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星期日

[G4G] 比腐败更可怕的是对腐败的麻木

比腐败更可怕的是对腐败的麻木

网文

陕西神木县原副县长高晓明受贿241万元,一审获刑12年。高晓明在万言悔过书中称,对于送礼的人,由开始的拒绝接受到后来的来者不拒。收受钱财多了,慢慢地就习惯了。(6月8日《检察日报》)

与许多身陷囹圄的贪官一样,高晓明也经历了从拒绝到半推半就再到主动索贿的过程,最后几近麻木――"慢慢习惯了,来者不拒"。这种"身在腐中不知腐"或"明知腐败却不能自拔"的现象,就是官场上的"麻木腐败"。腐败的实质是滥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官员"麻木腐败",就是在权力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对办事者赤裸裸的"合法"伤害。这种失控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会逐步让人麻木,进而在心理上变得心安理得、习以为常,这是问题的可怕之处。

然而,笔者认为,比官员"麻木腐败"更可怕的是公众的"腐败麻木"――"见腐不反腐"。俗话说,没有行贿哪来的受贿。没有众多行贿者的趋之若鹜和他们变着法的"送礼",哪来的高晓明高达241万元的巨额受贿?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要把腐败分子的违法犯罪归咎于那些迫于显性或隐性压力的行贿者,而是说"腐败麻木"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麻木腐败"。

当人们习惯于通过"腐败"的途径解决问题的时候,腐败已经伤害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当人们认同接受"腐败"带来好处的时候,社会公正的是非道德界限已经完全错位。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对不守法、不公平、不道德的行为逐步感到麻木,形成对腐败的"认同感",自觉接纳腐败的人际关系和生活逻辑,造成腐败腐而不败,斩而不绝。

无论是"腐败麻木"还是"麻木腐败",都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试想,如果"麻木腐败"成为官员的一种生活方式,"腐败麻木"成为公众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讲,腐败的麻木性,其实也是制度缺失的麻木性。广大的老百姓是贪污腐败的受害者,他们内心深处最有反腐败的毅力与决心,而我们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就是要把监管的主动权交给这样的人,切实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有公众对腐败不麻木了,坚决与各种腐败分子作斗争,才能彻底解决官员的"麻木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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