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星期三

[G4G] Re: [G2G] 中国青年报:见多不怪? 5000万资产800万卖

重庆时报: 谁在坐享国资贱卖的腐败盛宴?

  曾几何时,国资屡遭贱卖的伤痛,带给了公众太多的惊悸与伤痛。遗憾的是,国资流失的黑洞,现在仍然没有被完全堵住。
   福建省莆田市外贸公司曾是一家效益不错的国有企业。近年来,由于实业投资失败、国外客户拖欠账款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效益直线下滑,出现资不抵债的状 况,一幢旧办公大楼和在香港的一处写字楼成了该公司仅存的优质资产。然而,这些优质资产却被以"暗箱操作"手段贱卖,其中一幢至少价值5000多万的办公 大楼,竟然仅以800万元的价格贱卖。(7月30日《中国经济时报》)
  既往种种国资流失案件表明,国资遭到贱卖,多由权力黑手导演。福建莆田 的这起国资流失案件,也不例外。诚如这家公司职工在举报信上所言,"这是一起典型的内外勾结、暗箱操作而导致国有资产巨额流失的案件"。正是因为"有一个 真正发力的幕后推手",才使得相关国有资产的转让,绕过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撇开了对相关资产进行依法评估的程序,最终依靠暗箱操作,越过层层关卡,上演 了以800万元购下价值5000多万的办公大楼的"蛇吞象"恐怖大片。
  国有资产的产权属性,决定着国资贱卖事件产生的疼痛,不应止于企业职 工,还有我们所有人。当然,在公众为国资流失心痛的背后,那些依靠权力黑手吞下巨额国有财富的人,可能正在发出罪恶的狂笑。毕竟,以800万买下价值 5000万的财富,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暴利神话。当然,这样的暴利,本质是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少数人的私利行为,它悖离了相关法律精神,失去应有 的程序正义,这样的神话,带着强烈的罪恶与肮脏。
  一直以来,在国有产权转让中出现资产流失现象,早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国资委方面曾一再表示, 将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来看住国有资产。然而,还是出现像福建省莆田市上演的这种"蛇吞象"转卖行为。涉及到这样一大笔国有资产的 交易,职工竟然毫不知情,一切都通过暗箱操作来实现,这意味着,在对国有资产的相关监督中,仍然存在着可怕的真空。如果不能规范国有资产的转让程序,将之 纳入公开透明监督之下,就势必容易产生可怕的腐败黑洞。
  而且,在产权多元化背景下,单凭国资委一家,仅依赖行政监管手段,恐怕是很难看好管好 国资的。比如,针对莆田市外贸公司提请的《关于旧办公楼转让问题的报告》,当初莆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也并不同意,始终没有在《报告》上签字。然而,莆田市 财政局却在该《报告》上盖章并签上"同意"。这也再次表明,在国资流失事件中总是藏匿着太多的权力黑手。报道中知情人称,在这起事件的幕后推手中,有一位 是副市长。对此,现在显然需要通过彻底查处,来廓清这起国有资产流失黑洞的责任。这就势必将会牵扯到很多部门与官员。能不能做好应对强大阻力的准备,能不 能防止出现一些人以"决策失误"作为遮羞布掩蔽其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罪行,消减其应承担的责任,将成为彻查和问责国资流失案件成败的关键。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对这样的国资流失案件不能进行彻查与问责,那么,这起以800万元购买价值5000多万元的"蛇吞象"事件,就绝对不可能成为侵吞国资 的"最后一顿盛宴"。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切实通过有效的制度改革,来清理掉那些可能造成国资流失的不合理制度,把国企改革真正纳入透 明公正的轨道中运行,从而彻底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文/单士兵) 


2008/7/31 参考消息 <go2group@gmail.com>
优质资产就这样被悄然贱卖了,5000万元资产只卖得800万元。事实上,国有资产的流失已发生过无数次,还有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7月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一份终审判决,在多达14页的判决书中,曾是哈尔滨市一家国有企业领导的关润松,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紧密相连----贪污国有资产 1748余万元(《法制日报》7月30日)。山东省审计厅对7家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有4家企业因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4.07亿元。(《济南时报》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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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7/31/08

  福建省莆田市外贸公司曾是一家效益不错的国有企业,为莆田的外向型经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近年来,由于实业投资失败、国外客户拖欠账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效益直线下滑,出现发不出工资、资不抵债的状况,一幢旧办公大楼和在香港的一处写字楼成了莆田市外贸公司仅存的优质资产。然而,这些被职工看作是"保命钱"的资产已先后在2002年、2007年被悄然贱卖。(《中国经济时报》7月30日) 

  优质资产就这样被悄然贱卖了,5000万元资产只卖得800万元。事实上,国有资产的流失已发生过无数次,还有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7月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一份终审判决,在多达14页的判决书中,曾是哈尔滨市一家国有企业领导的关润松,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紧密相连----贪污国有资产1748余万元(《法制日报》7月30日)。山东省审计厅对7家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有4家企业因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4.07亿元。(《济南时报》7月30日) 

  国有资产为何频频遭到贱卖?国企"蛀虫"为何能疯狂攫取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为何成为家常便饭?有关人士指出,国企改制存在着"体制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到位"、"权力的私欲化"等三大漏洞。国企改制是现代企业的发展方向,大势所趋。但是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与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及时制定,各种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尚无破解之策。于是,在利益驱动下,占有欲必然膨胀,国有资产就很容易成为"唐僧肉"。 

  如何解决这些体制机制上的弊端?日前,俞波在《国有企业改革立法回顾与展望》一文指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若干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企业法律制度创新继续予以规范和推进。他提出要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 

  频繁的国有资产流失,呼唤着相关法律的诞生。经济领域的立法,一方面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有效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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