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G4G] 郭老学徒:不要面子,才有面子

死要面子活遭罪!

只有不要面子,才会有真正的面子。对错误决策的及时纠正其实是最大的面子。

很显然,这几个人究竟如何判罪并不取决于法官,而是取决于面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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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郭老学徒 by 郭老学徒 on 11/17/09

     

不要面子,才有面子

 

1

如果非要说帮助他人上网喊冤的游精佑等人有罪的话,可以给他们一个贴切的罪名:有损面子罪。

 

2

    当初决定抓游精佑等人的决策绝不是因为游精佑们诬告陷害了谁,因为诬告陷害这个罪名是后来才想起来加在这几个倒霉蛋身上的。游精佑们捣鼓上网喊冤最主要的"罪过"还是"影响"了社会的形象,有损于组织的面子。

 

3

但是,把这几个热心帮助他人喊冤的人抓起来治罪,只会更加影响社会形象,更有损于决策者的面子。即使这几个人喊冤喊错了,也不能把他们投入大牢,那将给人们留下多么狭隘多么霸道多么野蛮多么蛮横的印象呀。一个母亲失去了女儿,告状无果,几个人帮助她上网喊冤就被治罪,一个和谐的社会为什么如此不宽容?

必须承认,徇私枉法是当前非常普遍的现象,老百姓上网诉冤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执政者应当理解并对应之,而绝不能粗暴甚至残暴地对待。不能让喊冤者彻底绝望,那对社会将是灾难。

 

4

抓了人再放,会让决策者很没有面子。但坚持错误造成冤案,将会失去更多的面子,岂知是面子,还会失去民心。

 

5

只有不要面子,才会有真正的面子。对错误决策的及时纠正其实是最大的面子。

很显然,这几个人究竟如何判罪并不取决于法官,而是取决于面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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