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

[G4G] 刘晓原:福建三网民“行为卑鄙、手段恶劣”?(匪共是也)

(下面的文章,摘自惊涛博客《福建网民激怒了谁?》一文,全文请看 http://wangyu688.blog.sohu.com/13830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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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刘晓原 on 12/1/09

(下面的文章,摘自惊涛博客《福建网民激怒了谁?》一文,全文请看 http://wangyu688.blog.sohu.com/138305674.html。在11月11日的庭审中,范燕琼听到公诉人指控他们"行为卑鄙、手段恶劣"时,情绪大为失控,说公诉人没有实事求是。对此指控,游精佑和吴华英也极为反感。范燕琼是偶然遇上林秀英,听了林秀英讲述严晓玲之死情况后,才帮助她写文章发到互联网上。林秀英得到范燕琼的帮助,曾拿出一百钱元要酬谢,范燕琼说如收了钱,就是对自己人格侮辱。在复印材料时,店老板多算了林秀英钱,范燕琼还与店老板吵了起来。对死了女儿、艰难上访一年多的林秀英的不幸,范燕琼真是感同身受,她在向别人讲述林秀英情况时竟然嚎啕大哭。范燕琼曾经无偿帮助过不少访民,这有福建武夷山市兴田镇南岸村四十多个村民联名信为证。游精佑对弱势群体很同情,拿出自己工资帮助哪些需要帮助的人。他和吴华英为林秀英录制视频,没有收取林秀英任何报酬。他们不认识本案"受害人"——闽清县公安局某副局长、检察院某副检察长、以及社会人士聂志雄,且与这三个人没有任何的恩仇,他们完全是出于对林秀英的同情。既使林秀英所说的事情不真实,他们出于同情提供了帮助,这属于"好心办了错事"而已,怎么可能扯上"行为卑鄙、手段恶劣"呢?林秀英控告一年多,没有构成诬告陷害罪。他们只是提供了帮助,反而构成诬告陷害犯罪。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如果不顾本案的事实,而屈服于法外权力干涉,如何来维护法律尊严?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呀!)

                          网民"行为卑鄙、手段恶劣"?

                                作者:惊涛

   桥梁工程师游精佑,一个高级白领,本应该同列位大人一样,享受着优越的生活,不用去管什么弱势的死活。可游精佑是一个基督徒,有着来自耶稣的爱,看不得不幸的人受苦。他平时领了工资就会存起一部分,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当他听到林秀英情何以堪的遭遇,忍不住要去帮助她。一个母亲长期上访,官老爷们不予理睬,其凄凉局外人怎可体会。游精佑们上网发帖只是希望引起政府重视,还老人一个公道、一个权威的结论,以稍稍抚慰痛失女儿的悲苦。游精佑连被检举人的鼻子眼睛都没有见过,既无深仇也无血债,怎么就"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是不是法官大人们都有这个毛病,没事喜欢蹿到大街上到处找人寻仇?

      是谁把吴华英的弟弟一关就是八年,请问他跟你们有什么解不开的深仇?

      范燕琼,一个民间维权的弱女子,怎么就扰乱了社会秩序?是不是她应该在冤民的心上再撒上一把盐,就维持了你们的"秩序"呢?

      游精佑在法庭上的陈词中说"2009年6月25日晚,当我看到林秀英女士,我真切地感受到她的痛苦,她的走投无路。如果能做更多来减轻她的痛苦,我毫不犹豫地会做更多。但我不是上帝,我,包括我们每一个人,能做的其实并不多,任何人都不能挽救一个痛苦的人的痛苦,但任何人都能做到引起救济、引入救济,哪怕仅仅是引起救济的注意。"

      有人劝身陷囹圄的游精佑给当地警方认个错,给政府面子,以换取警方放他一马。游精佑的回答是:"宁入罪,不妥协"。为一个不亲不故的可怜人,不惜坐牢、抛舍妻儿老小、放弃优越的生活也不向恶势力低头,不知道这是舍身取义,还是"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游精佑的女儿正在面临高考,而此刻,父亲却不能陪伴在女儿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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