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G4G] “赵C”走了,“CCTV”咋办?

"赵C"取名之路之所以一波三折,并最终未能一路走下去,据讲关键是没使用规范汉字。如此之下,任你"赵C"之名再简洁明了,并寄予美好祝愿无限厚望,怎奈他"言不顺,名不正"!遭遇取缔,不足为怪。

  "赵C"走了,虽不悲壮却也无奈,步履蹒跚亦不乏潇洒。按说,走了"赵C",自有"赵一"、"赵二"、"赵三"、"赵四"取而代之,当事人不必太在意,旁观者亦不必太挑剔。然而,身为凡凡之辈,在茶余饭后闲暇之时,总要看看电视消谴一下。而此中,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央视频道,那挤眉弄眼"英"气袭人的打眼台标,总让人生出"无可奈何赵C去,似曾相识CC来"的感慨。

  当然,"赵C"是"赵C","CCTV"是"CCTV"。一个是人之姓名,一个是电视台台标。但若仔细品味,二者又绝非泾渭分明,风马牛不相及。因为"赵C"也好,"CCTV"也罢,同为"国家语言文字"领域的臣民,同样受《语言文字法》的制约。如此之下,又何以能"你走你的阳关路,我过我的独木桥"?

  对央视而言,无论是"CCTV"早已有之,还是其约定俗成深入人心,还是事关重大须请示领导,仿佛都可成此龙头老大"行不更名"的理由。可不管怎么说,任你千般辩解,我有《语言文字法》一定之规。现实是,慑于法律法规的要求,百姓赵C是"人在江湖,'名'不由己"。央视频道却能任你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如此情形下,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处境,也确实够尴尬的。

  还是有专家说的好,针对赵C事件,亡羊补牢,犹未为完。或出台"中国公民姓名登记条例",或修改《户口登记条例》,是治标先治本的选择。那么是拿央视台标试手,还是叫国家法律条文让路,相关方面总该有点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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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3/2/09

  "赵C"姓名权官司于2月26日二审判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赵C"须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公安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2月27日《新华网》)
  "赵C"取名之路之所以一波三折,并最终未能一路走下去,据讲关键是没使用规范汉字。如此之下,任你"赵C"之名再简洁明了,并寄予美好祝愿无限厚望,怎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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