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

[G4G] 国家的耻辱,百姓的不幸: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举报人08年遭到黑恶势力的殴打抢劫车撞

国家的耻辱,百姓的不幸: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举报人08年遭到黑恶势力的殴打抢劫车撞
――徐州黑恶势力已严重到一手遮天、使国家法律失效的地步,中国哪里是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的地方?

党十七大所作报告指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
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
法严惩,决不姑息!

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举报人08年不到半个月,遭到黑恶势力的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徐州黑恶势力已严重到一手遮天、使国家法
律失效的地步,这是国家的耻辱,百姓的不幸。中国哪里是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的地方?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违法犯罪问题是非分明、证据确凿,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十
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被举报人徐州市不合法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
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
2008年1月3日,刘永修上午抢劫举报人王培荣,刘永修当警察面扬言要打举报人王培荣,下午刘永修等约十人还到矿大闹事。2008年1月13日,刘永
修上午殴打、并抢劫举报人王培荣,社区党支部书记潘增奎故意用车撞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而且在2008年1月1日潘增奎殴打了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均
已报警。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而且早在06年9月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在风华园打伤举报人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尽管媒
体《家庭》杂志有专题报道,当时有风华园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刘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门至今不处理,甚至公安部门没有追回被抢劫的手
机。
举报难,难在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出现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由被举报人来调查的现象,举报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使举报信石沉大海,甚至举报人
受到打击报复。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近二千户签名举报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长达二年的十分明显的大量违法犯罪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违法犯罪问题(受
贿者之一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在风华园张贴公告及由办事处领导参加的社区党员大会等场合均称是区委书记董锋的亲戚),上到多次向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
员长、温家宝总理、中纪委吴官正书记、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省委李源潮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省长举报,下到无数次市委徐鸣书记、曹新平市
长等领导及相关部门举报,没有想到每次层层向下转,又到了基层违法犯罪保护伞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手中,每次举报均被摆平。江苏省省长信箱因基层
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批示成立调查组因基层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听取举报人代表举报时,竟由被举报的徐州
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来查处,而被举报的韩修德向徐鸣书记继续说谎,明目张胆包庇、纵容、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
韩修德等人弄虚作假办假案,用做假手段,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导致党和政府的信誉严重受损,国家法律法规在徐州得不到执行,造成百姓有理没处说,
投诉无人查),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徐州个别基层单位的党风不正,严重危害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徐州还能惩治腐
败、打击黑恶势力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风华园居委会已是一个不合法的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法定的正式成员最少是3名。风华园居
委会2005年3月原有正式成员5名,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数,是不合法的组
织。
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引起公愤,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完全符合全国
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公函《关于吴
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称要召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2007年1月10日,当年选举刘永修当居委会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居民
小组长)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又一次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这是继2006年9月风华园1600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的居民会议,又一
次民意的体现。在二次满足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要求,按全国人大法律必须开
居民大会的情况下,风华园至今没有召开居民大会,国家的法律在风华园已失去了效力。

惩治腐败、打击违法犯罪是党组织和政府的职责,但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不择手段利用职权,用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名义,明目张胆
包庇、纵容、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掩盖违法犯罪的手段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可以说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徐州
个别基层单位的党风不正,严重危害了社会风气。徐州有韩修德这种基层领导腐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徐州还能惩治腐败、打击黑恶势力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
吗?
举报人代表向全国人民求援,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给予支持,帮助举报、转帖、联系媒体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利用
职权故意包庇、掩盖十分明显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使政府行政机关成为讲理的、依法办事的部门。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师(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2008年1月8日

目 录
第一篇
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一、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
二、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问题十分简单,由于腐败势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长期得不到解决,风华园问题实质是: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二)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三)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第二篇
正义力量和黑恶势力的较量
一、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择手段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
二、证据确凿,公开举报、揭露违法犯罪行为,但举报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三、1800户证据如此确凿的举报二年均被摆平,徐州对腐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四、曾连续举报四年、通过连续四次民告官才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的举报人简介



第一篇
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徐州风华园1800户签名举报了近二年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问题均被摆平
――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而且掩盖违法犯罪的手段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严重危害了社会风气,这样下去徐州对腐
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一、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近二千户签名举报了近二年的十分明显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违法犯罪问题及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利用职
权,明目张胆包庇、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部的举报均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甚至江苏省省长信箱、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批示均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
被摆平,甚至2007年11月19日徐州市委徐鸣书记当面听取举报人代表对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举报(同时提交了大量举报材料和举报证据)时,徐州
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竟敢当徐鸣书记和举报人代表王培荣的面说谎,再次利用职权,用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名义,明目张胆包庇、掩盖刘永修的违
法犯罪行为。
党十七大所作报告指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惩治腐败、打击违法犯罪是党组织和政府的职责,但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不择手段利用职权,用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名义,明目张胆包庇、纵容、强行掩盖违法犯
罪行为。风华园1800户签名举报了近二年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问题,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十多
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刘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还抢劫了举
报人一千多元的手机,均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可以说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徐州有韩修德这种基层领导腐
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造成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到了如此严重程度的原因是:举报难,难在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出现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由被举报人来调查的现象,
举报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使举报信石沉大海,甚至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二、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问题十分简单,由于腐败势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长期得不到解决,风华园问题实质是: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1、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
大会)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职责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和决定社区建
设重大事项。但是,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半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2、风华园居委会已是一个不合法的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法定的正式成员最少是3名。风华
园居委会2005年3月原有正式成员5名,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数,是不合法的
组织。

3、不依法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有意非法剥夺法律授予居民罢免居委会成员、主任居委会职务权利

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公函《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
的答复》称要召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2007年1月10日,当年选举刘永修当居委会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
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又一次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
条件。这是继2006年9月风华园1600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的居民会议,又一次民意的体现。
在二次满足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要求,按全国人大法律必须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风
华园至今没有召开居民大会,国家的法律在风华园已失去了效力。



4、法律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5、法律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约十
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用于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问题,它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二)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
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用于私分和行贿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象风华园业主委员会那样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象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4、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每月拿政府的给5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侵吞私分
业主公共财产到了疯狂的地步。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
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的给550元的补贴,
不为社区办实事,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到了疯狂的地步。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
委员会财务帐目。
依照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村委会、居委会财务帐目要公开。但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
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三)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党十七大所作报告指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
息!
刘永修有大量的违法犯罪问题,仅以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一个事例为例,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事实十分清楚、
问题十分简单,证据确凿,如: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竟侵占私分十万元的风华园的业主公共房屋租金收入,金额巨大,不论侵占的是业主公共
收益,还是国家财产(经房中心是全民单位),均已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因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

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徐州个别基层单位的党风不正,严重危害了社会风气。举报人代表王培荣向全国人民求援,请
有正义感的公民给予支持,帮助举报、转帖、联系媒体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利用职权故意包庇、掩盖十分明显违
法犯罪的不法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使政府行政机关成为讲理的、依法办事的部门。


第二篇
正义力量和黑恶势力的较量

一、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择手段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

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的卑鄙手段之一是: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

因为黑恶势力是造谣惑众、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怕承担法律责任不敢公开署名,其手段十分卑鄙。
2006年5月,被举报的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用居委会名义张贴材料,诽谤、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有严重的经济问题。被起诉后,刘永修2006
年在法院赔礼道歉。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尽管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对于同一事,刘永修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以居委会名义写超过四篇造
谣、诽谤文章,有办事处人员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继续造谣惑众、恶意陷害举报人。

08年初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上午抢劫举报人,黑恶势力当警察面扬言要打王培荣,下午到举报人单位诬陷、辱骂、威胁举报人

2008年1月3日上午,徐州风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风华园小区遭到不合法的徐州风华园小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抢劫,刘永修当警察面扬言要打王
培荣,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而且早在06年9月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在风华园打伤举报人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尽管媒体
《家庭》杂志有专题报道(详情请看附件),当时有风华园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刘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门至今不处理,甚至公安部门没有追回
被抢劫的手机。
2008年1月3日下午刘永修等约十人到王培荣工作单位矿大,通过矿大组织名为要找谈风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谈谈,实际是到学校闹事
王培荣欢迎谈,但有原则:
1、王培荣只与合法组织谈,不与不合法的组织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法定的正式成员最少是3
名。风华园居委会2005年3月原有正式成员5名,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数,是
不合法的组织。而且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风华园居委会(或居民代表
大会)三年不开一次居民大会。
风华园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在二次满足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
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要求,按全国人大法律必须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风华园至今没有召开居民大会,国家的法律在风华园已失去了效力。
风华园居委会是不合法的组织,王培荣不与不合法的组织风华园居委会谈。
2、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必须用于小区建设,在这个前提下可以谈。例如如何把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必须用于小区建设,及小区建设的规划。
现在风华园居委会侵吞私分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社区党总支书记参与私分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与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斗争,这一点没
有谈的余地。中国共产党的目的和宗旨之一:维护群众的利益,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必须清除腐败。
3、社会上小区居民(或业主)之间的问题不在学校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矿大组织主持人告知刘永修等约十人,为了维护正常次序,只能派二人谈(办事处代表、社区党总支负责人),但我们等了许多时间,没有来谈。最后图穷匕现,
刘永修等闯进办公室,诬陷、辱骂、威胁王培荣。刘永修一边辱骂、威胁王培荣,还诬陷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元。王培荣早已识破刘永修等企图到学校制造事端的
企图,王培荣和矿大领导老师均十分克制,没有发生冲突。
刘永修既然称:"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元",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委员会帐目及原始凭证全部在居委会,为什么不拿帐目及原始凭证去检察院举报,反而到学校名为
找王培荣谈谈,实际是到学校闹事。业主委员会一直在要求公开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委员会全部帐目及原始凭证,造刘永修拒绝。刘永修为什么不敢公开代管的业主
委员会全部帐目及原始凭证,刘永修要强行掩盖他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还继续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用匿名的方式,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
黑恶势力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大量对举报人王培荣的恶意造谣攻击,只能起到一个作用:使百姓了解徐州黑恶势力猖狂。

二、证据确凿,公开举报、揭露违法犯罪行为,但举报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曾连续举报四年、通过连续四次民告官才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的举报人王培荣,作为普通老百姓揭露腐败现象、违法犯罪行为,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腐败分子、犯
罪分子怕王培荣,恨王培荣,因为他们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做了损害百姓、国家利益的事,他们怕王培荣公开,因为在阳光下,企图用不法手段"摆平"成为
泡影。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让腐败分子及违法犯罪者身败名裂,直到腐败分子及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敢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公开部分证据,点腐败者及违法犯罪者的名,证据确凿,所以被揭露的腐败及违法犯
罪者不敢起诉王培荣名誉侵权。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只是基层领导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所以王培荣敢民告官把徐州四个部门告上法庭,没有想
到徐州法院也不依法办事。先是不给立案,后是尽管交了诉讼费但法院不开庭。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所以王培荣敢向市、省、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及各级领导公开署名举报,没有想到每次层层转,又到了基层
违法犯罪保护伞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手中。
举报难,难在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出现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由被举报人来调查的现象,举报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使举报信石沉大海,甚至举报人
受到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深有体会,时间远的不说,也不提网上举报,仅说2007年5月18日起,我有二十多封网上可以查询用特快专递的举报信(特快
专递查询网站:http://www.ems.com.cn/)(举报一个小小的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利用职权

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徐州法院不依法办案),每封举报信重量约一斤,有大量与举报有关的违法犯罪的证据,有些信重二斤,有举报有关的违法
犯罪的证据和1800户签名,但至今均石沉大海,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2007年5月18日起,寄给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就有每人三封举报信,均石沉大海,说明黑恶势力有保护伞。一些基层干部敢利用职权
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举报人把举报材料寄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数情况下,还是层层转办,最后还是由基层来处理,所以
一些基层干部自以为能一手遮天,加上一些地方党风不正,官官相护,导致社会风气恶化,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较为普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就是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较为普遍的地方。更为荒唐的是徐州市泉山区竟被拟定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为了使您了解问题的严重性,把举报信列举如下:
1、收信人:最高人民法院肖杨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565701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18日
2、收信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565729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18日
3、收信人:胡锦涛总书记,EMS邮件号码:ES565838640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4、收信人:吴邦国委员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684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5、收信人:温家宝总理,EMS邮件号码:ES565838653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6、收信人:副总理吴仪,EMS邮件号码:ES565838698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7、收信人: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707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8、收信人:省委李源潮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EMS邮件号码:ES565838675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9、收信人:梁保华省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667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0、收信人:市委徐鸣书记,EMS邮件号码:ES565838605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1、收信人:曹新平市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636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2、收信人:市政法委李开文书记,EMS邮件号码:ES565838622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3、收信人:胡锦涛总书记,EMS邮件号码:ET290178058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4、收信人:吴邦国委员长,EMS邮件号码:ET290178075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5、收信人:温家宝总理,EMS邮件号码:ET290178013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6、收信人:最高人民法院肖杨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178035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7、收信人:省委李源潮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EMS邮件号码:ET290178251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8、收信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178279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9、收信人:胡锦涛总书记,EMS邮件号码:ET771682607CN,寄信时间:2007年9月160日
20、收信人:吴邦国委员长,EMS邮件号码:ET771682584CN,寄信时间:2007年9月16日
21、收信人:温家宝总理,EMS邮件号码:ET771682641CN,寄信时间:2007年9月16日

2006年,王培荣作为举报人的代表,尽管有一千八百多户小区业主签名支持举报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
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使举报处处碰壁。徐州市泉山区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手段之卑鄙,
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它使大量举报信石沉大海,近二千人签名举报一年半、省长信箱市委书记批示均查不了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伸张正义之路在何
方?

王培荣举报和揭露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的真相,希望有关部门及全国人民的引起重视,实现惩治腐败,打击犯罪,使党风、社会风气有明显
好转。

三、1800户证据如此确凿的举报二年均被摆平,徐州对腐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徐州风华园 1800户签名举报了近二年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问题均被摆平
――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而且掩盖违法犯罪的手段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严重危害了社会风气,这样下去徐州对腐
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风华园 1800 户签名举报了近二年的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问题,如诈骗、逃税、开具
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十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
主公共收益的损失,刘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还抢劫了举报人一千多元的手机, 均因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不择手段利用职权,用党组织和政府
机关的名义,明目张胆包庇、纵容、 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可以说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几乎到了一手遮天的
地步。

黑恶势力黑,上千人签名举报难:用举报、起诉手段揭露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均没有成效,黑恶势力及腐败分子均逍遥法
外省长、市委书记被办案人员欺骗,向中央高层举报也石沉大海。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
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十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公开打击报复举报人,刘永修违反国家法律拒绝召开居民大
会。
1800多户联名签名连续举报时间长达一年半,因刘永修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建立的保护伞,受贿者之一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是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
锋亲戚,由于社区党总支、办事处、泉山区审计局等部门个别领导长期强行掩盖、包庇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全部的举报均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甚至江苏
省省长信箱、市委书记批示均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

1、黑恶势力黑,表现在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能通过党政机关领导被摆平,如依法召开居民大会问题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据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
和社区建设处张处长及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王洪副局长介绍:"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
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二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充分说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即使没有居民联名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这件事,政府机构也有责任、有义务要求拿政府行政资金补贴的居委
会,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改正错误,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更不能居民有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这一要求,而千方百计故意不召开居民大
会。
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公函《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
的答复》称要召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2007年1月10日,当年选举刘永修当居委会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
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又一次完全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
条件。这是继2006年9月风华园1600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的居民会议,又一次民意的体现。
在二次满足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要求,按全国人大法律必须开居民大会的情况
下,2007年3月办事处领导顾孝民声称召开居民大会的时机不成熟,这只是他利用职权用违法行为,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违法活动的一个缩影。国家的法律
法规在顾孝民等办事处领导、甚至个别区领导眼里是废纸一张,所以敢不择手段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敢于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着干,导致风华园至今没有召开居民
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泉山区及办事处哪一位领导有破坏和抵制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力?决不能所谓的调查来破坏和抵
制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破坏和抵制执行法律法规的领导必须追究其责任。

2、黑恶势力黑,表现能通过党政机关领导,利用职权故意把十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最后不了了之,摆平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

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可供出租的房屋和土地,自然没有租金收入,但不到一年时间里竟有约十万元的风华园的房屋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
入,这是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铁证。
风华园是经房中心开发,于1999、2000年交付使用,七年多过去了。泰山街道办事处顾孝民等个别领导明知开发商经房中心拿不出原东区超市(业主公共
用房)拿不出其产权证和土地证,也明知原东区超市(业主公共用房)不属于开发商经房中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在2005年7月6日已委托居委会出租,而
且有居委会盖章的租房协议。泰山街道办事处韩修德、顾孝民等个别领导仅凭一张�改的经房中心2006年9月写的《证明》来欺骗风华园业主,把业主的公共
用房认定为属于开发商经房中心,这是十分荒谬的。
刘永修侵占数额巨大财产(约十万元现金)用于私分行贿,不论这巨大财产(约十万元现金)是通过侵占群众公共财产得到的,还是侵占的是国家财产得到的,刘
永修均已涉嫌触犯刑法,尽管百姓大量举报,但徐州市至今没有部门查处。反而有一些部门,尤其是泰山街道办事处,用造假手段,千方百计掩盖包庇,说明徐州
腐败的严重性和反腐败的严峻。
黑恶势力黑,通过党政机关领导利用职权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故意把十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最后不了了之,
摆平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3、黑恶势力黑,表现能通过党政机关领导强行摆平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百姓有理没处讲

刘永修为了私分和行贿需要,把政府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风华园东区超市)办
公,不但造成社区警务室因无办公用房而无法办公,而且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每月5000元,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6万多元)。需要说明的是: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即使是政府协调的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办公用房,也是业主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只有
用于办公的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力,如出租,其租金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为了私分和行贿需要把政府给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应该立即纠正。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再要办公用房的资格。业主强烈要求强行把居委
会搬出风华园东区超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多次向省、市、区领导反映情况。
2007年1月18日居委会在张贴的紧急通知中公开称:"为稳定社区秩序,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避免矛盾激化,经居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从2007年元
月起,居委会不再借用东区办公用房,具体办公地点由泰山街道办事处协调,另行租用房屋办公。"但至今居委会没有搬出,充分说明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在别有用
心故意制造矛盾,刘永修是风华园不安定、不和谐的祸根。刘永修敢于欺骗和愚弄风华园业主的原因是认为利用职权侵害百姓国家利益谋取私利是天经地义的事,
有刘永修用业主公共收益行贿而建立起来的保护伞的保护,举报也没有用。

4、黑恶势力黑,表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企图把举报人置于死地,能逍遥法外

2006年9月6日,举报人遭到刘永修一家四口的打击报复被打伤,这是一起有预谋、企图把举报人置于死地的对举报人恶性报复事件,刘永修、刘永修老婆手
拿凶器,刘永修用凶器连续用凶器猛打举报人头部,刘永修女儿、女婿(警察)也参与行凶,导致举报人流血过多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被送到住院救治。刘永修老
婆还抢走举报人一千多元手机。
虽然全国发行量最大的媒体之一《家庭》杂志2006年以《业主会驱逐居委会,教授流血捍卫业主权益》为题,对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
光,尽管有八百多人签名要求依法惩治打举报人的凶手刘永修,但有关部门至今不查处打举报人的凶手刘永修一家四口及抢劫手机的不法行为。

5、黑恶势力黑,表现能以居委会名义对举报人大量恶意诽谤,甚至有政府部门办事处人员参与

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
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同一件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写以
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的同一件的事为内容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
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期间,这是恶意诽谤举报人!
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月后,黑恶势力敢如此猖狂:刘永修公开疯狂打击、陷害举报人达到触目惊心地步,黑恶势力还敢如此猖狂,而泉山区党政不制止,且有政
府部门办事处人员参与。

6、黑恶势力黑,表现在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均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甚至敢对江苏省省长弄虚作假,如:

2007年1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举报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强行掩盖刘永修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引起江苏省政府省长信箱重视,省长信箱信
转字[2007]13号经省政府办公厅转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泉山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从2007年8月29日得到
的泉山区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的结果反馈,可以看出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了。详细内容分析请看附件:
《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
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7、黑恶势力黑,使徐州市调查组形同虚设,最后不了了之,摆平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

因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8月
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
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
因调查组其成员没有一个是徐州市市级单位人员,全部由被举报的泉山区单位组成。举报人代表王培荣要求调查组成员不能由被举报的办事处及泉山区部门的人员
参加,这是为了调查的公正性的需要,但遭到拒绝。举报人代表王培荣要求调查组依法召开居民大会,没有答复。
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多,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开展工作,没有入户调查一户。为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避免被人假冒,因业主委员会要求,调查组同意并
承诺调查组开展工作前,张贴公告,入户调查人员挂牌以标明身份。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张贴公告。但2007年9月13日从徐鸣书记得到消息,调查已结
束,市委已收到了泉山区政府的报告。
关于签名的真实性,调查组成员之一办事处2006年已调查过了,当时,风华园1600户居民签名,办事处只调查了700多户,因为已满足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要求,不再继续调查了。而且2006年12月7日给了公函,全文如下:
"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
吴敏、张延奇等同志:
你们于9月8日提交的《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已收到。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后,泰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责成民政科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目前已走访700
多户风华园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经申请批准,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业主不断向审计部门反映新的问
题,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据此,待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的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泰山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此复。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公章)
2006-12-7"
实际上召开居民会议与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是互不联系的二回事。即使依据办事处公函,2006年12月8日,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审计结果
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已出来了,而且办事处在风华园社区进行了张贴,又九个月过去了,为
什么至今不开居民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泉山区及办事处哪一位领导有破坏和抵制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力?决不
能所谓的调查来破坏和抵制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破坏和抵制执行法律法规的领导必须追究其责任。

8、黑恶势力能黑敢黑原因之一,党政机关个别人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举报人合法的行政复议权利

为了揭露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被摆平,审计成为洗黑钱的手段,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泉山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泉山区政府不
受理该行政复议
尽管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二次向泉山区审计局提交公函揭露刘永修的十分明显的违法行为,但泉山区审计局个别人利用政府机关、百姓对审计机关信任及国家赋予审
计机关的权力,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有向泉山区审计局提交《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致泉山区审计
局的公开信》及《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1月30日致泉山审计局的函》为证。2007年1月31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要求复议的申请,要
求:
(1)立即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消除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用审计手段使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开具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逃税及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违法活动真相大白,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泉山区政府以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没有审计决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受理行政复议。

9、黑恶势力能黑敢黑原因之二,党政机关个别人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举报人合法的对信访复查的权利

为了揭露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违法犯罪,2007年2月5日,举报人代表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要求复查
《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但至今泉山区政府没有答复。
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于事实与不顾,故意说假话,欺骗上级领导,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炮制《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
题的答复》。2007年2月5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交要求复查《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的申请书,要求:
(1)只有追究韩修德、顾孝民等个别领导责任,尽快解决该解决、能解决的侵害百姓利益的事件,才能真正使徐州的机关作风的好转,恢复党和政府的形象。
(2)泰山街道办事处是泉山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泉山区政府行使政府机构的权力,政府必须依法办事,其答复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拿出下列法律依据:
①拿出居委会有权把政府的办公房全部出租及有权使用其租金的法律依据。
②拿出其原东区超市(业主公共用房)属于是开发商经房中心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
尽管王培荣多次要求书面答复,但至今泉山区政府没有答复。

10、黑恶势力能黑敢黑原因之三,法院个别人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了公民用法律途径监督行政机关要求其依法办事的权利

起诉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要求执行法律,依法召开居民大会,但法院不予立案
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二年多拒绝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居委会主任怕被罢免,故意违法不召开居民大会,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民政
局、徐州市民政局监督不力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徐州,大量对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官(严格地说不能算官)居委会主任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党政部门不但不查,反而有一些党政部门的领导利用
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居委会主任的违法犯罪行为。百姓要民告官揭露其腐败,徐州中级法院故意违法,不给立案。行政诉讼是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徐州中院
剥夺公民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权的行为,不但违法,而且其动机令人费解?
遵纪守法的百姓在无奈之下,只能向各级领导举报:居委会主任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一些党政部门的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居委会主任的违法犯罪行
为。
徐州中院表面上改正错误:2007年5月23日下午,徐州中院立案庭法官主动打电话给王培荣,告诉王培荣:经审查行政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徐州中院同意立
案,要王培荣带上五十元诉讼费到徐州中院立案庭立案。2007年5月24日,上万人起诉四政府揭露腐败案在徐州中院交了诉讼费立案。该诉讼是全国民告官
反腐败第一案,对百姓参与反腐败意义重大,开创百姓运用法律手段,制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的先河。
徐州法院出尔反尔,多次找借口不予立案,即使在交诉说费立案后也不审理。2007年5月29日下午,王培荣收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不给立案的江苏省徐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7)徐行诉初字第0006号。
起诉人向法院提供了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明显的违法犯罪的大量确凿证据及其充当保护伞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法院有义务有责任把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向有关部门
的移交,但法院没有这样做,是否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渎职行为?还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包庇、掩盖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6月6日,原告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7年7月31日下午5时,上诉人到徐州市中级法院领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苏行诉终字第0010号《行政裁定书》,省高院同样作出不给
立案决定。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防线,但法院对民告官案不立案,剥夺了公民监督行政机关要求其依法办事的权利,包庇、掩盖了违法犯罪行为,使维护社会公
平、公正的最后防线失守。

四、曾连续举报四年、通过连续四次民告官才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的举报人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教师王培荣简介:曾经因其所在小区物业公司骗取国家大奖而起诉建设部,建设部取消了该物业公司骗取的国家大奖,徐州市房管局取消了该物业公
司的资质。曾经对其所在小区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长达四年的举报,四次"民告官"官司起诉市政府等部门,在大量媒体帮助下,2004年1月高级领导批示,
市政府花了二百万元解决了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但制假售假者只是被罚款20万判刑1年半,公安内部制假售假的保护伞不但没有处理,反而继续伪造制假售假
者的身份掩盖真相,并为制假售假者非法购买警车买单。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坚持真理,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
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王培荣行为破灭了个别人的发财梦,使个别人恨之入骨。王培荣坚持正义,不畏强暴,与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不法分子作斗
争,坚决维护业主的公共利益。举报了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问题,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
十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刘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还抢劫
了举报人一千多元的手机。
王培荣反腐败揭露黑幕,挫败个别人进一步继续以权谋私企图,他们恨王培荣;他们恨王培荣,因为挡住了他们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路,破了他们的发财
梦。


相关附件材料目录
1、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举报信
2、部分举报证据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及证据
4、从百篇媒体报道看出徐州百姓举报违法犯罪、民告官揭露腐败难如登天
5、什么七次"民告官"案件,法院均不敢对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及腐败说"不",徐州法院不能维护社会的正义
6、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
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7、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致泉山区审计局的公开信
8、风华园业主委员会11月30日致泉山审计局的函
9、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
10、举报徐州市泉山区有关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违法犯罪的举报材料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2006年12期下半月版《家庭》杂志发表文章:业委会驱逐居委会,教授流血捍卫业主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居民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如幼儿园、健身馆、游泳池、车库等,如果没有产权归属的,就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实际上,目前绝大多数小区,这些公
共设施所产生的收益长期被物业公司侵吞,多数小区业主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这些公共设施的主人。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长达半年的斗争,终
于"夺回"这笔收益。然而由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业委会不能设立自己的账户,甚至不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正常纳税,这笔收益谁来管理呢?国
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委会应接受居民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据此,他们委托居委会代管小区公共场地的对外出租工作。谁知"请神客易送神难",一年
后,居委会不仅拒不公开账目,归还本属业主的收益,反而占着物业楼不肯搬走。以业委会主任王培荣为代表的业主愤怒了,他们发誓要将居委会"驱逐出境",
双方冲突不断升级,流血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这场冲突在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小区物业管理冲突事件中是个特例,也由此暴露了物业管理法规的又一个重要漏洞。

10万收益被居委会侵吞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是闻名全省的科教小区,是徐州市政府专为知识分子建造的"民心工程"。小区占地面积22.95公顷,入住居民4000户,绝大多
数为徐州市科教、文化领域的高级知识分子。胡锦涛、朱�基、李岚清都曾去该小区视察。
2006年4月3日.小区布告栏里突然出现了一则带火药味的公告:风华园居委会自接受风华园小区业委会委托代收代管业主公共收益以来,短短8个
月的时间,侵吞、私分10万元业主公共收益,这是对业主信任的一种亵渎!警告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不要继续愚弄和欺骗善良的业主,强烈要求居委会公开账目,
归还业主公共收益!
这则公告犹如一枚炸弹,把小区里"沉默的大多数"炸醒了。张贴这则公告的人叫王培荣,是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的一名副教授。王培荣于2003年11月在风
华园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业委会主任。履任后,王培荣遇到了十分头痛的事:小区里的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物业楼以及十几间门面房按理说应属全体业
主,但一直被物业公司占有。如何才能夺回这些本应属于业主的东西呢?王培荣找来风华园小区的规划设计图和竣工图。上面标明风华园有18000平方米公共
建筑和配套设施。王培荣拿着图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公建配套"归物业公司使用,这是惯例,从没人对此提出异议。王培荣决定跟这个惯例"干一仗"。他
让开发商明确风华园小区到底有哪些"公建配套",产权归谁。斗争了近三个月,2004年2月,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开发商答复业委会:风华园小区近
1700平方米的门面房、物业楼等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属公共用房,其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2004年7月,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委
会,但租金依然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管。
2005年年初,不少业主要求业委会直接管理这笔公共收益。"新官上任三把火",王培荣开始谋划跟物业公司的账目交接问题。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设账
户,王培荣兴冲冲地跑到银行要求开户,银行工作人员答复他说业委会不能开设账户.只有在民政局备案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团体才能开设账户。王培荣蒙了:
不能开户,收上来的租金怎么办?风华园小区业委会成立时在房管局备了案,是不是再到民政局备一个案就有法人资格了呢?王培荣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告诉
他"如果到民政局备案,民政局不会受理。国务院制定的物管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人资格问题虽有所提及,但没有配套的法律规定,执行起来有难度。"
"这么说,如果我们起诉别人,法院也不会受理?"王培荣急了。
"原则上说,业委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不过这要看法官的态度。"
闹了半天,业委会什么都不是!王培荣心里堵得慌。他不明白,全国那么多小区,每个小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公共收益,难道全委托别人代管?要是不设立账户,
直接采用现金管理的方式行不行呢?王培荣给税务部门打电话,希望能申办一个税务登记证,这样别人交房租,业委会可以给人家开发票。然而,税务机关的答复
又给王培荣浇了一盆冷水:小区业委会不是纳税主体,不能开发票,甚至不能像其他经营户那样正常纳税。
万般无奈之下,王培荣和业委会其他几位委员商议后决定:委托风华同居委会代收代管这笔公共收益。2005年5月,业委会与居委会签订协议:风华园小区门
面房、活动中心、幼儿园及共场地由居委会负责对外出租,租金由居委会代收代管,作为回报,业委会每年从总收入里提取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居委会。
协议签订后,王培荣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在王培荣的印象里,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是个热心肠的人,过去风华园业主同物管产生矛盾时,刘永修总是坚定地站在
业主一边。正因为如此,2005年3月,在风华团居委会主任实行民选时,王培荣力荐刘永修担当此任,不少小区居民都投了刘永修一票。刘永修在同业委会签
订协议时诚恳地说:"我一定替业主们保管好这笔资金保证账目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检查,要对得住业主们对我的信任。"
王培荣和小区的大多数业主相信,钱交给居委会,就如同放进了保险箱,决不会丢掉一分钱。然而,2005年底发生的一件事.使王培荣有了担忧。
这一天,有一位业主无意中得到一份居委会同租房户签订的协议,他觉得这份协议有问题,便把协议拿给王培荣看。王培荣一看,不禁大吃一惊。这实际上是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但居委会却将它变更为《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协议书是这样写的:"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房屋无偿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每
月赞助甲方500元人民币……"明明是有偿租房,这里却变成了无偿使用,而房租则摇身一变成了赞助费。居委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为了弄清真相,王培荣和部分热心的业主展开了秘密调查,调查的结果让王培荣差点儿背过气去:居委会竟然用代管的业主收益给工作人员发电话补贴、高温补
贴、取暖补贴!仅2005年9月一个月就发掉4100元,按居委会5名委员加1名社区支部书记共6人计算,每人补贴高达680元。
王培荣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弄出这么大的娄子,他有负业主所托啊!王培荣要求居委会公开全部账目,接受业主监督。但刘永修以"年底太忙,等过了年
再说"为由,婉拒了王培荣的要求。
过完年一直到3月份,刘永修还是没有公开账目。王培荣等不及了,他决定给刘永修一点厉害。他开始了长达数十天的"地下工作",终于通过"内线"复印了居
委会出租房屋、场地的大部分收入凭证。经核算,从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居委会实际代收了约35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已扣除10%的管理
费),其中8万元从原物业公司移交给居委会的代收租金。
2006年4月3日,王培荣在小区布告栏里张贴公告,将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公之于众,在舆论上对居委会施压,逼居委会公开账目。

举报逃税求真相

公告一出,小区业主群起声讨,王培荣心想,这下居委会肯定招架不住。没想到,任凭外面风吹浪打,居委会"岿然不动"。更让王培荣窝火的是,居委会自接管
小区公共收益后,便将办公室迁至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的物业楼内办公,却将政府分给他们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王培荣痛悔自己不该"引狼入室"。已经有人背后议论,说王培荣当初之所以提议让居委会代管,是因为近几年王培荣和刘永修走得很近。每每听到这样的议论,
王培荣犹如万箭穿心.恨不得打自己一顿。为了给业主们一个交代,王培荣决定对居委会出一重拳。2006年4月3日,王培荣来到刘永修的办公室,要求查
账。刘永修对王培荣的话不予理睬。王培荣气得浑身发抖,当即拨打徐州市地税局12366举报电话。当着刘永修的面举报风华园居委会用假协议逃税漏税。第
二天,王培荣带着上次"内线"复印过来的票证来到徐州市地税局举报中心。王培荣的目的是要借助税务机关的强制手段,查出居委会到底代收了多少租金,以此
作为证据。
三天后,徐州市地税局通知王培荣:已决定对风华园居委会立案调查。迫于税务局和舆论的强大压力,2006年4月29日,居委会终于公开了账目。账目显
示,从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居委会总共代收各项业主收益24.5万元,而支出则高达11万元。这与业主委员会掌握的35万元总收益相差了
10.5万元,而且大部分支出都是居委会的办公、福利支出,王培荣认为这些支出不应该由业主买单。
"居委会至少黑了业主十几万元!"业委会的人认为居委会肯定还有另外一套账,他们要求核查全部原始账目,并办理移交手续,但居委会就是不肯。
2006年5月,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居委会同意就账目公开和收益移交工作与业委会坐下来谈判。然而,居委会明确表示,如果业委会不认他们的
账,他们就不交;如果认他们的账,他们就交。谈判陷入僵局。就在王培荣无计可施之时,徐州市地税局的一份回复及时解了他的围:"王培荣同志:你举报风华
园居委会涉嫌逃税问题,经我局检查,将结果告知如下:风华园居委会2005年至2006年3月收取小区房屋、场地租金为24.899万元(已扣除代收管
理费),……应纳税4.2385万元,加收滞纳金0.1219万元,罚款0.1025万元。"
看完这份回复,王培荣欣喜若狂。地税局既然认定风华园居委会收取了近25万元租金,加上从物管公司移交的8万余元,再加上租房户押金及有关单位的赞助
费,正好与业委会认定的35万元相吻合。
在王培荣看来,这份回复就是一把尚方宝剑,他要用这把宝剑将居委会逐出物业楼。

驱逐"老赖"强行封门

早在2006年4月业委会和居委会"撕破脸皮"后,业委会就应业主们的呼吁,要求居委会搬出物业楼,但刘永修未予理睬。王培荣觉得不给居委会一点难看,
他们是不会走的。王培荣在小区里贴出一份公告:"风华园小区物业楼属于全体业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风华固居委会强行'征用'物业楼部分房
间,属非法侵占,应立即搬走,如不搬走,业委会将强行收回。"王培荣还打印了一份公函送给刘永修。刘永修却把公函往桌子一扔便置之不理了。
刘永修的态度激怒了王培荣。王培荣回来后问几位委员:"居委会不肯搬家,我们就锁他们的门,逼他们搬家。你们看妥不妥?""有什么不妥?我早就想这样
干了!"一位委员击掌附和。王培荣立即带人将居委会所有办公室的门全锁了,并加装了防盗门。
王培荣和业委会的举动也同样激怒了刘永修,刘永修立即打电话报警,说有人非法封了居委会的门。警察赶来后,调解一番没有成功。一夜之间,"居委
会被封"的消息传追徐州市大街小巷,王培荣和刘永修成了新闻人物。此事引起徐州市泉山区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5月31日,泉山区委宣传部张部长代
表区委宣布:风华园居委会一周之内迁出小区物业楼,不准再占用业主共有房屋。
但居委会没有执行区委的决定,不仅没有搬出物业楼,而且以办公室被封为由连续几个月不来上班。2006年6月,风华园居委会的上级主管单位泰山
办事处再次将居委会和业委会召集到一起,希望双方"有事好商量"。在这次协调会上,双方没有握手言和,反而爆发了新的冲突。一位业主代表向居委会女会计
索要财务凭证,女会计恼怒地抓起茶杯将茶水泼到业主代表的脸上,会议被迫中止。
眼看冲突即将升级,8月28日,泰山办事处赶紧雇搬家公司强行将居委会的所有物品从物业楼搬出。业主们终于收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血溅家园又掀风暴

2006年7月10日,王培荣的妻子孙女士正在中国矿业大学上班,刘永修的妻子突然造访,盛情邀约孙女士去看居委会的账目。孙女士不知道对方葫
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断然拒绝:"账目纠纷是业委会和居委会之间的事情,不是刘王两家的私人矛盾,我不是业委会成员,去看账目有什么用?" 刘永修
的妻子又说:"那你带个话给王老师,只要王老师以后不在小区里张贴刘永修的材料,我们可以把10来万元交给他保管。""要交就交给业委会!"这场"夫人
外交"就此草草收场。
王培荣的妻子回家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丈夫。第二天,王培荣在小区里张贴公告,将刘永修搞"夫人外交"想收买他的做法知照全体生主。在公告末
尾,王培荣说:"本人声明:业主公共利益应移交业委会而不是个人;移交金额是20万元而不是10万元。警告刘永修老婆,这不是个人之间的事。"
刘永修则认为,王培荣三番五次在小区里张贴他的"大字报",已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同时也把业主的心搞乱了,王培荣是这个小区里的危险人物,
他呼吁小区生主睁开眼晴,不要被王培荣的"胡言乱语"所迷惑。
王培荣不为刘永修的呼吁所动,又连续张贴三揭、四揭、五揭"刘永修丑恶嘴脸"的公告,公告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有人提醒王培荣防止刘永修报复,王
培荣对这些善意的劝告一笑置之:"我豁出去了!"
双方僵持了一个月后,2006年8月24日,居委会将已经公布的15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移交给业委会。但业委会并不领情:"除掉物业公司存在他们
那里的8万元,再除掉2万元租房押金,居委会实际上只移交了5万元给我们,不到10个月收入的四分之一。"对于居委会已经花掉的11万元,王培荣
说:"业委会只能认4万元的账,其余都是居委会的办公和福利支出,我们不认;税金中的罚款和滞纳金部分我们也不认。"
王培荣以税务局给他的回复为依据,要求居委会移交剩余的业主收益。 对于王培荣的"穷追猛打",刘永修早就窝了一肚子的火,8月28日泰
山办事处强行替居委会搬家,无异于在刘永修的火上浇了一瓢油。
2006年9月6晚上9时许,王培荣到小区里挨个单元贴领取维修费的告示。居委会将15万元移交给业委会后,经业委会委员们商议,以维修费的名
义发给业主,每单元400元。当王培荣来到刘永修所住的单元门旁正准备刷糨糊,单元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打开,刘永修领着老婆和女儿气势汹汹地朝他奔
来。
刘永修老婆叫了一声"打小偷",一棍子打到王培荣的左手上,王培荣手上的糨糊被打掉。刘永修拿着一个酒瓶状的东西朝王培荣劈头盖脸砸下来。刘永
修老婆一边打一边数落王培荣:"看你还敢贴东西!"
闻讯赶来的保安试图制止这场暴力行动,但没有效果,只好拨打110报警。第一辆警车赶来时,王培荣已经成了一个"血人",但刘永修依然不肯罢
休。直到第二辆警车赶来后,殴打才被制止。
王培荣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几天后出院。记者在王培荣的病历上看到这样的记载:"前额两处头皮挫裂伤,长约2~5cm右颞部两处头皮挫裂伤,长
约1~1.5cm左膝关节皮肤淤血。"2006年9月18日,事发后12天,徐州市公安局法医门诊部给王培荣做了法医鉴定,结论是轻微伤。王培荣不服,
决定申请第二次鉴定。
王培荣住院期间,一批又一批业主带着水果和鲜花到医院看望他。一位业主不忍看王培荣遭这份罪,说:"老王啊,你是上了年纪的人,别跟刘永修他们
斗了,剩下的钱咱们不要还不行吗?我们大伙儿不怪你。"有业主这句暖心窝的话,王培荣觉得自已道这份罪值了。但他不打算跟居委会妥协。王培荣把几名业委
会委员召集到病房商量对策。谁都不会想到,一场后来引起徐州市广泛关注的"罢免居委会主任"的风暴,就是从病房里刮出来的。
2006年9月9日,一张办公桌突然出现在风华园小区里,业委会一名工作人员端坐其后,一份《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的倡议书》赫然摆在桌子
上:"业委会提议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和居委会主任职务,追回被侵占的风华园业主公共利益,同意本提议的居民请在表上签名。"
共有1600户居民签字支持召开居民大会。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五分之二以上的住户提议,应当召开
居民会议,居民会议有权撤换或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
刘永修认为业委会此举是煽动民意,扰乱社会秩序,当即报警。警察赶来后看到现场秩序井然,便没有干预。刘永修以业委会征集的签名属"注水民意"为
由,拒不召开居民会议,一场轰动徐州市的罢免风波无疾而终。
10月6日。记者和王培荣告别时,王培荣握着记者的手久久不肯松开:"记者同志,你要替我们呼吁啊,我们指望你了!"

由于篇幅等原因,《家庭》杂志报道还不全面,揭露的腐败问题只是风华园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需要详细材料请与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小灵通)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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