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

[G4G] 刘晓原:获博客奖后的“杂言”!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bmb0.html

在此捎带一句话,什么时候国内有博客大赛了,请你们别忘了提醒一声,我还奢望能拿国内博客大奖呢!

杂言发多了,就此打住!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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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08-11-28 通过 GFW Blog 作者:GFW Blog

 
 "德国之声2008国际博客大赛",终于在11月27日晚(北京时间11月28日凌晨)揭晓。

   大赛落下帷幕后,已是北京时间28日凌晨三时多了,有网友赶紧发来短信,告诉我获得了本年度最佳博客中文奖消息。

   今天早晨,我登陆了德国之声中文网证实了获奖情况。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3826131,00.html?maca=chi-bobs-chi-08-2912-js-box

   按照老规矩,在获奖之际,总要发几句感言的。但我想,感言就不说了,写几句"杂言"吧!

    此次能获奖,还是有些意外。在提名者中,有几个博客是出自名家之手。而按投票支持的比例,我的票数也只占第二名。好在博客大赛,投票数只作参考,最终是以评委意见作定夺。

   德国之声博客大赛,至今已经举办过五届。据说,这是唯一一个全球性的博客大赛。

   虽然是全球性的大赛,但知晓的人还是很少,如果不是网友推荐我的博客参赛,不是他们告诉我已获参赛提名,自己可能至今也不知此事。 

    中文博客有几千万,可以说是名博如林。如各位积极去参赛,获奖的怎么也轮不上我这个无名之辈。正是因为大赛不引人注目,正是因为名家不屑于参赛,"桂冠"才会错戴到我的头上。在此,发自内心地说一句,我真是受之有愧!

    由外人颁给国人一个中文博客奖项,难免使我感到有些尴尬。中国博客用户有1700多万(还是两年前的数据),遗憾的是至今也没有看到官方或民间举办过一次有规模的博客评选。

    2007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义网发出通知,举办"全国法律博客100强"大赛。按组委会的安排,2008年1月15日进行颁奖。后来一拖再拖,最后以"流产"而告终。主办方没有说明理由,但我猜想可能还是"敏感"问题。在这场大赛中,本人非常荣幸地入围100强,如果还能恢复大赛,如果能得到国人给予的奖项,那怕是没有任何物质奖励,我一定会感到无尚的光荣。

    在一个还会删文,还会禁声的时代,正义网发起博客大赛勇气可佳,只是结局有些使人感到失望。

    在我经常使用的十多个博客中,推荐我的新浪博客参赛并获奖,我是有些不乐意的。在我的想法中,如推荐我的搜狐博客参赛,将会更加有意义。新浪博客删文不给外界留痕迹,而搜狐博客隐藏文章,却会向世人"昭示"。会让"该日志已隐藏",永远留在网上作为历史的一个见证。

    搜狐博客封人家的口会留下"标签",这样做其实也是需要勇气的。希望所有网站学习搜狐网的做法,要禁声总得留下一个证据吧,总不能一删了事,好象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等到有一天,互联网不再禁声了,我们的社会也就进入了真正的法治时代。

    进入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体受到了冲击。博客出现后,给公民提供了个人话语平台。尽管有着各种监控手段,但要禁止民间的声音还是很难。

    写博客并不是为了参赛得奖,但博客绝对是一个好东西,建议有条件的公民都去开博。但得提醒的是,在一个会因言获罪的年代,一定别忘了坚守法律底线,要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权。

    发完以上"杂言"后,我要对给予过自己支持的各位网友和评委们、特别是来自中国的评委、一个被变相限制自由而无法参会的评委――周曙光先生,说一句谢谢!

    在此捎带一句话,什么时候国内有博客大赛了,请你们别忘了提醒一声,我还奢望能拿国内博客大奖呢!

   杂言发多了,就此打住!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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