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G4G] 谢盛友:杨佳与红军旅的政治待遇比较

写于2008年12月21日,德国班贝克

  作者:谢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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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自曲新闻自动更新 by chinaweekly on 12/27/08

  2008年12月20日星期六,德国红军旅骨干克里斯蒂安-克拉尔(Christian Klar)再次成为欧洲媒体的头版头条。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德国释放了这位56岁的"红军战士",对此舆论哗然,但是,根据德国两名专家和联邦检察院的鉴定:克拉尔不再危害社会。

  克拉尔被释放,虽然他直到今天对前联邦总检察长布巴克的谋杀真相保持沉默,至今毫无反悔之意。但他的获释符合民主法制国家的原则。一位遭克拉尔杀害的牺牲者的女儿明确地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尽管她为父亲的被害痛苦不已。她说,克拉尔的释放是对人道主义法治国家的尊重。她还说,按照法院的规定,终身监禁需尊重人的尊严,绝不能将犯罪分子一棒子打死,即便对最为严重的犯罪组织也要给他们以悔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重获自由重新做人。

  因犯有9项谋杀罪,克拉尔1985年被判终身监禁。30年前,克拉尔是红军旅恐怖分子第二代的重要人物之一。在1977年至1982年间,克拉尔几乎参与了左派极端恐怖组织红军旅的所有行动,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最直接的参与者。

  30年前,德国的红军旅(RAF)曾让人们度过了一个恐怖之秋,它拉开了此后漫长的恐怖年月的序幕。那年,红军旅经过精心策划,在卡尔斯鲁厄的大街上,枪击杀死了当年的德国总检察长。在红军旅看来,检察长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代言人,以维护这个腐朽制度为己任,必须铲除。此后,红军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谋杀了德国政界、经济界以及其他领域的诺干重要人物。

  1998年,德国红军旅宣布解散。今天,大多数同这个组织有关的恐怖分子不是已经在狱中自杀,就是已经获得大赦或刑满出狱。红军旅主要人物之一莫恩豪普特(Brigitte Mohnhaupt)在狱中度过了24个春秋会后,早先的时候已经重获自由。本来,她同克拉尔(Christian Klar)一样都是在1985年被法院重判无期徒刑的。

  如果杨佳真的是凶手,没有人说杨佳不该被处决,因为杨佳案子的司法程序的审判过程比宣判结果更重要。

  我们追求的是司法獨立,审讯公开,判决公正,我们不是要把罪犯杨佳当英雄。法治国家的好处在于,依法判决罪犯,并严格执行判决结果,对犯罪分子,受害人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负责任的作法。刑期也在宣判中被确定下来,并按期结束。

  用杨佳的话来说,就是"给社会一个说法"。

  中國大陆很多人把杨佳当英雄,台湾那边也有很多人把陳水扁当英雄,这种将罪犯当英雄,都是在火上加油,更加激化社会矛盾,更加刺激社会分裂。那可不?大陆有人在网上给杨佳建立纪念馆,有人建议成立杨佳博物馆,台湾则万人游行示威挺扁。也够丢人现眼的,两岸人就这等水平!

  一个年轻人杀了6个警察,这样的案件为什么不可以公开?为什么不让堂堂正正的司法程序加以展现?这明明是獨立司法建设得分的事情,这回糟了,又丢分。

  杨佳被判了死刑,为什么不让他心悦诚服?人犯罪了,你公开公正地对待他,让他和家人心悦诚服,让社会心悦诚服,不行吗?这不就是建设和諧社会吗?你为什么非要死人也不放过?

  《世界人權宣言》第10条规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獨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1 款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獨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根据新华社报道,2008年11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闸北袭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杨佳拿刀杀人,我感到不安,看到法庭那样迅速地审理案子,那样"果断"地宣判结果,我更加感到不安。拿刀杀人很可怕,那样的法律程序更加可怕。

  写于2008年12月21日,德国班贝克

  作者:谢盛友


中国报道周刊, 2008-12-28.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杨佳与红军旅的政治待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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