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G4G] Re: 首都第一大坑,坑死你没商量

一个“面积约千余平方米,深约10米”的大坑到现在为止存在了9年了,和旁边的两座楼相距有10米,好吧,请砖家们站出来告诉我:这个大坑对大楼的地基不会造成损坏,虽然大楼高层已经出现裂纹,那也是正常现象,根据你们的实地考察和科学论证,该大楼肯定能用到新的开发商看中这块地皮想把它拆掉的那一天。只是不知道株洲立交桥倒塌之前请你们论证了没?成都公交车自燃之前请你们论证了没?上海那座楼倒塌之前请你们论证了没有?
我们“有关部门”的习惯是房倒屋楼出人命了,才会“高度重视”的。他们有钱去举办史上最盛大的闹运会,他们有钱把一个大楼烧了放烟火,他们有钱去为所有网民买一个他们恨之入骨的软件,他们有钱动用数万军队抢一具自杀者的尸体,就是没钱填起我们这个首都第一大坑!
你在街上和不明真相的群众散散步,“有关部门”马上就找上门来请你进去躲猫猫;你拿着一束菊花去广场上遛遛弯,“有关部门”马上盯住你不让你乱动;你蹲在 家里,在网上发个帖子,“有关部门”能跨省请你喝茶;不发帖子了,找点美女图瞧瞧,“有关部门”也马上伸出他的大手:“不准你这么低俗!”
可是,你住的大楼随时有倒塌危险,去找“有关部门”解决的时候,“有关部门”却告诉你说:“你去找有关部门吧!”
正如网友所说,如果这两栋楼塌了,中国肯定会轰动全世界,中国的“有关部门”也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在“有关部门”工作的大爷们,如果你们嫖娼有暇,如果你们不希望北京成为瓮安和石首,如果你们真的是“爱美人更爱江山”,就请睁开你们的醉眼看看这个大坑吧,一个一万立方的不定时炸弹就摆在那里,现在处理,也许还来得及。





10米深坑“陪伴”小区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1日07:35 新京报
  
海淀今日家园业主称坑内垃圾恶臭;物业称大坑属开发商,此事难解决

  本报讯 (记者张汉宇 孙纯霞 实习生张丹)海淀区今日家园东侧,一个千余平方米的大坑没有填平。业主致电本报热线67106666称坑里垃圾恶臭熏天。居委会和物业人员均表示,多次接到居民反映,但此处并不属于小区地域,而是开发商的未建成房屋土地,他们无权管辖。

  大坑位于今日家园东侧,紧邻5号楼和6号楼,距两楼不足10米,面积约千余平方米,深约10米。近日,大坑周围被蓝色挡板围起,大坑东侧已作为垃圾处理站。围挡内多名工人正在挖地基,工人称他们将在此建一个冷却塔但不会将大坑填埋。

  据6号楼一名大妈介绍,自2000年底小区建成至今,大坑一直存在。其家窗户正对着大坑,夏天垃圾恶臭熏天,窗户都不敢开。下雨时又积聚大量污水,居民们担心因此导致两栋楼的地基不稳或地面下陷。

  居民王先生说,他们因此事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仍无结果。

  据居民介绍,购房时规划书上标明此处为东配套楼,在小区西侧还有一座西配套楼,当时两处地基均已打好,随后西配套楼建起,东配套楼却始终未能建成,便成了如今的大坑。

  ■ 说法

  居委会:

  多次接居民反映

  对此,小区居委会主任表示,居委会多次接到居民反映,也曾就此事找物业协商,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但至今没有结果。

  物业综合部部长马先生称,物业也对这个大坑感到头疼,但大坑是隶属于开发商,不属于物业管辖范围。“我们只能向开发商反映。”

  近日,开发商一名王姓主任表示,主管此事的领导在开会,他对此事不清楚。



说明: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都是所谓今典集团的,法人都是张宝全

http://house.focus.cn/msgview/67/57833832.html
    

     补充如下:
    史上最牛的大坑,在北京海淀区西翠路今日家园内。牛的理由如下———
    地点:北京长安街延长线,紧邻五棵松文体中心,该地将在08年奥运会举办篮球等比赛,与该场馆直线距离仅仅五百米左右,在长安街延长线马路南侧,届时,外国记者云集,必将把大坑也作为奥运观光景点。
    时间:已经长达8年了。
    坑状:深达数十米,面积约三四个篮球场。
    周围:与今日家园小区最近处的24层楼宇仅为六米,危害可想而知,
     业主屋中墙面开裂甚多,具体不赘。
    原因:开发商悍然所为。
    为何:保密。
    查询;可到焦点房产网看看今日家园业主论坛或者百度、谷歌一下“今日家园 大坑”。
    其他:甚多。如大规模的违规超高多建。全国开发商无出其右者——
    
 
该房地产公司曾经被处罚过——

     北京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换马甲,叫今典集团。]
      [2003-2-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注册号:1100001504174 (3-1)
    企业名称: 北京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该公司在“今日家园”住宅小区项目中擅自将北半部5栋楼由16层建至18层,南半部8栋楼由20层建至24层,增加建筑面积 55756平方米;此外,该公司在所有13栋住宅楼的建设中,因封闭阳台、设备层加高、扩大地下车库、施工误差、设计漏算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 107722平方米。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 
    录入日期:2003-02-17
    处罚决定: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规行决字(2003) 第0010号
    
    角度问题,拍摄不甚理想。实际看更为震撼!







图片由网友dqlhehuangtang提供。
来信内容如下:尽管今日家园与我等生命无关,但是,如不出声,他们的今天的厄运,也许会轮到我们的明天!就像上海那个莲花小区的塌楼,所幸没住人;但是,北京这个是住满人了的。六号楼24层,每层十户;五号楼,每层十二户共20层。可怕!

2009/6/13 参考消息 <go2group@gmail.com>
2008年04月11日07:35 新京报
  
海淀今日家园业主称坑内垃圾恶臭;物业称大坑属开发商,此事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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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非常英语 on 6/13/09

10米深坑“陪伴”小区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1日07:35 新京报
  
海淀今日家园业主称坑内垃圾恶臭;物业称大坑属开发商,此事难解决

  本报讯 (记者张汉宇 孙纯霞 实习生张丹)海淀区今日家园东侧,一个千余平方米的大坑没有填平。业主致电本报热线67106666称坑里垃圾恶臭熏天。居委会和物业人员均表示,多次接到居民反映,但此处并不属于小区地域,而是开发商的未建成房屋土地,他们无权管辖。

  大坑位于今日家园东侧,紧邻5号楼和6号楼,距两楼不足10米,面积约千余平方米,深约10米。近日,大坑周围被蓝色挡板围起,大坑东侧已作为垃圾处理站。围挡内多名工人正在挖地基,工人称他们将在此建一个冷却塔但不会将大坑填埋。

  据6号楼一名大妈介绍,自2000年底小区建成至今,大坑一直存在。其家窗户正对着大坑,夏天垃圾恶臭熏天,窗户都不敢开。下雨时又积聚大量污水,居民们担心因此导致两栋楼的地基不稳或地面下陷。

  居民王先生说,他们因此事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仍无结果。

  据居民介绍,购房时规划书上标明此处为东配套楼,在小区西侧还有一座西配套楼,当时两处地基均已打好,随后西配套楼建起,东配套楼却始终未能建成,便成了如今的大坑。

  ■ 说法

  居委会:

  多次接居民反映

  对此,小区居委会主任表示,居委会多次接到居民反映,也曾就此事找物业协商,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但至今没有结果。

  物业综合部部长马先生称,物业也对这个大坑感到头疼,但大坑是隶属于开发商,不属于物业管辖范围。“我们只能向开发商反映。”

  近日,开发商一名王姓主任表示,主管此事的领导在开会,他对此事不清楚。

说明: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都是所谓今典集团的,法人都是张宝全

http://house.focus.cn/msgview/67/57833832.html
    补充如下:
    史上最牛的大坑,在北京海淀区西翠路今日家园内。牛的理由如下———
    地点:北京长安街延长线,紧邻五棵松文体中心,该地将在08年奥运会举办篮球等比赛,与该场馆直线距离仅仅五百米左右,在长安街延长线马路南侧,届时,外国记者云集,必将把大坑也作为奥运观光景点。
    时间:已经长达8年了。
    坑状:深达数十米,面积约三四个篮球场。
    周围:与今日家园小区最近处的24层楼宇仅为六米,危害可想而知,
     业主屋中墙面开裂甚多,具体不赘。
    原因:开发商悍然所为。
    为何:保密。
    查询;可到焦点房产网看看今日家园业主论坛或者百度、谷歌一下“今日家园 大坑”。
    其他:甚多。如大规模的违规超高多建。全国开发商无出其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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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换马甲,叫今典集团。]
      [2003-2-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注册号:1100001504174 (3-1)
    企业名称: 北京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该公司在“今日家园”住宅小区项目中擅自将北半部5栋楼由16层建至18层,南半部8栋楼由20层建至24层,增加建筑面积 55756平方米;此外,该公司在所有13栋住宅楼的建设中,因封闭阳台、设备层加高、扩大地下车库、施工误差、设计漏算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 107722平方米。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 
    录入日期:2003-02-17
    处罚决定: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规行决字(2003) 第0010号
    
    角度问题,拍摄不甚理想。实际看更为震撼!





感谢诸哥提供线索,不知该大坑尚健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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