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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号称世界上最正宗的社会主义的朝鲜,进行了它让世界瞠目结舌的币值改革。平壤在12月1日突然宣布,从11月30日起停止使用现有货币朝鲜元,将发行新的货币。新旧货币的交换是以100朝元兑换1新朝元的比例进行。
这是朝鲜政府17年来第一次更换货币。事实上,这是1947年朝鲜政府成立以来的第五次,因为平壤曾在1947、1959、1979和1992年分别进行过货币改革,只是除了1959年的第二次,曾将票面价值100元调整为1元,其他都是1对1的等值交换,没有直接带来严重冲击。但这次从面值100元砍为1元,而且限制每个家庭只准兑换15万元,对克勤克俭累积了一丁点财富的小市民来说,无疑又是一次晴天霹雳。
一般国家总是在面对严重通货膨胀危机时,进行所谓"币值单位缩小"的改革。朝鲜这次将100朝元削砍为1个朝元,明显是要收紧银根,也许可名为"财富重组",实际则是在"实现均贫"。在此次新旧货币兑换之前,朝鲜中等水平的家庭一般拥有100万元以上的现金,10万元只够一个四口之家生活两个月。有报道称,政府下令将超过人均兑换限额的资金存入银行,但储蓄额也设置了30万到300万元的限制。另外,朝鲜银行属于“强制储蓄所”,存款人无法随时取钱,因此不少人发出了抱怨。
仔细研究朝鲜这个所谓“改革”,其实质不过是将老百姓——尤其是比较富裕的老百姓——手中的钱,通过币值改革,收为国有:因为每个家庭只许兑换15万元(改革后的1500元),多余的部分自然就只能由国家笑纳。如果明白了这个实质,那么,朝鲜这种“改革”就不算新鲜玩意儿了:因为我们也搞过类似的游戏。不过,名字不叫币值改革,而叫公私合营;时间也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在建政前夕,为了使自己刚刚建立的政权站稳脚跟,也为了遵循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阶段论的理论,中共决定中国要先经过15年到20年的资本主义过渡期,再进入社会主义。这个过渡期被中共称为“新民主主义”时期。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指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1949年7月,毛泽东向中央团校毕业生讲话时说,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即转入社会主义。毛泽东还不断给民族资本家们吃宽心丸。在1949年9月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党外人士向毛泽东询问什么时候向社会主义过渡。毛泽东回答说:“大概二、三十年吧。1950年6月23日,还是在政协会议上,毛泽东说,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还在很远的将来”。
在这一时期,由于中共放手让私人企业发展,中国的私有经济发展迅速。根据中国的统计,在1949年,中国共有资本主义工业企业12万3000个,生产总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到了1952年,私有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大约是80%,处于绝对优势,为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然而,好梦易醒。建国将近三年以后,“官僚资本”被收为国有了;农村的土改完成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消灭了大量潜在的敌人;“五反”运动(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使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业主受到整治或者警告;在朝鲜战场上,中国军队与世界头号强国美国的军队打成平手,国际国内形颇为有利。于是,以前的承诺不作数了。政府觉得该是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的时候了,也就是先把私人工商业变成公私合营企业,然后再把公私合营企业变成国营企业。
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统战部一个文件上批示说:“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否定了10年以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既定决策,表示“要在10年到15年甚至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他没有点名地批评刘少奇和周恩来“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观点。他说:在人民民主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
这一年,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对民族资产阶级“利用、限制、改造”的六字政策。他正式提出“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和消灭资产阶级,这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质。”当时中宣部的《宣传提纲》指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要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改造直至消灭”。
尽管毛泽东在1953年9月还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信誓旦旦地说“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要出于资本家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然而中共对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一开始就是强令执行,私人企业主没有任何发言权——当时的说法是“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
当然,我们的公私合营走得比较稳健,没有象朝鲜币值改革这样大刀阔斧,是所谓“步步为营”。
1950年,中国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方股东的酬劳不少于60%的盈利余额。到1953年,毛泽东提出了一个私人企业的利润分配表,就是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和奖金、私营股东的所谓“四马分肥”,企业主的红利被降低为盈利的20.5%。1954年9月,中共颁布《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资方的红利和酬劳可占全年盈余总额的25%左右。也就是说,企业主对自己企业的利润只能支配四分之一。从1953年开始,中共开始在一些私人企业强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并且派出干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经营和管理企业。私人企业家尽管仍然持有多数股份,但是却要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交给公方代表。1955年,毛泽东再次改变政策。这一年11月,毛泽东批评了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12月下旬,毛泽东提出:“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去完成。”
于是,中国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公私合营”运动。私人企业主的利润分红被取消,改为根据企业主的股份每年发放相当于股价5%的“定息”。而企业股价的评估,中共规定要“在工人群众监督下,由资方自估、自报、同行评议,再由行业合营委员会(由公方、工人、资方三方面代表组成最后核定”。大的环境、大的局面还是政府控制的,所以这个股价本身,资本家敢报高吗?”
于是出现了当时私人企业主们往往是“白天敲锣打鼓,晚上抱头痛哭”的场面。以中国上海的大资本家荣毅仁为例,据前中国副总理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回忆,周恩来就曾经说:“他是全国第一号的资本家,他在这个地方讲,他那个阶级应该消灭,可是,另外碰到一个人,他又跟他说:你祖宗三代辛辛苦苦地搞了这点工厂,在你手送出去实在可惜呀!他也眼泪直流。”荣毅仁是中国头号“红色资本家”,后来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且担任过国家副主席。他对公私合营的态度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别人了。结果,中国公私合营的速度快得惊人。大规模公私合营从1956年年初才开始,1956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才通过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决议。然而到了当年第一季度末,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经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1956年,中国公有制经济已经占国民收入的93%,私人工业企业几乎绝迹。
毛泽东当年曾经对中国资本家的资产做了一个评估,说“工业方面有25亿元,商业方面有8亿元,合计是33亿元”。公私合营实际核定的私股资产最后只有24亿元,分别属于114万个私股股东。原定从1956年1月开始发放7年定息。后来毛泽东“开恩”,延长了3年。
毛泽东后来形容对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买了一个阶级。他说:“出这么一点钱,买了这么一个阶级(包括它的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共约800万人)。”而事实上,给私股股东的定息发到1966年9月为止,大约3万家工业企业随后就国有化。换言之,当时政府分10年付款,以五折的价格强行收购了这些私人企业。这就是所谓“赎买”。
仔细比较朝鲜币值改革和中国公私合营,其实质都是政府以极小的代价将民间财富收为己有——名义上是劫富济贫,实际上是损人利己。结果怎么样呢?结果是中国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打倒“四人帮”时,中国经济——按官方说法——“到了崩溃边沿”。而朝鲜将走向何方,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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