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

[G4G] 到底谁在“给国家添乱”?

到底谁在"给国家添乱"?

――熊飞骏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央视节目主持人倪萍在接受中广和网易采访时,被问到是否行使过否定的权利,倪萍说"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这样做的理由是"不能给国家添乱"???

我国的政协委员理论上是"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对政府提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是"给国家添乱"吗?

合格的"人民代表"应该是心系"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政府提案明显错误,人民代表"举手赞成"就是渎职或助恶,就是"给国家添乱","给人民添堵"。

我国各级政府在"辉煌六十年"的政策一直"光荣正确"吗?

当然不是!

1958年"大跃进"已被证明是错误的。几乎每个"人大代表"都应该知道"粮食亩产十二万斤"是不可能的,如果不知道就一定是"白痴",根本不配当"人民代表"。如果人民代表"举手赞成""浮夸风"政策,不是"给国家添乱"是什么?

文化大革命期间:

"破四旧"是错误的;

中、大学生长时间停课搞全国大串连是错误的;

"打倒刘少奇"是错误的;

"文攻武卫"是错误的;

"把林彪作为接班人列入党章"是错误的;

"反击右倾翻案风"是错误的;

把"四五运动"污为"反革命事件"也是错误的!

…………

"人民代表"对上述错误政策不分青红皂白"举手赞成",不是"给国家添乱"是什么?

由此可见,"人民代表"对政府提案"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并不能做到"不给国家添乱",相反会"添更大的乱"。

"大跃进"政策造成的"大饥荒"活活饿死了三千七百多万人,比两千一百多年皇权中国死于自然灾害的国民总和还要多。"文化大革命"按叶剑英元帅的说法:一共整了1亿多人、整死2000万、浪费8000亿人民币。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对国家人民在和平时期造成的伤害古今中外无与伦比,那时的绝大多数"人民代表"都象倪萍一样在党和政府"大的会议上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从不投反对票的"人民代表"对国家人民的伤害无与伦比,才是真正"给国家添乱"。

无论多么英明伟大的党和政府,不可能从不出现政策失误的。对于那些明显的政策失误,人民代表"反对"或"弃权"是"给国家添乱"吗?

在我党"九大"期间,当对国家主席定性会"叛徒、内奸、工贼"并"永远开除出党"进行投票表决时,共和国女将军陈少敏坚决拒绝"举手赞成"。陈少敏将军是"给国家添乱"吗?

当然不是!如果绝大多数"人民代表"拥有陈少敏将军那样的"良心"和"勇气","文化大革命"就不会肆虐那么长的时间,不但不会"给国家添乱",相反会"治乱安邦"。

中华民族最辉煌伟大的时代是李世民缔造的"贞观王朝",中国历史上唯一"基本上消灭了贪污"的王朝。那时的中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唐帝国绿卡"对地球人的吸引力比今天的"美国绿卡"大得多,世界各地的杰才俊士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往中国跑……

"贞观王朝"的伟大并非帝国元首李世民"伟光正"从不犯错误;而是魏征等良心人士勇于对李世民说"不",坚决"反对"李世民政府的错误或不成熟的决策和作为,敦促李世民政府直面自己的错误,并进而改正那些错误,使权力集团的错误不致给国家人民造成伤害。

…………

所以勇于对权力集团说"不",对明显错误的政策投"反对"票不是"给国家添乱";而是"拔乱反正安邦治国"。

倪萍不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是她自己的权力,我没资格对此说三道四,反正她也不是人民自由公平投票选出的"人民代表",没必要站在人民那一边说话。我困扰反感的只是倪萍从不反对弃权的"理由":"不给国家添乱"?言下之意就是那些"反对"或"弃权"的"人民代表"就"给国家添乱"了?

到底谁在"给国家添乱"?这是个不言自明的"常识"!

倪萍还谈到不"反对"或"弃权"的理由之二:"就党和国家的利益,在目前这个阶段,要是你想不出比它更高的招,你就应该拥护……"

一个人的是非对错观是一回事,处理问题的招数是另一回事。

"赞成"或"反对"与"是否想得出更高的招"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对于一个权力提案或决策,难道"想不出比它更高的招"就不能"反对"或"弃权"吗?

多数人对某事的是非对错都有一个直观的反映,但不一定想得出更高的招,但任何人都有权就此事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态度。

例如某政府为了多快好省提高国民健康水准,制定杀尽国内老弱病残的政策。多数国民都知道这一政策是错误的,并且有权力"反对",但他们不一定想得出更为多快好省的提高整体健康的招数。

用短期内砍尽国内森林手段来快速提高GDP也是一个明显错误的政策,但"反对"者不一定想得出更为快速提高GDP的招数,难道他们就因此失去对这一明显错误政策的"反对"权吗?

…………

同样的例子可以一口气列举几百条。

我奇怪中国的"人民代表"何以如此漠视对国家人民的责任?

我国的"人民代表"怎么了?难道只配胡扯"丈夫得给妻子尽家庭义务发工资"的雷人提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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