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5日星期四

[G4G] 关于天涯“小偷事件”的思考

学校开学不久,在午后有同学发现楼下车棚有两个猥琐的男子在用工具撬他的自行车锁,一个男子已经推着一辆站在旁边,于是他急忙喊楼下 走 过 的 同
学 拦住 偷 车 贼。
      当他们下楼时,两小偷已经和路过同学 发生 抓扯,小偷更是抽出了匕首威胁同学,扬言要报复。并气焰很嚣张地推着那辆车要走。
      围观的同学及时拨打了110,并有同学开始通知学校保卫科。
      但是在此短暂的时间中,小偷和同学的冲突进一步升级,小偷和车主已经打了起来,围观同学和楼上下来帮忙的同学将小偷群殴在车棚下,另一个想
跑,也被同学拦住打翻在路上。
      后来形势失去控制,越来越多的同学参与到殴打小偷的行列,当警察来时,后来死的那小偷当时已经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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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帖子选自天涯论坛的"天涯时空"。这个场景被视频记载在另外的网站播放。

有很多人回复这个帖子。

这样的场面,这样的结果,这种事情所表现出来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对于这类事情的判断,清楚无疑的展现出我们这个民族真正的现状。

这些用我们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出来的接班人,已经表露出他们彪捍,勇敢和嫉恶如仇的特征!在面对不法分子的时候,真正的做到了"见义勇为"。他们的事迹
应该在全国的各大中小学中推广。这样,可以有效的震慑违法犯罪,使人民的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

有人也对这一做法提出质疑,认为这种草菅人命的做法会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如此聚众动用暴力对社会将起到恶劣的示范作用。持这些看法的人有一种
理论,他们认为偷盗尽管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于是否是犯罪看法也不相同)但这种行为不足以达到需要付出生命的地步。再说,即使罪当致死,也应该由相
应的有这种权力的机构执行。因而学生的这种行为应该是犯罪的行为。有的人从当今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极端的解释,认为学生属于暴民的范围,是这个"乱
世"的产物!是这个社会良心沦丧的一个证明。

但是无论人们的看法有多么的不同,有几点却是人们的共识:偷盗是一种侵害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惩处;这种行为罪不致死;人们有权利在此
类情况发生的时候挺身而出------!

当然,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由直接处理这种情况的部门---既警察出面解决,。如果警察部门责任心足够强的话,即使有这种不法想法
的人在干此类事情时也会三思而后行。但是,就是这样合理的解决途径却成为"暴徒"的借口。好多人认为,公安在处理象诸如偷盗这类社会治安案件时,表现出
对于人民的漠视和随意。有的警察甚至和盗贼是一家。人们在遇到被盗之类的事件时,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就象以上的学生一样用残酷的暴力来发泄自己的愤
怒!

一切显示出,人们对于公权力机构的失望!



再来说一件事。我所服务的公司在广州的白云区某村为机手租了一处宿舍,在二楼。前天夜里被盗。有两个人的四部手机和一个人的钱包被盗走。手机的被盗对于
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毕竟只是数千元而已。而那个钱包被盗却是一个不小的事,在钱包里面,有主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别的什么卡。这些卡虽然对
于盗贼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对于失盗者来说却意义非凡!

在发现失盗后,主人在第一时间里和盗贼取得了联系(用电话),向盗贼所要钱包里面的各种证件,没有得到答复。原以为又必须花精力和时间办理这些证件了,
没有想到第三天在一楼一个废弃的灶台上发现了所有的东西,当然除手机和钱。

是小偷当天夜里扔下的还是后来拿回来的,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小偷也知道这些证件对于当事人的意义。起码,尽管这是一个违法的行当,他们也清楚必须遵循
有些社会的一般规则!而这种"潜规则"使这个社会对于这种行为不至于过分的反感。毕竟,社会本身的不公平会不自觉的为这些行为提供理由。比起杀人越货,
他是一个社会寄生的毛病而已!

记得本人有次被盗,两部手机,一千多块钱,还有一身衣服。那是在粤北某地的一个水库边。为了这价值三千多的钱和物,我报了警,可是没有下文。



我有一个这样的看法,如果小偷知道他们的行为会遭到杀身之祸,他们在偷窃的时候会不会考虑如果被发现或者追击,就有鱼死网破的打算?我们都清楚,严刑峻
法不能阻赫犯罪,相反会使犯罪更趣于暴力化。基于这样的考虑,又基于减少犯罪的良苦用心,我们在行使公权力或者公民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就有必要掌握
很好的度!

我们有很多不合理的法规或者规定,对于这个社会的作用是负的。但是当权者却愿意用这样的条文来行使他们的权力!我举两个例子。在几年以前,在有的城市出
台了行人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有可能"死了白死"的政策,有好多城市纷纷效仿。这是一个视生命为儿戏的政策,居然能够得到某些政府的推崇,真的另人匪夷
所思!后来,在社会的压力下,政府也下令取消了这一缺乏人道的政策,但它却反映了我们的公权力部门对于让度他们权利的民众的生命的漠视!还有,也是在几
年前,某省会城市的政府出台了一条政策,是针对频繁发生的绑架案件的。它是说,如果绑架的是中小学生,那么绑匪可以被当场击毙。看起来这是一条保护人民
生命的好的政策,但实际上,它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反的。一个为钱绑架人质的人,如果他面临的是生命危险,那么,他绑架的对象的生命就更加的危险!根据官方
提供的信息,在我国,绑架案的"撕票"率超过百分之五十。有的绑匪竟然是撕票以后还勒索当事人的钱财,有的人把这样的事情和中国人当下的"诚信"联系起
来,认为绑匪也应该遵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行规!但是,他们忘记了,社会上的道德水准是一个受当权者影响很大的事情。如果人人有遵守规则的习惯,
那么这种习惯是会在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起作用的。"黑道"也不例外。

这样,我就对于学生打死小偷的事有一种愤怒的感觉了!我认为,这样的环境出来的未来社会的主人将使这个社会充满暴力。而更加可悲的是,他们可能认为他们
做的是一种"光荣"的事,是在声张社会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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