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G4G] 冉云飞:我们为什么纳税?

五毛说:爱党。
愤青说:爱国。
义和团:民族。
屁民说:责任。
土匪说: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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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冉云飞独立博客 by ranyunfei on 10/28/10

冉按:这是七年前的一篇旧文,从未在博客和网络上张帖过。关于税收,我认为没有比传知行研究所在前年所发表的税收手册,更为有效明了的普及读本了。我认为人人都应该有相关的税收常识,并具备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面对当下拿纳税人的钱来维纳税人之稳的变态情形,我们应该越来越意识到“无代表、不纳税”的精义。我们是个税收的开征和使用都很成问题的国家,民众缴税是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出来,获得相应的权利,可是这一切都被毫无制约的政府给剥夺了。民众应该将纳税后的权利夺回来,但这一切要经过艰苦的努力。2010年10月29日9:04分于成都

西人常言,人生一世,只有两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死亡与纳税。死亡之不可抗拒,虽愚夫伧妇,也可明了一二,然纳税为何不抗拒,则让吾们国人殊为费解。有些人终其一生尚不知道自己正在纳税或者已经纳税,因为他既不知税纳到何处,纳税何为?我什么时候在纳税,因为我并没上税务局。而政府在税收问题上,虽设庞大臃肿的税收机构,而税收的流失以及暴力抗税事件,为何屡屡发生,这对温驯听话的国人来说,是异乎寻常的举动。何以出现纳税人及公共利益托管者之间这样沟通不畅的局面呢?

众所周知,政府作为一个公共利益的托管者,制订一国的货币,必须得到本国民众的认可才能流通,否则那货币将是一张废纸。再者,发行多少货币,既不致引起该国的通货膨胀,亦不致货币不足而导致银根紧缩,这里面有货币及银行诸方面的经济行为的考量,绝不能一意孤行。同理,税收的幅度及品种,也需与该国的经济发展相适应,才能使该国的经济获得良好的发展。也就是说,没有民众的授权,政府的合法性受到质疑,那么他为进入流通而生产的货币将受到抵抗,而政府不能直接生产钱,政府的运营,必须要靠有效合理的纳税来运营,否则整个政府的运转必将瘫痪。再者,政府作为托管公共利益的人,他不是任何一个小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是所有人的托管者,因为从最底线上讲,所有人都是纳锐人,而漠视任何纳税人的利益,都是对这类人利益的侵害,关系甚大,绝非小事一桩。但相应的税收宣传机构和征收机构在这方面还做得相当不到位的,自然根底在政府的决策者和公共行政管理人员身上,而非只是税收部门一个行业不力所致。

我们都明了,西方宪政民主国家,把税收等一系列程序化的东西是写入了宪法的,而四九年后我们的历届宪法里只字不提税收诸事,并且未将其列入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关系上来考量。从常识上来看,譬如你花五十元钱请一个办事,但他不仅不把你的事办好,而将你的五十元贪污霸占,或者挪作他用,或者拿了钱不仅不办事,比你还要死歪万恶,那么我们肯定就要这人身上把这五十元讨还回来,而且永远也不再相信这人,并且不找这人办事,让他无法我法替我办事,而取消了他为我办事的资格,他便丧失了从我这里办事所取得的利益。同理,我们公民固有纳税的利务,但我将钱交给公共利益的托管者——政府,我们能有效地从政府那里取得我们自己相应的权利吗?我看现今税收中的最大问题即源于此。这就像拿了多五十元钱不替我办事的人,我永远不会再与他合作,这也是当今许多地方暴力抗税的深层原因。

税收的最大基础,便是建立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关系上,而纳税的人只有无穷无尽的义务,而没有取得相应的权利,他对税收便处于消极怠堕的状态,严重者便暴力抗税,所以大多数人将西人把税收与死亡捆绑在一起,作为人生不可避免之事,甚为不解便是情有可原。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中国人任何一个人只要他不像鲁宾逊一样生活在荒岛上,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换言之,只要他融入群体社会,纳入交易之中,他便不可避免地成为纳税人。即便是一个乞丐,他要买一瓶矿泉水喝,他也是纳税人,因为矿泉水生产者将各种各样的费用是打进成本中来最终确定销售价格的,表面的纳税手续是产家或商家履行的,其实落到最后是消费者为产家纳税买的单。在西方国家,商品的销售上都要标名这价格的组成包括税收在这一产品中所占份额,而在我们的商品销售中,则此项付诸阙如,不明确告诉消费者,使得消费者不知自己天天都在做纳税人。更为突出的问题是,与其把政府公务员当成人民公仆,不如公开政府公务员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那就是政府公务员是民众用自己纳税的钱养起来的人,一个被养的人,不为自己做事,不为拿钱给你的人办事,不仅不符合法律题有应有之议,不符合义务与权利对等的现代生活关系准则,甚至连中国古老的谚语所具有的习惯性行为都不符合,那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们要等多久,政府才改变观念,大张旗鼓地宣传纳税人的权益,而不是无穷无尽的义务,那么我敢说不仅纳税人的利益将大为增强,而那些拿了民众的钱养起来的死歪万恶的公务员——比如交警对待驾驶员的恶劣态度,动辄罚款;官员的脸难看,门难进才会得到有效的根治等一系列陋习,说句粗话,他们很多恶劣做法完全是吃屎的把屙屎霸倒的行为——才能因纳税锐人的有效监督,以及法律不可更易的强大力量,才转变自己的服务观念,真正使纳税人在纳税后享受到应该有的服务。

可以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纳税人,作为普通公民我在日常消费行为中固然间接纳税,为商家的纳税行为真正买单,而且就是我工作之余的写作活动,所出的十来种书,可以说没有任何一种是没缴税的,都是出版社代为扣缴的,且有税单作为凭证。我虽然在尽心尽力地履行一个纳税人的义务,但作为一个纳税人我的权利没得到维护,受到漠视乃至侵害,我是心知肚明的,所以我作为一个纳税人对现今这种状况是颇为不满的。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造成当今税收的诸多困难,固有民众纳税意识的问题,更主要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在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上做得更好,让纳税人得到真正的实惠,纳税不积极乃至暴力抗税才能得到真正的根治。

                  2003年新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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