利息团伙的代理人付倪萍借款170万元,约定2007年1月31日为还款期限。虽然唐燕只实际得款170万元,但两笔高利贷累计相加,按照"利滚利",此次按付的要求唐燕出具了520万元的借条。该笔贷款唐燕唐燕分别用于归还银行贷款80万元,支付摸具30万元以及工人工资等用途。

 

        ——2007年1月23日,与约定高利息还款期日近, 付倪萍的高利息团伙人员找上唐燕要求还款,由于该高利贷团伙之前了解了我公司因为产品销售原因公司帐上没有多少资金,立刻变得凶神恶煞,尽管明知可林普公司帐上没有资金,仍威逼唐燕开具520万元的支票给唐燕作担保。

 

        ——2007年1月31日还款到期后,高利息团伙的代理人付倪萍同意再放款贷款期限3个月,但同时以原先利滚利帐目的520万元作为基数加上放宽3个月期限,勒令唐燕为其出具825万元的欠条。

 

        至此,唐燕方至尽彻底掉入了一个早就设计好的圈套和陷阱,由于金额涉及巨大,公司突然之间也不能产生如此效益来归还该笔高利贷,公司再度陷入绝境,高利贷的压力,使唐燕的公司再度陷入了破产的边缘。实际上,整个高利贷过程,唐燕实际得款330万元,短短7个月时间产生利息485万元!

 

       后来的事情,也让唐燕及全家感受到了高利息团伙的可怕。感觉到已经走向万丈深渊路途的唐燕再不敢无休止地打借条下去,于是到处找人筹款准备先对高利息进行了结,但如此巨资一时间实在是很困难。2007年5月,付倪萍等高利息团伙人员再次找到唐燕,要其再出具180万元的借据,唐燕不敢再打,付倪萍等人威胁说,如果不打,随时都有可能弄死唐燕及全家人,说要整死唐燕、让唐燕在地球上消失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并说黑白两道都是他们的人,城管、税务、法院、政府里的干部就是他们高利贷团伙的股东,他们的大哥就是公安里的头头等等。在此等威逼恐吓下,唐燕一方面避难以免不断亲笔写下所谓的"借款"证据,另一方面也四处联系筹措资金。

 

      高利息团伙及其代理人付倪萍,却恶人先告状,倚仗公安等后台背景,其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诈骗罪和虚假出资罪等名目,根本是莫须有的进行诬陷借口作为,完全是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扰乱视听!唐燕有实实在在的厂房、土地、设备等价值几千万的设备,其作出的诈骗出逃和虚假出资是何等的荒唐可笑!而唐燕与高利息公司及其代理人付倪萍之间的纠纷,完全是因借贷问题引发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性质纠纷"!唐燕对于公安机关的强行介入和刑事干预表示非常的不满和强烈的质疑,并怀疑个别办案人员是否真如高利息团伙人员叫嚣的就是放高利贷人的保护伞!

 

        唐燕一心一意想救活一个企业,打造一个家业,实现自己的事业梦;结果现在,因为高利贷却毁掉了企业!毁掉了家庭!也耗费了自己的青春!!

试问天理何在?试问公道何存?所幸,在经历好人的指点后,唐燕始终相信,也有领导是主持正义、公道正派的,也相信与高利贷集团沆瀣一气的也只是个别警察和个别国家干部,相信法律和正义将给唐燕一片蓝天,也相信邪恶必将受到应有的严惩!

        请看到此消息的领导为唐燕伸张正义!

        请救救唐燕!让邪恶得到惩治,让公道得到昭彰!!!!

 

 

请大家互相转发。

------------------
仁义之师  钢铁长城
我的QQ空间
贵州男儿当自强
北京一位网友说: 幸好,瓮安县级别还很低,即便贵州省,中央也...
 
 
------------------ 原始邮件 ------------------
发送时间: 2008年7月1日(星期二) 上午09:04
收件人: "superpower"<superpower@googlegroups.com>; ""<>; "ChinaRights"<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Go2group"<Go2group@googlegroups.com>; "Googroup"<Googroup@googlegroups.com>; "greenpartycn"<greenpartycn@googlegroups.com>;
主题: [G4G] Re: 陶短房:要戳穿的岂止"周老虎"
 

周洪宇有关的弊案

 
周洪宇有关的弊案   一、时代人物周报弊案。 在网上搜索"国家统一法"会看到"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制定国家统一法"的链接,进入链接网页有"2004年09月13日15:09 时代人物周报"。本人拨打时代人物周报留在网上的电话,有关人告之时代人物周报早已关闭。本人搜索时代人物周报有关信息,发现该报创刊于2004年8月16日,至2005年12月5日关闭,背景复杂。我记得方世文说过,和你说的许多话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最后的一句是真正想说的话。本人将其命名为方氏逻辑。按此逻辑时代人物周报成立真正目的是发表"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制定国家统一法"文章,为周洪宇剽窃提议《国家统一法》知识产权奠定媒体基础。 二、最早提出国家统一法、最早为统一提出立法建议弊案。 在2004年09月13日时代人物周报"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制定国家统一法"基础上,2005-03-15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报道:昨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湖北省人大代表周洪宇一整天都兴奋不已。作为向全国人大提交此建议的"第一人",这位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感叹:"没想到,我的提案这么快就变为现实了"。 《中华儿女》海外版 2005年4期 周洪宇法律外行让统一有法可依 文/北岳 2005年3月14日,万众瞩目的《反分裂国家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诞生。来自武汉的周洪宇教授,是第一个提出这一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而也正是他,曾於一年前在人大会议上提出为"统一"立法的建议。周洪宇不是法学教授,不是法律界人士,他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一个法律上的"外行"。那麽,究竟是哪些因素促使他成了第一个为统一提出立法建议的人呢? 三、风范大国民弊案 "《风范大国民》2005年度十大人物揭晓 2005年12月19日 由凤凰卫视《风范大国民》节目组发起、凤凰网协办的"风范大国民2005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最终选出了2005年度最能够代表中国国民风范的十大人物。十大人物名单如下:艾滋孤儿守护者杜聪、为民族讨灵的高金素梅、"为民医生"胡卫民、拷问日本良心的李秀英、舍身救人的农民工李学生、"金沙江赤子"萧亮中、直面"疼痛"的作家阎连科、资助贫困学生的丛飞、提议《反分裂国家法》的周洪宇、"农民律师"周立太"。周洪宇提议《反分裂国家法》是为弊案。按上述所言方氏逻辑,2005年风范大国民评选真正目的是说:周洪宇提议反分裂国家法、周洪宇是风范大国民。为周洪宇取得政治权力奠定基础。2006年周洪宇升任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2007周洪宇年升任民进湖北省主委。 周洪宇作为利益的符号,是建立在一系列剽窃、舞弊行为基础之上。反分裂国家法诞生内幕:曾拟名"国家统一法" 2005年03月17日 青年参考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上海代表团的周宏宇正式向政协提出提案,建议中央尽快研究制定" 统一法"。 周洪宇是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为什么在上海代表团向政协提出提案?2005年由于其教育上的杰出贡献被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授予荣誉证书,难道一个剽窃者可以说是在教育上作出杰出贡献?2004年-2005年正是其剽窃的时间,是谁将周洪宇的资料报到美国教育部?周洪宇的背景究竟是谁?
 
 
 
 
 
 
 
 
 
 
 
 
 
 
 
----- 原始邮件 -----
发件人:
发送时间: 2008年6月29日 18:56
主题: 陶短房:要戳穿的岂止"周老虎"

陶短房:要戳穿的岂止"周老虎"

2008-06-29 12:31:28 来源: 中国江西网 网友评论 258 点击查看
  •   此次戳穿"周老虎",是有关方面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补救,这是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但比这种补救更重要的,则是反思"周老虎"神速出炉却迟迟不倒的过程,并进而反思这种不正常现象产生的原因,因为这才是公信力流失的症结所在。

6月29日,警方在发布会现场展示从周正龙家找到的虎图。新华网

这是警方在发布会现场展示的幻灯图片(6月29日摄)。新华网

作者:陶短房(陶短房博客) 旅加学者

"周老虎"被戳穿了:6月29日上午10时,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在西安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 "华南虎照片事件"处理情况,周正龙被认定造假,以涉嫌诈骗被批捕,包括两位林业厅副厅长在内的一干涉案人也受到处理。

从去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正式推出"周老虎"至今,已过去8个月有余,尽管"周老虎"造假的证据层出不穷,尽管相信绝大多数智商水平在正常人以上者都不会认为"周老虎" 的确是野生华南虎,但官方的一纸认定却如某位电视台主持人所云"千呼万唤始出来",不管怎样,出来总是好的,这迟到的认证足以证明,在基本事实和是非面前,政府、舆论和民众的评判标准,终究还是会趋于一致的,这也有助于恢复因"周老虎"事件而有所流失的政府公信力。

然而这件事影响之大,波及面之广,关注者分之多,已到了不仅仅是戳穿一只"周老虎"就可以万事大吉的地步,需要澄清的问题仍然不少,需要深思的地方更多。

作为"周老虎"的始作俑者,周正龙被认定造假是罪有应得,但他所诈骗的不过是区区 2万元奖金,所炮制的也仅是70余张哪怕外行看了都会觉得有问题的"华南虎照片",而为了这只"周老虎",有关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设立"特别保护地检查站",派遣一支又一支考察队,并调动行政、执法等资源,让本应只存在于年画上的"周老虎"坐实为"镇坪野生华南虎种群",并为这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华南虎种群"寻求种种特殊政策,或利用这个"种群""造福地方经济",这一切所牵涉的,又岂止区区2万元现金?

按照通常逻辑,破坏比建设容易得多,证伪比证真容易得多,找出"周老虎"的破绽,比证明"周老虎"的确是"镇坪野生华南虎"也应该容易得多,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周正龙声称去年10月2日拍到"周老虎",10月12日,"周老虎"就被"鉴定"为真,周正龙的2万元奖金也就此到手,如此复杂的过程,仅用了10天就一切搞定;而当10月中旬有网友提出质疑,之后不利于"周老虎"的证据和细节层出不穷,甚至许多专业人士也从不同角度提出有力驳论时,这个本应比"证真"容易很多的"证伪"过程,却拖了足足大半年,甚至直到前几天,还有人力图将"周老虎"与"镇坪野生华南虎"、"周老虎图片"和"周正龙发现野生华南虎的事实"区别开。

事实上,在某些部门、某些人的盘算中,"周老虎"可以戳穿,但"野生镇坪华南虎"却戳穿不得,否则那闪电般矗立在镇坪县城的招商广告将成笑柄,一些部门和个人梦寐以求的拨款和政策扶持也会化为泡影。应该看到,今天的通报,戳穿了"周老虎",惩办了一些相关个人,但还有一些于此有关的东西,应该戳穿,却并未戳穿。

此次戳穿"周老虎",是有关方面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补救,这是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但比这种补救更重要的,则是反思"周老虎"神速出炉却迟迟不倒的过程,并进而反思这种不正常现象产生的原因,因为这才是公信力流失的症结所在,症结不除,戳穿一个 "周老虎",惩办几个责任人,新的"张老虎"、"李老虎",也许就静卧在路边,等着"火爆登场"的机会。

戳穿"周老虎"人心大慰,但倘事情只到戳穿"周老虎"为止,那就远远不够了:社会、舆论、公众固然希望"周老虎事件"本身水落石出,希望相关责任人罪有应得,但更希望滋生"周老虎"的土壤、温床能得到有效的整治,以使这类事件不至成为一而再、再而三上演的荒诞闹剧。 (中国江西网供网易专稿,请勿转载) (本文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陶短房)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响指#]:
2008-06-29 18:05:10 发表
上联:官员享受生活 继续,
下联:农民背负黑锅 完蛋

Jan@da共享新闻

Blog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