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G4G] 王晓阳:边审边喝毒牛奶

三聚氰胺毒牛奶事件早已引起全国、全世界的关注,依然成为一场闹剧,就实在过分了。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对罪恶如此漠然了?掌握公权者,已经如此放肆了?

看一看去年毒牛奶事件的新闻,就会发现一个规律:所受处罚与你所掌握的权力的成反比。最近,连续有几个有关毒牛奶的案子在判,没想到还是同样的趋势:

 
 

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via 王晓阳 by 王晓阳 on 12/2/09

     

边审边喝毒牛奶

    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屡屡出现闹剧,可以理解。然而,三 胺毒牛奶事件早已引起全国、全世界的关注,依然成为一场闹剧,就实在过分了。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对罪恶如此漠然了?掌握公权者,已经如此放肆了?

    看一看去年毒牛奶事件的新闻,就会发现一个规律:所受处罚与你所掌握的权力的成反比。最近,连续有几个有关毒牛奶的案子在判,没想到还是同样的趋势:

 

1,最无权的2个农民被判死刑

    毒牛奶事件过于恶劣,不杀两个人难以向民众交代。杀谁呢?戴上眼镜四下张望。有了,就你们俩了。于是,两个倒霉的农民被砍了脑袋。罪名是"制造明知有毒的产品往牛奶里添加"。

    听上去,这俩农民该死。但是且慢,是他们偷偷往牛奶里添加三 胺导致全国几十万儿童受害的吗?不是。是他们制出了含三 胺的什么蛋白物质,卖给厂家,然后由厂家添加到牛奶里去了。

    如果这两个给厂家提供产品的农民该死,那么,向这两个农民提供原料的商人是不是也该死呢?打个比喻,某人拿刀杀了人,法官却去判卖刀的死刑。依此理论,炼铁炼钢的也该死,开采铁矿的也该死。

    假如给厂家提供所谓蛋白物的是国内某著名企业,比如中国电信什么的,那么案发后中国电信的老板会被判死刑吗?

    反正,那两个倒霉的农民已经被弄死了。他们或许该死,或许罪不至死,他们目前至少是替别人去死了。

 

2,与权力有瓜葛的企业:有的有事,有的没事

    三鹿完蛋了,但是蒙牛、三元没什么事,事发前吹嘘三鹿"经过1100道检测"的CCAV也没事。

    蒙牛还登上了CCAV2009年的广告标王榜手。看着蒙牛和CCAV这两个罪人握手庆祝,我觉得全中国民众都被他们搞成傻13了。

    三元更是笑得开怀。毒牛奶事件刚出来时,三元摆出一副"惟我无毒"的样子,抢夺了大批市场。等到后来曝出"三元也加三 "的时候,三元表现出高超的公关技巧,居然将此新闻处理得了无痕迹,没几个人注意到。然后,三元不知道勾结了什么人,居然就把三鹿给兼并了。于是,生产过毒牛奶的三鹿的设备,换到同样生产过毒牛奶的三元的名下,继续高高兴兴地生产。想到这一点,我决定:永远不喝三元

    三鹿,三元,三 胺,原本是一家,结局如此不同。

 

3把所有问题都让三鹿扛

    1127河北某法院,围绕三鹿对受害儿童的补偿问题,又出现了阻止受害人家属旁听、逼迫律师退庭的闹剧。

    反正三鹿破产了,你们爱找谁赔找谁去。

    我奇怪,三鹿是破产了,可是三元没有破产呀。难道不应该先拿三鹿的财产去赔偿,却是赶紧先让三元把资产拿过去,然后是"三鹿赔偿与我三元无关"?

    退一步说,即便三鹿、三元、蒙牛都破产了,你政府并没有破产呀。这个时候,如果企业资产不够赔偿,当然应该拿国库的钱来赔偿。总不能说国库的钱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买车的"专款专用"吧?

 

4,与权力最近的政府官员:一点事没有

    三 胺事件爆发前,我确实不知道有这么恶劣的行为。但是,新闻界的一些关注食品行业的记者告诉我:中国市场上的所谓液体奶,大多数都是买来各种奶粉,加上一点水,一搅和就成了所谓"鲜奶"。一些媒体想揭露此事,结果被有关政府部门阻止了,理由是:"一揭露此事,中国牛奶业就完了"。

    结果,中国牛奶业没完,中国人民却完了。GDP上去了,百姓健康下来了。

    如果媒体早一些揭露"假鲜奶",那么,毒牛奶时间或许不至于发展到后来的程度。

    在两个农民被判死刑后,那些阻止记者揭露假鲜奶的官员依然高高在上,依然在"为人民服务",快快乐乐当他们的"公仆"。

    那些在三 胺事件爆发后被"暂时免职"的官员,有多少人又悄悄复出了,大家去查吧。

 

    看来,干不干坏事不重要,关键是看你在什么位置上干坏事。在一个非民选的、权利不受限制的社会,只要手中有权,干了坏事也不怕。

    这一次对毒牛奶事件的处理,分明是让全中国人民又集体喝了一次毒牛奶。

    边审边喝毒牛奶,味道如何?

    送杯牛奶给法官喝。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