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G4G] 周久耕到底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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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赵牧博客 by 赵牧博客 on 12/29/08

周久耕到底犯了什么罪?

    今天新华网消息说:最牛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已被南京市江宁区区委免职,罪名除了对媒体满嘴跑火车——"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之外,还存在着"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

    周局长被罢了官,不过组织给他罪过所定的性颇多朦胧之处:

    一、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从组织系统的"家法"来看,这究竟算个什么罪?有没有可以量化的评判标准?

    二、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地球人都知道,政府机关里的公款吃喝消耗巨大,用公款购置高档烟,这与大肆挥霍公款吃喝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此外,江宁区也没有提供周局长在任上究竟挥霍了多少公帑,以满足其顶极享受。

    三、江宁区对众多质疑还没给出必要的结论,出于对纳税人负责的义务,以及对周局长本人负责的态度,江宁区都有必要对如下这几个问题给予明确的结论:

     1、周局长戴的是不是"最先进的表"——价格10多万元的江诗丹顿?

     2、房地产商周久忠与周久耕局长是否有血缘关系?

     3、周久耕的儿子是否是建材商人?

     且看江宁区是否会给一一解答,且看最牛的周局长是否也会上演西丰县令卷土重来的故事。

(完)

 附:相关新闻报道

南京"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被免职(图) 用公款购"天价烟"1500元/条

 新华网南京12月28日电 记者28日获悉,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江宁区委经研究决定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对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纪检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这一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批评与质疑。一些网民因对其观点不满而引发对其个人不满,进而发起"人肉搜索",指责他抽高价烟、戴名贵表、开高档车,建议纪委对其进行查处。

对周久耕事件及其产生的恶劣社会影响,江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12月19日江宁区委首次向社会公开表示:"江宁区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目前,没有一家房产企业因降价销售而受处罚。对于网络上所反映的其个人廉洁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8日,江宁区委根据区纪委的初步调查,对周久耕作出免职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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