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G4G] 陈青蓝:应给虚拟货币自由发展的空间

文化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Sent to you by 参考消息 via Google Reader:

 
 

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陈青蓝 on 6/28/09

xin_252110320072968705364文化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从市场经济基本制度来看,这种限制是对交易自由原则的一种破坏,同时也是对交易双方财产权的一种侵犯,因为财产权包括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自由支配和交易的权利,限制交易权也就是限制了财产权。

在人们用Q币购买实物兑换人民币的过程中并不存在强制,人们之所以愿意用实物或人民币来交换Q币,是因为人们认为Q币带给他的价值超过了他手上的实物或人民币,例如,他们用换得的Q币来购买游戏、道具、装备等等,而这些游戏、道具、装备带给他们的效用更高。所以,只要双方交易是自愿的,又没有对第三方造成损害,那么就没有理由禁止这种交易。

当然,文化部和商务部也可以用虚拟货币在现实世界的流通会在局部冲击人民币的地位来辩护。这种担忧也可以理解,由非官方的企业发行的虚拟货币,尽管其流通范围有限,力量微弱,但毕竟是一种对中央政府的货币垄断权的挑战,这种挑战也许会在未来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形成对中央政府货币的挤压。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种担心过于杯弓蛇影。目前虚拟货币的使用基本上限制在虚拟世界内,虽然也有实物交易的存在,但也基本限于与网络相关的产品,其接受程度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的全流通货币的程度。其实Q币和真正的货币的接近程度还不如商场的代金券。

就算将来有一天以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占领了人民币的一部分市场份额,对整个社会来说也很可能是一件好事,因为中央政府发行货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社会提供稳定的交易媒介,如果这种功能可以由民间来做,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由非官方的网络企业来发行虚拟货币,人们的第一个担心是"通货膨胀"。会认为虚拟货币发行成本太低,只需要改改数字就可以造出大量的货币,这样低的成本会诱使发行企业大量发行货币,稀释已经购买虚拟货币的客户的财产,从中牟取暴利——用经济学的"黑话"来说就是攫取通货膨胀税。

的确,发行方可以制造通胀,但市场有遏止他们发钞冲动的机制,因为在市场当中发行虚拟货币的并不止一家,在市场开放的情况下,会有很多家企业通过发行虚拟货币来竞争客户。而客户选择企业的虚拟货币的标准则是币值稳定,甚至是币值上升,如果某种虚拟货币不断贬值,那么客户就会抛弃这家企业。

这样的市场选择的结果就是良币驱逐劣币,币值稳定或者不断升值的货币会赢得市场。这就是自由竞争的货币市场的奇妙之处。

对虚拟货币的恐惧其实源于人们对超出经验范围、难以控制的东西的恐惧本能。人民币、美元这些法定货币因为有一个中央政府来替我们把关,我们还感觉安心一点,而当我们遇到网络世界的这些以电子比特的形态存在的"货币"的时候,就让人恐惧莫名。这种不可知感和恐惧感促使人们本能地希望有一个力量能够控制它,让它能够被限制在人们理解的范围之内。

总之,如果政府对非官方的电子虚拟货币网开一面,给它以自由的空间,其演进过程也许会给我们的金融体系的变革带来启示。

(作者:陈青蓝)


 
 

Things you can do from here: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 Google 论坛"参考消息(G4G)"论坛。
 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Go2group@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Go2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更多选项,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o2group?hl=zh-CN 访问该论坛

-~----------~----~----~----~------~----~------~--~---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