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呼吁中国禁用“偶氮甲酰胺”作为面粉强筋添加剂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目前,中国卫生部网站上,被认为是 “食品添加剂大法”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从3月份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即将于5月15日截止,在这份在征求意见稿中,“偶氮甲酰胺”仍然被允许用 在小麦粉中。日前,国家粮食局退休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寄出了意见,呼吁禁止在小麦粉中使用被世界上许多国家禁用于食品行业的可疑致癌物“偶氮甲酰胺”作为面 粉强筋添加剂。
这一建议,被认为是继面粉增白剂之争后,在粮食安全领域立法的又一争论热点。
根据公开资料,偶氮甲酰胺,英文名Azodicarbonamide,简称ADA,是一种黄色至橘红色结晶性粉末,具有漂白和氧化双重作用,是一种 速效面粉增筋剂。本品自身与面粉不起作用,当将其添加于面粉中加水搅拌成面团时,能快速释放出活性氧,改善面团的弹性、韧性、均匀性,使生产出的面制品具 有较大的体积和较好的组织结构,达到所谓的强筋效果。
谢华民对记者表示,偶氮甲酰胺是欧盟确定的可疑致癌物,被世界上许多国家禁用。
据她查到的资料,全世界不允许使用的国家有:欧盟27个成员国和2个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执行欧盟法令)、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南非。欧盟从2005年8月2日开始,禁止其在食品包装材料里使用。
中国也有学者通过实验研究,得出结论:偶氮甲酰胺经焙烤后的副产物氨基脲属中等蓄积毒性物质;对小鼠心脏、肝和肾有损伤作用;对雄性小鼠有生殖毒性;具有致突变作用,是染色体断裂剂。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允许“偶氮甲酰胺”这种可疑致癌物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谢华民认为,“任何国际组织都不对任何国家的食品安全负责,国际标准仅供参考不能照搬,所以才有几十个国家“逆国际标准而行”,禁止偶氮甲酰胺作为食品添加剂。
谢华民认为,有说法称,“偶氮甲酰胺是否禁用,应该听从消费者的意见”。但就目前来看没看到哪家面粉、面包上标注添加了这种东西,没有标注,消费者无从选择,偶氮甲酰胺的使用,一直没有检测方法,也根本无从监管。
中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小麦粉我们吃了千百年了,绝大多数的小麦粉是做成了馒头、大饼、包子、饺子等食品,为何小麦粉必须用这种可疑致癌物来“处理”?
因此,她断言,目前这种允许偶氮甲酰胺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政策,不符合“技术上确有必要”的规定,违背了《食品安全法》。小麦粉是我国民众的主食 品,其食用安全的重要性非任何其他食品可比。非必要使用的添加剂被添加剂在小麦粉中,其实质是对13亿民众主食品的人为化学污染。
对于此类产品的使用的监管,此前《中国科学报》报道引述北京粮食集团(京粮集团)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品研部经理李巍说法称“偶氮甲酰胺的使用,通常专 用于面包粉和面包类的制品。但是在河南、山东等地,对于偶氮甲酰胺的使用就比较广泛,即使是不必要添加的馒头粉中也会添加,而且这种情况越往南方越多。”
李巍介绍新麦收获后,制成的小麦粉还比较黄而且发黏,加工出的食品口感也很差,因此新小麦收获后都要经过大约3个月到半年的储藏,经历一个后熟期。 由于新小麦比较便宜,一些企业会增加新小麦的使用量,制成面粉,通过添加含有偶氮甲酰胺的熟粉剂加快后熟,提高面粉的筋度和白度。
谢华民介绍,目前,“偶氮甲酰胺”被准许用在小麦粉里,而小麦粉是食品原料。至少在北京市场上,直接用于家庭制做面食的超市里的小麦粉,未发现有哪 家的产品标注添加了这种东西,馒头、大饼、切面等主食品绝大多数现做现卖,无从标注;星罗棋布的各种餐饮服务企业使用的小麦粉,更无从标注。
此外,对这种东西没有“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政府对其使用是否超范围、是否超量根本无从监管。所以,无论在小麦粉中、在食品中、在复合添加剂里,添加了而不标注,被查处的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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