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富士康更过分: 和硕集团被指控违反劳动法
2013-07-29
设在纽约的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劳工观察"指控苹果公司供应商"和硕集团"的下属工厂在中国大陆雇用未成年劳工、强迫员工超时工作。苹果公司正在就"中国劳工观察"所指控的问题进行调查,不久将作出答复。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席李强星期一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的时候表示,为苹果代工iPad和iPhone的上海昌硕厂隶属于"和硕集团";中国劳工观察了解到,这个厂在违犯劳工权益方面作得比受到过类似指责的富士康集团还要过分。李强说:
"可以这样讲:富士康有的问题昌硕工厂也有,而且昌硕工厂的问题比富士康更严重。"
李强表示,昌硕厂让工人超时工作的问题比较严重:
"(一个工人)每周工作大概66个小时,其中有三个小时(作)义务工作。"
李强说,苹果公司正在就中国劳工观察所指控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在这个周末将调查结果回复中国劳工观察:
" 关于对工厂调查的情况,(苹果公司)将在本周结束的时候给我们一个回复。"
这位中国劳工观察的负责人表示,昌硕厂是台湾人办的,而台湾人到大陆办厂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降低成本:
"(把工厂开到大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大陆)的劳动力便宜嘛。"
纽约的中国劳工权益活跃人士刘念春表示,有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发生违犯劳动法的情况,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入境随俗":
"(中国大陆)普遍存在这种情况: 超时不给钱……它宪法如同虚设,宪法之下的子法也如同虚设。"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席李强呼吁昌硕厂乃至所以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善待工人,不要把企业的发展放在虐待劳工之上。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参考消息(G4G)"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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